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就被分配了一片花壇,在其中栽種特定種類的花朵。花種的類別或數量都一樣,區別在於,不同的個體對花的喜好不同。有人喜歡熱情的牡丹,有人喜歡淡雅的小野花,有人喜歡濃郁卻有毒性的鬱金香。
我們對於喜歡的花就會特別照顧,讓她花開繁茂。對於不喜歡的則將花種埋在深土,期望永遠不要發芽。
於是引發了三個再普遍不過的問題。
第一,那些我們喜歡的花開始瘋狂生長。沒有了異類的制約和競爭,她們很快遍佈整個花壇,如同癌症,在耗盡土壤資源之後,花與壇玉石俱焚。
第二,那些我們不喜歡的花種,因為帶著神性,不可能消亡,因此在地下深處,悄悄地、畸形地生長,裂變,腐臭,甚至內爆,最終將花壇化作腐朽。我們喜歡的花同時開始枯萎。
第三,那些我們不喜歡的花種,因為強烈的生命本能,而尋找其它的生存空間。當她們察覺到適合她們的土壤,便會經由我們而“寄生”在其他人養護的花壇裡。這個過程便是“吸引”,結果便是“關係”。我們不喜歡、打壓的花,恰恰是對方喜歡的、蓬勃生長的花,因此對方的花壇,對其無異于天堂。這種寄生性的聯結,將我們與對方緊緊綁在一起。而這種關聯,可長可短;可能是熟人之間,也可能是一面之緣;可能是愉悅的,也可能是痛苦的。但歸根究底,這種體驗一定是深入又束縛、糾結且不自由的——因為屬於我們的花卻種在別人的土地上!這種能量的纏繞、扭曲,即便帶來快樂,也是短暫而迷幻的。
這三個問題的解決方法只有一個:給那些我們不喜歡的花同樣生長的權利。或許我們很難真心喜歡她們,但對她們哪怕少看幾眼,少聞幾次,只要允許她們也在花壇裡——我們自己的花壇——自由生長,就是很好的開始。或許有朝一日我們會從她們身上體會到世界之奇妙。或許我們終將徹悟,所謂淨土,不是指乾淨的土、美妙的土,而是可以百花齊放的土。
99%的人終其一生都是困在這三個問題裡出不來。剩下的1%,不是極為成功的開拓者,就是影響力極大的惡類。這些“豪傑”能邁過這一關,在於他們看穿了:不管白花黑花,長在我花壇裡的就是好花。而他們彼此的分野,除了種花的目的之外,就是對花壇裡各色“嗷嗷待哺”花卉的“平衡”功夫。儘管花壇已經萬紫千紅,但不同的時節,需要對不同品性的花,做不同層次而又不失偏頗的處理。稍有不慎,有些花在其他花的擠壓之下,會再次落入不毛之地。
這當然是精微的工作。但本質上跟前三個問題的應對沒有區別:因為有容乃大,故而“容”者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