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約時你要讓雙方利益一致
之前簽約時,因為都會有一些事情,
是必須買買方、賣方、仲介、代書
四方一起共同解決
這個時候,
我們就會將這些事情,
寫在特約條款(俗稱壓特約)
但是常常大家討論好,
一共壓A、B、C、D四條特約,
簽完約後,才發現根本沒寫到,
一切就像是我做了一個壓特約的夢,
這個夢實在太美好,
好到夢醒了我變成最大苦主。
所以我後來就改變策略,
簽約時候"循循善誘",
跟大家講說我要壓特約,
結果就是明明仲介都知道,
但是講到A的時候,
恍如大夢初醒,
大概都是"阿,對喔,還有這個事情喔"
從A到D,每一條都要來一次,
讓我有一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明明才30分鐘前講的阿,
然後就開始凹凹情節,
"大哥你不要寫這條拉,我覺得不好啦....."
30分鐘前你不是跟我說沒問題嗎?
然後最神奇的是,30分鐘前談好的服務費,
仲介都不會忘記,
"大哥這是服務費確認單,你簽收一下",
代書要收的代書費也沒忘記,
"代書費你去領給我一下"
後來連續發生很多次,
最後我終於體悟了一件事,
就是
"這世界上只有你對這個簽約負責。"
對於仲介來說,他整個流程想的就是
"我如何收到服務費"
對於代書來說,他整個流程想的就是
"代書費呢?"
交易對方來說,整個流程想的就是
"肚子好餓有餅乾嗎?"
真的沒有人會為了你的利益著想,
所以經過一連串的實驗和修正後,
我把我的經驗總結下面兩點,
大家可以更好的拿去使用。
1.要文字化要談判的條文。
很多時候,我都是提出一個想法,
代書就會按照他的經驗寫出特約條文。
譬如說,房子有租客,要屋主排除租客,
這時候代書就會寫"交屋前要排除租客。"
可是我心裡的想法會是
不要我都付了一堆錢,
才告訴我不能排除租客,
所以這時候我就會具象化我的條文,像是
"賣方應於買方給付二期款之前排除租客,
否則無條件解約。"
簽約時就提供給代書,請他照著擬稿,
或是跟我協調合約條文,
通常大抵上都可以得到比較滿意的結果。
2.簽約時後你要讓雙方利益一致。
這是在簽了很多次約,繳了很多學費後,
我所學到的最深的體悟,
說服人最好的方式,不是很多話術或很多拒絕,
而是把共同的利益放在他前面。
如果我自己覺得,"排除租客"這條特約,
對我非常重要,我就會說
「因為我出的價格真的很高,所以這個價格,
我要求屋主一定要排除租客,
如果屋主覺得他還有其他買方,
可以付更好的價格,
同時也不用排除租客的話,
那真的不一定要留給我買,
我真心誠意的祝福屋主可以賣更高價。」
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
我是打從心裡,只能接受這個價格一定要排除租約,
如果不能排除,我也一定不會買,
屋主有更好的價格,我也打從心裡的祝福。
當仲介、代書、屋主聽到了我的講法,
也清楚了解了我的決心的時候,
這時候大家的利益就變成一致。
仲介因為我不買,
他即將到手的仲介費就飛了,
代書因為我不買,
他即將到手的代書費就飛了,
屋主因為我不買,
他無法確保下一個買方會出更好的價格,
那這時候,
大家就會開始認真討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不管是仲介說服屋主,
還是代書說服屋主,
或是仲介和屋主掛保證,
壓特約保證他會排除否則解約,
我所能確定的就是,
這個特約"一定"會被寫在合約裡面,
這一次,我再也不用提醒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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