「這次的。」
提領三萬五後,我放在桌上。
她連句話都不回,感覺如當初般不食人間煙火。
雖然她早已被我拖下人間。
「今天什麼時候要走?」她問我。
我知道這是遊戲開始的信號彈。
她不會去挖我的錢,只會滿腦子想著要怎麼把我的東西埋起來。
「最好連我也忘了藏哪,這樣你就永遠走不了了。」
還記得上次她藏了我一隻鞋,讓我回不了家。
「今天不行太晚,我答應她要過結婚紀念日。」
提領三萬五後給她當房租和包養費後,
我才想起答應老婆的事。
於是,又刷了三萬五買了條項鍊,
充當給老婆的結婚紀念禮物。
「嗯。」她收起了信封。
我們看了部25分鐘的經典動漫的倒數第二集,做了25分鐘的愛。
還剩10分鐘,我卻找不到要給老婆的項鍊。
「在哪裡?」翻箱倒櫃後,我向她認輸。
「你再找看看啊。」她千篇一律地回我這句話,然後露出有點熟悉卻又有哪邊不一樣的微笑。
上次的鞋子,她塞進信箱內。
上上次的手機,她裝袋後放進馬桶水箱。
上上上次的皮夾,她跟水果一起擱在冰箱。
「別鬧了,好嗎?這不有趣。」我有點不耐煩。
她從我的鞋子裡拿出那盒項鍊給我。
「你真要走的話,也會發現的。」她說。
「下次、下次我答應你不會走的。」我親了她一下,拿了項鍊轉身走人。
雖然延誤了一會兒,但老婆還算開心,三萬五的項鍊有它的價值。
她就不好搞定了,買了她愛的巧克力蛋糕,她也沒什麼反應。
做愛時也咬著下唇,死命不讓自己發出呻吟聲。
「那我走了?」我穿好衣服,拿了錢包、手機、鑰匙和公事包,穿上鞋子跟她道別。
慢著,一定有少什麼?
我再三檢查:錢包、手機、鑰匙⋯⋯。
什麼都沒少?
這次她沒有微笑地看我找被埋起來的物品。
她一臉平靜。
「那我走囉。」門闔上的那刻,我看見她笑了。
不知為何,我有種預感。
下次再來到這間套房,將會是空無一物的房間,
可能是多想?
我頭也不回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