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超派拳,在台灣會怎樣

2024/01/22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網紅Toyz、超哥20日晚間爆衝突,被毆打的Toyz事後委任律師,要提殺人未遂、組織條例等4告訴。超哥表示,就是看Toyz不爽想捶他!

這則新聞轟動一整天?說了醋飯不好吃得罪人還是嘴巴像個機關槍酸個不停

講話或是發表意見惹得對方不爽,被痛毆倒地頭破血流!

另外一名林姓網紅也跳出來講

這是法治的社會嗎?講兩句話意見不合可以把人打成這樣?我都懷疑台灣不是台灣了

到底台灣法治社會對打人會有什麼刑責處罰?

看到超派毆打Toyz的事件,跟風一下新聞來聊聊被告傷害罪會有那些處罰

傷害罪指的是蓄意傷害他人的行為, 刑法第277條,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的人,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傷害」不單指身體上的傷害,若造成他人的健康上的傷害,也會構成傷害罪。

傷害罪構成要件

  1. 身體及健康上的傷害毆打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受到傷害,例如:瘀青流血、骨折等外傷或生理機能受到影響,就會構成打人傷害罪;但如果只是主觀的感覺疼痛無法構成傷害罪。 若行為人的加害行為造成被害人健康受損、產生疾病,也會構成傷害罪,例如,腦震盪或中毒,雖然沒有明顯外傷,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方面仍受到傷害。
  2. 精神上的傷害精神傷害較為抽象,其構成要件必須是因為他人傷害而確診精神疾病,例如: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等,才可提告精神傷害罪,如果只是讓人心情感到不快、生氣或是害怕則不符合精神傷害罪。

傷害罪種類

傷害罪根據傷害的結果,分為普通傷害罪及重傷害罪,普通傷害罪依照行為人是否故意分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及過失傷害罪。

直接故意

當行為人事前就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會傷害到別人,並仍然以傷害為目的做出行動,

例如吳老闆某天喝酒後,用力過猛將金先生推倒,導致金先生脊椎骨挫傷了,吳老闆雖然主張沒有出手打人,但用力推人,應有預見被推的人有跌倒受傷的可能,既然知道自己的行為有可能會使人受到傷害,仍然出手推人,因而使人受傷。自應負起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的普通傷害罪刑責。

法定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間接故意

過失傷害罪多發生於車禍事件,比如駕駛時因為駕駛不當而發生碰撞,造成對方骨折或是傷亡。雖然非刻意,但因為造成「生理上的傷害」是事實,屬於過失傷害罪,被告者就有可能要承擔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罰。

重傷害罪

重傷害依刑法第10條第4項定義,為毀敗或嚴重減損視能、聽能、語能、味能、嗅能、肢體機能、生殖機能或其他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當今天所受的傷害已經造成身體某個器官毀敗或嚴重受損,就是重傷罪,依刑法第278條,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重傷罪是有處罰未遂犯的。

刑法上的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犯罪須經過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利之人提告,檢警機關才會進行偵辦、起訴。

民事賠償部分

根據民法第184條所述,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的人,需要負損害賠償的責任。因此,只要權利有受到損害,便可要求對方賠償,以示負責。

民法第192條及193條所述,如果因為打人而造成他人死亡,增加生活所需,造成經濟上的損害,被害者可以開立「診斷證明書」提出賠償訴求,像是醫療費用、看護費用、藥品費、自療費用或是殯葬費等。如果是被害人的父母、子女或配偶,也可根據民法第194條,要求賠償。

如果是車禍,根據民法第196條所述,被害者除了醫療賠償外,也可以要求物體毀損賠償。比如,遇到汽車毀壞需要維修,就可以要求賠償車輛與器物的修繕費用。

所失利益

有些傷痛需要時間修復,甚至可能影響一輩子。根據民法第193條所述,如果因為侵害而必須減少勞動力如果「傷害的發生」讓原本生活變了調,比如暫時或是永久性不能工作,受害者也可以提出求償,爭取回「本來應有」的利益。

精神賠償(慰撫金)

根據民法第195條所述,不法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者可以請求賠償相當的金額。

所以打人是會被判傷害罪的,至於判刑的嚴重大小是看被害人遭到傷害的狀況

案發後的發展

兩人發生衝突之後,Toyz於21日凌晨委任律師提告超哥恐嚇、傷害、殺人未遂、組織犯罪等4罪

看起來律師這波操作是想把刑事責任放大罪加一等並且複雜化,狀紙有得花時間寫長篇文,大寫特寫​一番

傷害罪證據是有了~ 造成toyz頭部縫合,已有醫院的驗傷單掛保證~

提告殺人未遂,主要超哥攻擊的部位是頭部居多,要看有沒有致人於死那麼嚴重的指控

而恐嚇部分,要有言語上的表達讓人心生恐懼的意圖,雖然看起來toyz沒在怕

組織犯罪是要有3人以上,有人負責指揮或是合作一同犯罪.但要有人指揮超哥或超哥有指揮其他人幫忙圍毆的證據?

總結以上分析

超哥打人以後要不要談和解?

和解!運用新台幣的魔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不和解!要告就去告,法官判要我賠多少我就賠多少吧~!證據拿出來再談,談了我也不一定同意付錢

祝福toyz早日康復 .超哥生意興隆.日進斗金 總歸一句,拿錢談賠償是一定的,會不會被關就不一定了,如果可以易科罰金,頂多就是拿錢出來繳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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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我的小小沙龍,分享我的生活和感想,月有圓缺 ,人有禍福 ,會想寫文章的原因是,希望能實現夢想,不知道從哪個時候開始,好像是學生時期又好像是出社會以後,我嚮往可以靠寫文章或是說話賺錢,但不行動只會光想不做,到現在一事無成!年紀到了一定的瓶頸了,我想我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好吧!有想法就動起來,希望我能持續堅持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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