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談到,若說《火鳳燎原大戰》是令我不再在垃圾手遊上課重金的轉捩點的話,第二個對我人生最大影響的手遊就應該是《Pokemon GO》。
《Pokemon GO》這遊戲剛推出時的瘋魔全球,相信也不用我多介紹。 在香港,當時可說是「現象級」遊戲,即是甚至會造成一種社會現象的那種。 在剛推出的一段時間裏,全港到處也是POKEMON大師,人們成群結隊地在各區捉精靈刷個不亦樂乎。 夜晚的公園也多了很多人聚集,在有稀有精靈出現時更會出現「百鬼夜行」,呀,不,是「百人狂奔」的壯觀場面。
筆者當時不能免俗,曾經也與數個好友常常流連在外,邊聊天邊捉丟精靈球,常常一待就是不知不覺數小時,還覺得這是一個能鼓勵人與人交流的好遊戲。
直到遊戲推出一個月後,某一晚我應邀去了看一場音樂會。該場音樂會的表演者是一班跟我差不多年紀的本地音樂家,當中也有我的朋友,所以就去捧場了。當晚的演出很精彩,台上的表演者們感覺散發著光茫。完場時一直站在台上接受全場觀眾不停的熱烈掌聲。我看著台上很多比我還要年輕的音樂人,心中既是敬佩,又帶了點異樣的失落感......
我還記得在步出大會堂的路上,我沉思了許久:當我以羨慕的眼光看著台上的人時,我自己又做過什麼了?台上的他們是花了多少的時間專注於自己的技藝上?當他們每天花時間練習時,我為自己做過什麼?花數小時在公園丟精靈球嗎?
台上的那些年青音樂人,大部分也是有自己的工作、而音樂只是他們的業餘愛好。他們要如此熟練地彈奏,當中又花了多少工餘的時間拼命練習?
他們把時間花在他們的技藝之上,成就了觀眾的掌聲;
我把時間花在丟精靈球上,即使數百數千小時過後、我又能得到了什麼?更齊全的精靈圖鑑?更強大數值的手機數據?
那一晚,我尤如當頭棒喝,二話不說就狠下心刪除了手機的Pokemon GO,也刪除了所有花費大量時間只得到數值上或一張CG改變的手遊,從此戒掉了內容空虛的垃圾手遊。
當然,我自問並非十分刻苦的人,也絕非主張不要娛樂。 但是,或許我們在選擇娛樂的同時,可以有一些較高質素的選擇?
但是,有人會說:什麼才叫高質素的娛樂?這不是很主觀嗎?
這個留待下回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