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柔險些無法回家過節。
她在感恩節前就被選進一個民事訴訟案的陪審團,十二月十九日(星期四)的早晨終結辯論(closing argument),陪審團開始討論做決定(deliberation)。因為民事訴訟判決的條件是只要12位陪審團員能有10人有共識就可以判決,(不像刑事案要12人都看法相同才行,)門檻比較低。以柔很樂觀地想,如果星期四討論不出結果,應該星期五就能結束了吧?她早就買了下個星期一(12/23)的機票要回家過節,所以應該沒問題才是。結果星期五的下午,陪審團還沒有共識,以柔就先將機票延到星期二12/24早上九點,不過若是星期一早晨還討論不出來,他們12/26還要再回法院繼續開會。
星期五晚,我們仨電話討論,V對以柔說:「如果你12/26還得回法院,那就不值得回家過節了。」我聽V居然這麼快就做出決定,趕忙說:「什麼?這麼輕易就取消回家過節的計畫?我還沒有想清楚耶!」以柔說:「如果不能回來,我也很抱歉 。而且因為擔任陪審員,我很多工作都落後,可能等一月份都趕上進度以後,我再回家好嗎?」隨著我們慢慢討論,我也理解如果只在家待一個晚上,12/25就得先回西雅圖,真的是很划不來。這才讓理智部分的腦袋緩緩地趕上V幾秒鐘就演算出來的邏輯,克服過節想看女兒的心情,同意這個決定。
既然不知道以柔到底能不能回來,我就先不準備聖誕節當天要煮什麼,甚至沒有包禮物,因為她若是不回來,也許得把禮物寄過去,那也不需要包裝了。我只是叮嚀她,星期一下午五點以前,覺得陪審團有沒有可能做出決定都要跟我說,因為我早已安排了12/26的母女活動,如果她不能回來,我得在放假前先取消。
結果星期一兩點多,以柔傳來了簡訊說陪審團做出決定了,可以準時搭星期二早晨九點的飛機回家,我跟V都喜出望外。我馬上開始包禮物,也準備聖誕節晚上的菜單。第二天是聖誕前夕,我一早先去買菜,V負責去機場接以柔。我很少這麼晚才買聖誕節的菜,今年實在很特別。
但是因為今年這一小段波折,也讓我體會到人有多麼不一樣。V可以在收到新的訊息以後,馬上判定以柔不用回家了,但我一直在期待以柔回家過節,因此瞬間內無法馬上接受這個現實,心底想著,就算只見女兒一面也好吧。等商量到後來,我才面對現實:如果勉強回來一趟,不但在金錢上划不來,對以柔這個旅人也是很辛苦的。
我這廂期待女兒回家過節,另一方面,身為女兒的我,也在看了明年合唱團演唱的日期後,決定可以明年回台灣過年。趁著視訊跟爸媽說我可以回家的日期,爸媽非但沒有喜形於色,第一個反應均是:「妳不是十月才剛回來的嗎?」下一句話就是:「你退休了不再有收入,錢不要這樣亂花,我們視訊就可以了。」這種講法在理性的媽媽口中說出來,一點也不讓人意外。倒是平常感性的爸爸,也是不斷地咕噥:「按呢無彩錢。」
爸媽是節省的人,常會擔心我沒錢。他們也覺得既然我平常很省錢,就更不應該這樣子「亂花錢」。我已經跟他們說過很多次,我是經濟無虞的,這也是我敢在被裁員後不再繼續找工作的原因(見「發自己的光」)。這個年紀,物質上已經不需要再補足什麼,我已經決定不再買任何首飾、家具、和許多身外之物,例如衣服因為正式的場合不多了,除非有需要,也不會再添購。今後我若是花錢,追求的是精神上的滿足,例如去找女兒、出國旅行去體驗不同的文化,或是回台灣探視父母和長輩、朋友。
但是爸媽覺得花錢是需要有「理由」的。媽媽說:「如果今天我倆生病了不能獨自行動,你回來照顧我們就有理由,但是我們好好的,你又才剛回來過,過年又回來實在太頻繁了。」如果爸媽生病,我回家當然是義不容辭,但是平常時期就沒有理由回家嗎?我可以跟爸爸一起出去遊玩(見「父女同行」),可以幫媽媽去市場跑跑腿,以自私的觀點來說,能跟爸媽談天說笑也是天大的福分,我為什麼不能多多享受這樣的時光?
我如此興匆匆地宣布說想回家,卻被兩老舉兩雙手阻擋,叫我不要多此一舉,若是以前一定會有點傷心,但是我當他們女兒這麼久了,明瞭他們的出發點是為我著想,並不是不歡迎我回家。所以我只是很簡要地說:「我的錢夠用,你們不用擔心。」就結束了這個話題,改聊別的。第二天我就逕自買了回家的機票,放到家人的群組告知。
其實敏感的爸爸還有意識到我的失望,他說看出我的臉色不對,視訊後有些後悔那麼堅決地勸我不要回來。怕我花錢是他們最重要的顧慮,幸好爸爸靈光一閃,想到以前我都是帶以柔回家,要兩張機票,現在只有我一個人回去,因此以前一年兩張機票用在兩趟行程,是說得過去的。他過了幾天跟我視訊時,得意洋洋地跟我說,既然花的錢是一樣的,那以後一年回來兩趟沒關係。其實他有所不知,以前跟以柔回台灣,因為要兩張機票,我都是買經濟艙,後來以柔上大學沒有再跟我回台灣,我就買空間稍微大一點的豪華經濟艙,以前的兩張票的錢現在花在一個比較寬敞的座位,但是既然爸爸這樣解釋,我也不點破,皆大歡喜。
以柔曾跟我們提過,愛的表示方法有五種,每個人表達和接受的方式都不同。如果自己需要的和被給予的不同,就有可能覺得感受不到愛,或是給予的愛沒有被接受,感到失落。這次經過以柔有可能不回家過年對我產生的掙扎,和我想回家但是爸媽說不需要,讓我想到這個「愛的真諦」的題目。
這篇文章裡寫著,愛的表現方法有五種:
(一)語言上的肯定(words of affirmation):時常以語言表示我有多麼愛你,或是你做的事讓我感到多麼溫暖。
(二)相聚時間(quality time):給予對方所有的注意力,例如用餐的時間好好聊天,而不是分心看手機,或是籌劃出去旅行,脫離平常的生活空間,在旅行的時候好好享受對方的陪伴。
(三)肢體的碰觸(physical touch):時常給予擁抱、走路的時候手牽手、或是按摩對方讓他們舒適。
(四)服務他人(acts of service):幫對方做事,例如洗衣、做飯、打掃房子,讓對方吃得好用得好,就是愛的表現。
(五)給予禮物(gift giving):買禮物給別人表達關心,不拘限於節日,只希望接受的人開心。
在含蓄的東方文化裡,「服務他人」應該是很多人的表現方式。例如我媽媽愛護孫子或是子女的方式,就是在他們回家的時候,煮許多他們愛吃的食物讓他們大快朵頤。我也是如此,每次以柔要回家,我一定去採買許多她愛吃的菜,煮給她吃。
爸爸則是喜歡買東西給人家,例如他在外吃到佳餚,都會想要帶一份回來給媽媽享用。姊姊也常常送我禮物,無論是她親手製作的藝術品或皮包,美麗的日記本,或是他們那裡特有的好吃麵包,都會讓我覺得好窩心。
語言上的肯定或是肢體上的碰觸,在我的成長過程不是很常應用的,擁抱是我來了美國才開始「練習」,現在連與東方的朋友相見或道別也都會擁抱,在台灣若是要離開了,也會跟家人擁抱,但媽媽通常還是會站遠遠地跟我揮手,祝我一路順風,倒是爸爸會張開雙臂等著跟我擁抱道別。
一般的美國人說「我愛你」是家常便飯,連以柔和朋友們都會常說”Love you!”。但講這個卻是我最少被訓練的,小時候以柔問我中文的“I love you”怎麼說,我都很不好意思說,只好用台語,所以我們母女現在還是說「哇矮里」來表達愛意。我跟V也很少說我愛你,唯一會這麼說的時候是我們其中一人要搭飛機道別的時候,我總是想若是有什麼意外,還是讓他知道我是愛他的。另外是跟他溝通請他改一些習慣的時候,我會解釋,想要管他是因為關心他,也會把“I love you”這句話請出來,意思是我會干涉都是因為愛。不過有天我忽然想到,換成不同的立場,如果我唯一會聽到被愛的時候都是被指責,那麼聽這話有什麼值得欣喜的地方呢?於是我跟V懺悔,這樣子賦予愛一個污名實在不應該。於是我不再把「我愛你」當作藉口來唸他,而是每晚睡前擁抱後,我們會互道「I love you」,每次講這句話的時候,心就會稍稍暖和一些。愛人或是被愛,尤其親如夫妻,應該是心照不宣的,但是大聲地說出來,也是一次次提醒彼此,雖然共同的生活已成規律,但是結婚當時的初衷從未或忘。
雖說這五種愛的方式都各有千秋,我自己最珍惜的還是服務別人的滋味和彼此相處的時間。
我覺得愛一個人,就是在能力所及幫他多做點事,自從結婚,採買煮菜大部分是我的責任,不但省錢也健康,用餐時間更是家人聊天的時光,我不覺得這是服務,但是看到家人愛吃我做的菜就是開心,如今家裡只有我和V,我還是每餐做新鮮的菜餚,以柔回家更是卯盡全力做她愛吃的菜,讓她吃媽媽的味道。V也是一樣,自從公公去世,不再回婆家過年,他在十二月就會照著婆婆的食譜烤出一盤盤的餅乾和蛋糕(見「耶誕節的前奏」),再打包一箱箱地寄給妹妹們和女兒,這就是他表達愛的方法。
我也發現,當我去廚房做飯時,以柔都會跟過來,即使不需要幫忙,她也會坐在餐桌前陪我聊天,這也是平常時V的習慣,他們都不會留我在廚房裡自己忙,只不過是這麼微小的動作,卻讓廚娘感到溫馨不已,這樣平凡的相處,累積起來都是珍貴的記憶。
每個人表示或接受愛意的方式都不一樣,無論是語言、肢體、或是給予的表現,希望所愛的人都能了解我們示愛的方式,而我們也能感受到對方的體貼,即使他們表現的愛意表面上似乎相反(例如爸媽勸我不用回家過年),只要能夠了解彼此的真意,愛隨時都在身旁。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