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簡單的兩行敘述讓我想到去調閱我的出生證明,也的確就跟這段敘述一樣,我出生時是沒有父親認領的,直到我出生後將近兩週,我的父親才去認領我。
這很奇怪吧?如果我的老婆懷孕並且要生了,我一定會去醫院陪伴她然後第一時間迎接我的小孩,出生證明我也肯定會寫好寫滿我的資訊。
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什麼他在外地工作然後我媽生產來的太突然,所以我出生當天沒有辦法認領之類的…但是過了兩週耶?
而且還有一點,當初我的稱謂因為記錄錯誤而是「次子」,直到民國八十三年的十一月十一日才被改成「長子」,與我媽結婚的前十一天才想起「啊他應該是長子才對」這樣?
等等等等,誤植成次子,改成了長子,那意思難道是,我其實根本就沒有哥哥嗎?
我這幾天這樣搞這些都是場鬧劇?
然後我注意到了,欄位有分「稱謂」與「出生別」,在出生別上的字還是一樣的「次男」,只是稱謂改成了「長子」。
接著我拿起我現在的戶籍謄本,我的稱謂變成了「戶長」,出生別還是「次男」。所以說,稱謂跟出生別應該是不同的東西吧?
為了確認,我再轉頭回去找那個戶政事務所的小姐,趁她還沒服務下個民眾的時候,我跑過去很快地問了她兩者的差異。
小姐回答,稱謂是根據「戶」的,而出生別是根據「父系」的。以我的情況也就是說,我在這個戶長(我媽)的相對關係是長子,但是在我爸那邊的相對關係則是次男。
所以我還是有個哥哥嘛…我心想,本來還有點高興,以為一切都只是誤會,我還是我認知的那個自己,結果到頭來我還是有哥哥…
抱著耿耿於懷的心情,我離開了戶政事務所,然後又跑回去了國稅局,這樣往返實在是有夠煩,但我不想再拖著沒處理好這件事情了。回到國稅局後,我跟櫃檯的行政人員講解了狀況,並且附上了我拿到的手抄本謄本,最後成功的讓國稅局人員收下了這份申請文件,只是清單要等大概兩週左右而已。
終於處理完畢後,我鬆了一口氣,然後就回家休息,然後就沒有再去問我媽什麼事情,至少今天不想。
就這樣過了幾天後,我終於下定決心,在某一天的夜晚等我媽下班了之後,把她叫住並且跟她說我有事情想問她。
一般來說下班時間我們都是各自在各自的房間內,不會打招呼也不會一起吃飯,我們就像外面的室友一樣,所以我會這樣叫住她跟她說有事情要問她時,讓她感到很緊張。(我跟我媽關係是非常不好的那種)
「怎麼了嗎?」我媽緊張的問,我們兩個都在餐桌前坐下來,這代表我們要好好談事情。
「我問妳…妳不是要我去處理徐啟明的戶頭的事情嗎?」
「對啊,你不是說才七百塊,白忙一場?」
「妳知道要去申請戶頭餘額,我們是要準備戶籍謄本的吧?」
「對啊?不是給你了嗎?」
「然後我因為戶籍謄本上的出生別是次男,所以搞的我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其他文件才能辦理一些事情…」我沒有把我要去申請財產清冊的事情講給她聽,那不是重點。「所以我想問妳,為什麼我是次男?我有哥哥嗎?」
我媽聽到這句話,閉上眼睛深深的嘆了一口氣。「那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沒什麼好提了。」
「什麼意思?所以我真的有個哥哥嗎?」
「那是你爸以前家庭的,那些人都已經完全不知道在哪了,所以我才連提都沒有提過,因為提那個根本沒用啊。」我媽無奈的說。
「好…那為什麼會在我出生後六年你們才結婚?」
「因為你爸那時候生意失敗啊,他就不敢跟我結婚,然後不是還逃去印尼工作,你記得嗎?」
我記得,我還記得小時候有被帶去印尼找我爸爸,我還記得去那邊坐顏色不同的計程車還有吃沙爹的記憶,還有看到大象跟去那邊的肯德基看到人家用手抓飯的記憶。
但我那時候一直以為是去玩而已。
「然後六年後你爸跑回來台灣,我們就正式結婚了,就是這樣子。」
當初去印尼工作,那個渣男去搞別的女人,結果跟我媽結婚的三年內那個女人竟然跑來台灣找他,於是我媽也就憤而離婚了。離婚之後,那個渣男又跑去搞有夫之婦,然後騙人家的錢,最後渣男死了那個女人還跑來找我們家要錢,這些我全部都有記憶。
「所以,另外那個家庭呢?那時候他們怎麼了?」
「我跟你爸已經在一起很久了,那時候你爸早就離開那個家庭了。你爸是離開他們之後才跟我在一起的,我那時候也都知道他有前一個家庭的事情。」
「所以…我有個哥哥,這件事情妳知道?」
「我知道啊。」
「那他叫什麼名字然後多大,妳知道嗎?」我其實也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但我還是想問一下。
「我不記得了,那個都太久以前的事情了,你爸死了他們都沒出現過,我根本記不得,那都已經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媽不耐煩的回答,這些對她來說是個很不堪回首的往事。「你現在問這個幹嘛?我們已經沒有任何事情跟他們有牽連了,不是嗎?你幹嘛一直問這個?」
「我活了三十五年了才知道自己原來有哥哥,我難道不能問嗎?」我被她的態度搞到有點火大。「算了,沒事了,妳可以回去休息了。」
結束了跟我媽的對談後,我回到房間去抽悶煙。
雖然是有問到了一些我疑惑的點,但還是對於整體的問題沒有幫助。我還是不知道我哥哥是誰,我也不知道怎麼聯繫他,我下定決心去跟那女人談話的結果跟我沒去問差不多,這點讓我覺得很不爽。
心情鬱悶的我只能躺在床上滑手機放空,等在新竹的女朋友下班後視訊跟她抒發一下今天的心情,然後她因為快睡著了所以我們就結束了視訊。
我躺在床上,很疲倦但是睡不著。
所以什麼戲劇化兄弟相遇的都不會發生,我還是不知道那個素未謀面的哥哥是誰,我大概也一輩子都不會知道。
我爬起來,再拿出那個戶籍手抄本,不抱希望的再看幾眼,確認自己沒漏看什麼。
的確沒有,跟我前面看的都一樣,什麼有用的資訊都沒有,只有我跟我的父母資訊而已。就這樣。
事情大概也只能這樣了吧…我就等著那個財產清冊來然後看到底有什麼可以領的去領一領,整件事情應該就這樣在我人生完結了吧。
我嘆了口氣,將戶籍手抄本放回去我跟一堆證明文件放在一起的塑膠袋裡面。
躺回床上,閉上眼睛,希望能夠好好入眠。
下集待續…
等等,父母?為什麼戶籍謄本裡面從來沒有我爸跟他父母的記事?
我抓起手機,然後查了一下「直系親屬」的定義,白話的說法就是「生下自己的人」,也就是父母。但直系血親也包含了「生下父母的人」、「生下祖父母的人」等一路向上串連的親屬。
也就是說,我是有資格查到他們的,手抄本上應該要有他們的資訊才對。
可是我明明要求了要我爸爸的戶籍手抄本,卻只有我跟我的父母而已,這不可能啊?我爸從來沒有跟爺爺奶奶住過嗎?從小到大都沒有?
突然間我意識到,我手上這個手抄本一定不是唯一的一份,他一定有其他的手抄本,只是我當下的問法讓那個戶政事務所妹妹誤會,以為我要的是跟我有直接相關的戶籍手抄本。
我應該要直接的說「我要我父親從出生到死亡的所有戶籍手抄本」才對啊!
真的下集待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