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時時時刻。 當你覺得對對方不夠好時,也不用再想要再再對方好一點,因為那並不持久與長久,心中已沒愛的一切「好」都不是自然而然的,而都是帶著「刻意」。 那「刻意」與「入心」並不相容(融),這說的入心是自己的心與行為。 心裡對對方有愛,是很多的「好」與「行為」都讓人「不自覺」與「不自禁」,不自覺對他好,不自禁對他好;不帶彌補不帶刻意。 當然有種彌補與刻意是因為愛,那愛是「死而復生」的愛,覺醒後的愛、領悟後的愛。 那還是不違背我說的,要的是心中有愛,「愛」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 上述是泛指男女情愛,除外對人與人之間的博愛,也是同理。 對世人心懷越多愛,與人越和藹和善,反之越淡漠、孤僻。 偽裝的博愛也同理不能持久長久,也不入心,不入自己的心。 有種淡漠是太透視太明瞭「人性善惡」而返回於「無情」;太了解於「世事人情」而感於「對錯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