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人的一輩子,就這樣不見了。
坐在漆黑的公園裡,我理出的頭緒,新聞畫面中的我,是殺人兇手,殺了11個人,這不是兒戲,我怎麼一點都不記得。
而我殺的那些人,又是誰?大家說我是兇手,究竟是誰殺了她們,究竟是怎樣的深仇大恨,他們說是我,在電視媒體上,討論我的殺人心態,留美碩士、高學歷、高智慧、家庭生活關係、交友不慎、私生活複雜、工作壓力大,所以至今未落網,於是警方打出親情牌,希望我會回心轉意、棄暗投明。
一陣奇怪的聲音,陰影中看見了窗邊停了一台車,追兵又來了,像螞蟻一樣排出了行列式,我又該走到哪?兩個路口就是家。
來不及反駁,那11個人不是我殺的,也無法澄清電視上那些控訴,我決定往反方向走,至於我殺的那些人,他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