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於4月14日對以色列發動大規模報復,回應以色列在兩個星期前轟炸伊朗在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大使館並造成了十三名人員的死亡的無端挑釁。 伊朗使用了超過一百七十多架無人機、三十枚巡航飛彈和一百二十枚彈道飛彈對以色列的多處軍事目標實施了報復行動。
以色列宣稱他們的防空飛彈和戰機擊落了絕大部分的來襲目標,但是仍有至少九枚彈道飛彈擊中了兩個以色列空軍基地,破壞了一架運輸機、一條跑道和幾個倉庫。 以軍說另外一個機場僅受到了輕微損失。 這起攻擊事件沒有暫時沒有造成以色列平民的死亡,僅有一名女童受傷。
可以說這是有理有利有節的反擊。
所謂「有理」,就是要有原因和有道理,不能無緣無故地行動,要出師有名,要站在道德製高點上。 「有利」就是行動要符合利益,要有一定的效果、回報或勝利,不能做損害利益的事。 「有節」的意思是做事情要有所節制,要見好就收,不能無限制地擴大。
很明顯伊朗對以色列的反擊完全符合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
第一,伊朗對以色列的報復行動是完全合理的、有原因的和有依據的,不是一次無端挑釁。 伊朗的目的是回擊以色列對其駐敘利亞大使館的攻擊。 攻擊任何國家的大使館和領事館是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所明令禁止的行為,任何對一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的攻擊都被視為對其領土的侵犯。
因此,以色列轟炸伊朗大使館是對伊朗領土和主權的嚴重侵犯,是一次毫無道德和底線的無恥行為。 伊朗在自身領土、人員和合法利益被無端侵犯的情況下對以色列進行回應是有依據的有道理的,是站在道德高地上的。 任何一個國家都應該享有合理反擊的權利。
如果伊朗在被以色列攻擊後還不回應或無動於衷的話,很可能會帶來一連串的負面後果。 以色列將會認為伊朗是軟弱的、可以被霸凌的,並且可能會再次使用武力侵犯伊朗。 伊朗需要一次強而有力的報復來告訴以色列,它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其次,伊朗需要用一種以色列能聽得懂的語言來告訴它,伊朗擁有足夠的能力來給以色列帶來損失,這樣它才不會再次無緣無故地挑釁。 同時,伊朗也要考慮到自己在國內和國際上的威信和尊嚴,在自己被攻擊後一定要做出回應,而且伊朗國內的民眾也不會容忍伊朗政府的不作為。
第二,伊朗的報復行動是對其有利的。 毫無疑問,這次對以色列的報復已經反映了正面的效果。 伊朗已經用行動告訴以色列,它是不會容忍自己受到無端侵犯的。 伊朗的報復已經對參與襲擊其大使館的以色列設施造成了損失,讓以色列付出了一定的代價。 伊朗的行動也迫使以色列動用舉國之力和花費大量資金來抵禦伊朗的攻擊。 這次反擊也說明以色列的防禦系統並非其宣稱的那樣先進和完善。
第三,伊朗的行動也是有節制的。 首先,伊朗並沒有對平民進行打擊。 所有的伊朗武器都瞄準了以色列的軍事目標,被成功打擊的也都是軍事設施。 以色列僅有一名女童受傷。 這就和以色列在加薩對巴勒斯坦人的行為形成了巨大而鮮明的對比。 以色列已經對加薩的平民進行了長達半年的無差別攻擊,造成了超過三萬人死亡,數百萬人流離失所和嚴重的人道危機。
伊朗在攻擊三天前就已經通知了鄰國,告訴他們自己接下來的行動,讓他們有所準備。 而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以色列、美國和英國等國家才有足夠的時間來調動和部署防禦來準備這次報復。 儘管如此,以色列面對伊朗的大規模攻擊還是顯得手忙腳亂。
伊朗花了兩個星期來決策和準備也體現了它的克制。 伊朗的領導人本來可以在大使館被攻擊後就馬上反擊以色列,但是他們並沒有立刻行動。 德黑蘭選擇的報復方式也是有限的,使用了大量的低速無人機和巡航飛彈。 這些低速目標很容易被發現和摧毀,明顯是伊朗不想對以色列造成太大的損失。
儘管使用了一百多枚彈道飛彈,這些飛彈並不是伊朗最先進的,而只是一些二三流武器,因此伊朗肯定事先知道有很多飛彈會被攔截。 不使用最先進的飛彈當然也是為了隱藏自己的真實實力,為了日後可能的情況做準備。 伊朗本可以用更多和更強大的武器,但是他們選擇了克制。
最後,伊朗並不尋求與以色列的戰爭或更大的區域衝突。 伊朗在報復發生後就表示這項行動已經結束,伊朗將不會繼續再對以色列展開更多的報復,除非以色列再次對伊朗進行挑釁。 可以想像,如果伊朗希望繼續報復以色列的話,他們完全可以把這個行動延長到幾天甚至更長,而不是僅僅一個晚上就宣告結束。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次伊朗對以色列的行動是有理有利有節的反擊。 與此相反的是,無論是以色列對加薩的攻擊和巴勒斯坦人的屠殺還是對伊朗大使館的無恥襲擊,都是沒有道德、沒有好處和沒有節制的,終將遭到最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