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的顏色是淺紫色,從小就喜歡。喜歡到有段時間還以「Violet」(紫蘿蘭,同時也是淺紫色的意思)為英文名字。
大自然裡不乏優雅迷人的淺紫色,玫瑰,紫藤,繡球,鳶尾,香豌豆……信手數來,便數之不盡。愛花的我,一年四季都有無數的選項得以滿足。
但人工製造的淺紫色要好看就非常困難,多一分,減一分,都可能失之矯造,甚至流於俗麗。
很多年前的春天,在波士頓的Laura Ashley 旗艦店裡,看見完美的淺紫色,狂喜採購,淺紫色短罩衫、開襟毛衣、長裙全買了不說,還買了雙不知什麼時候派得上用場的淺紫色麂皮跟鞋。
儘管這麼喜歡淺紫色,但我從未思索過為什麼。覺得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說不定都只是天生的傾向,沒有為什麼。
幾天前,熱衷把舊照片數位化的弟弟傳給我一張照片。是我約莫三、四歲時在外婆家隔壁照相館拍的獨照,看起來尋常,唯一引人注目的,是我頭上別了幾朵花。
黑白的照片,看不出花的顏色,但我不知怎麼的,記得那是淺紫色的蒜香藤。是最疼愛我的二舅舅,為我摘下的淺紫蒜香藤。
也許,喜歡什麼顏色,並不是天生的傾向,而是某段你自己早已不記得,但卻深深銘刻在心底的回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