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youtube上有個外國友人分享了他在台東的買房經驗,看完感覺簡直就是災難!!房子漏水不說,連交易流程也大有問題,而且過了3個多月,到現在還沒拿到屬於他的權狀,細部詳情不多談,可至youtube上搜尋"Xiaofei小飛"。
房子漏水部分要怎麼處理,這部分我之後會另外開一篇文來談,我這邊主要是想討論小飛那本"薄薄"的買賣交易契約。
正式的房屋買賣交易契約,其實是由三個部分組成的
房屋買賣契約、履約保證合約,這部分基本上都是依據內政部公布的範本,再加上各房仲品牌對於交易安全相關的調整,所撰寫而成的定型化契約,基本上各家條文落差並不大,不過作為契約主文,內容詳訂了在房屋買賣交易流程中,所有的權利義務,及安全保障。
不動產產權說明書,正規的房仲公司在接案委託的時候一定會製作的資料,資料內容包含了:
這部分是有關於你所買的標的,所有的基本資料,特別是房屋現況說明書,它主要是記載房屋的內部及外部環境調查,舉凡有無漏水、土地占用、基地台、凶宅、海砂屋、基地台、凶宅、海砂屋、輻射屋......等,而且它不只會附在買賣契約作為附件,在你決定出價的時候,也必須要先看完它。嗣後萬一不幸房子出了狀況,它也可以成為求償的依據之一。
最後是特約條款,這是買賣雙方協議之後,雙方合意的增訂合約,最常見的是"現況交屋",或者是"已知房屋有漏水、壁癌狀況,屋主同意折讓價金提供買方修繕",要記住增補條款的部分是"雙方合意",就是雙方以互相知悉也同意!不是多嘴提這一句,因為之前真的有碰到客戶,買房就西哩呼嚕地簽下一大堆不平等的特約,一直要等到糾紛發生了,才發現當初簽的那一大堆特約條款,就已經讓屋主完全免責了。
其實從業一段時間,我一直有個疑惑,通常自己買的電腦、手機,都會好好看一下使用說明書,還會跟店家詢問保固條款,怎麼到買價值超過幾百幾千倍的房子,卻從來沒有人很認真地看合約內容,或者了解合約組成。買房都希望安全,依賴他人服務很便利,但自己能夠再把把關,交易安全一定會更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