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用事業的民營化在我國慮法上可能遭受的最大阻礙為何?(10分)而此一憲法規定所生之阻礙,除修憲外,有無透過解釋論上之方法加以克服的可能?(20分)
一、甲與乙均從事某一類危險物品的運送事業。二人在某次進行相關物品的運送前,均分別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以資備查。惟其中,甲的申報有若干事項漏未記載,而乙之部分,依其申報內容,運送之物品重量及保存方式等,均不符合相關法規要求。職是,主管機關對兩人之申報皆以「不准備查」而駁回。然「申報備查」與「申請核准」在經濟管制的法理上畢竟有別,前者實無「准」或「不准」的問題。因此,當主管機關針對甲、乙二人為所謂「不准備查」時,應如何分別探詢真意,始能正當化該表面上與法理有達的處分?(20分)又,假使甲、乙二人運送相關危險物品前並未申報,抑或申報遭駁回時,對於其二人不顧達法,仍逕行運送之行為,法律上得否設計為「無效」或「得撤銷」,來加以制裁?(10分)
三、某研發產業新技術之甲公司依法向A機關申請產業升級之獎勵。經審查後,A機關委發核定苦,通知甲公司將從核定日之翌月起,每月固定由經濟部所委託之某B銀行發放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整,為期10年。如此經過7年後,一日A機關進行相關獎勵業務之總檢查,突然發現,在對於前開甲公司之獎勵金發放一案中,由於甲公司從一開始即提供錯誤資訊,導致於該案應僅每月獎勵5千元,卻核定為1萬元。此外,又由於受委託之B銀行作業不慎,以致於每月均固定匯入甲設於該銀行之帳戶1萬5千元整。對於這兩項錯誤,甲公司自始察覺,但不以為意,既未向A機關,也未向B銀行通報。職是,當A機關就此一錯上加錯之烏龍欲為改正,而於發現問題後之數日內即採取行動時,試問:(40分)
(一)A 機關依法得否即命B銀行自即日起停止每月匯款1萬5千元,而僅改匯5千元?(20分)
(二)A機關如欲向甲公司索回已溢放之每月1萬元獎勵金時,有無受到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限制,僅能要求甲公司返還5年內溢領之金額?(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