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自己的元神明亮,即代表精氣神飽滿(抵抗力增加),自然能夠抵禦外來的傷害了(犯太歲或其他神煞),當然明亮程度會因人而異。
元神明亮,姻緣(有自信)、文昌(腦袋清楚)、事業(有幹勁)等等,自然就可以跟著順遂,所以不論生肖,其實只要點一盞光明燈就可以!
但這不代表點了燈,就可以不努力。我們一樣要勤奮地為自己的目標努力,依靠著神明在無形界中提供的護佑,做出更多更好的成就,或減少因災難受到的損害,這樣就有更強大的力量,能夠行善積德,使有形的世界更加美好。
想要化解流年十二年煞(包含太歲和歲破),其實很簡單,可以參考以下做法:
1.直接到廟宇點一盞光明燈。
2.根據所犯神煞所列出事項,注意與避免之。比如今年生肖屬馬犯喪門星,要注意忌探病,勿入喪家,那就避免之,如果是至親無法避免,前往探病時,就在身上放一點艾草葉或芙蓉葉,離開後丟入附近水溝內。
3.準備一個小的夾鏈袋,裡面放三種物品:艾草或芙蓉葉、生米數粒、粗鹽少許。放在皮夾內或包包內,隨身攜帶。至少半年更換一次。或是網路查尋廟宇索取。
4.針對正確所犯神煞請符化解。
5.請一張太歲符帶在身上。
坊間流通之〝農民曆〞介紹十二神煞,大約有八成是錯誤的,讓大家無所適從,應請民間眾擇日學者及道家道長確實參閱清朝擇日寶典《協紀辨方書》,及唐代張果老著作《張果星宗》,不應用祖宗家法一筆帶過。
有關五行神煞舊合法則之書籍,清代有二部名著敘述得最為明晰合理。一部是康熙五十二年「大內蒙養齋開跼」,命和碩莊親王率同翰林何國宗、梅玨成等編列(御製算法律呂諸書),後由曹震奎所著之(曆事明原),以及大學士李光地重加改訂,後由康熙親自御批定名為(星曆考原)。
乾隆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乾隆五年八月初七日,又命和碩莊親王允祿為總理,和碩莊親王弘晝為武英殿監理,以刑部左侍郎張照為總裁,會同欽天監監正、時憲科博士、天文生 ...等三十八人,重新再校正(星曆考原)一書。
康熙為一國之君,何以會關心此一民間吉凶神煞之小事?由於康熙二十二年有位「葉鍾龍」,誣告王府動土一案,以致震驚朝野。「陰陽選擇書籍浩繁,吉凶禍福多相矛盾,且事屬渺茫,難以憑信。若各據一書偏執己見,捏造大言.恣相告訐,將來必致誣訟繁興,作何立法,永興無弊。著九卿詹事科道會同確議 ...」。
至乾隆年間,又發現康熙年所校訂之(星曆考原)仍有疏忽之處。乾隆五年六月十五日,大學士鄂爾泰之奏本「交與奏事郎中張文彬等轉奏本日奉旨大學士九卿定議具奏,其翰詹科道內如有通曉算書者,亦著入議」等語。至乾隆六年十二月校訂製版均已完成,定書名曰《協紀辨方書》。
協紀辨方之主旨為「協乎五紀,辨乎五方,以順天地之性。包括所有一切祿命法、斗數、神數、堪輿、神煞、曆學、節氣 ...」等之推理。以九卿科道同議之典籍,審議必當謹慎,故凡對祿命法及堪輿方面有研究之人士皆宜備此書,方可有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