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稽核部門的轉型挑戰
3C金融保險的稽核主管小張今年的目標,是讓公司從傳統的內部稽核模式轉向更具效率的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然而,他也清楚,第18條對一般查核和專案查核的要求,依然是公司內控的基礎。如何在滿足現行規範的同時,逐步導入新模式,是他必須解決的難題。
條文重點與實踐案例
- 一般查核:內控的基本盤
根據第18條,內部稽核單位必須每年至少對財務、業務和資訊等部門進行一次一般查核,並根據需要實施專案查核。這意味著即便是較低風險的業務,也需要定期檢查以防範潛在問題。小張透過稽核管理系統,為各部門制定了一個標準化的查核流程,確保稽核範圍全面覆蓋,並使用數據分析工具篩選出高風險領域,優先分配資源進行專案查核。 - 風險導向稽核:資源配置的優化
第18-1條提供了更靈活的稽核模式,允許保險業在滿足特定條件後,向主管機關申請採行風險導向稽核制度。小張首先確保公司資本適足率、精算準備金及內部控制制度均符合規範,並將過去三年的稽核數據進行分析,編制了一份風險評估報告,作為申請材料的一部分。
成功申請後,小張重新設計了稽核計畫,根據風險程度靈活調整查核頻率,例如對高風險的海外投資進行季度查核,對低風險的日常業務則改為每兩年一次。他說:「風險導向的好處是讓我們可以把資源花在刀口上,同時減少不必要的重複稽核。」
第18條與18-1條的關係:基礎與升級的互補
第18條是保險業內部稽核的基礎,確保所有部門的業務與內控狀況能被全面監督;而第18-1條則提供了進一步提升效率的進階選項,讓資源配置更有彈性。這兩條條文相輔相成,前者是底線,後者是高效運營的工具。
在小張的規劃中,傳統的一般查核仍然負責基礎風險的全面覆蓋,而風險導向稽核則著眼於動態調整與重點突破,形成了稽核工作的「雙軌模式」。
資訊管理技術的應用:提升效能的關鍵
小張引入了一套人工智慧驅動的風險評估系統,能夠根據實時數據生成動態風險報告,協助稽核團隊即時調整計畫。此外,他還利用數位化儀表板,將一般查核和風險導向稽核的進度與成果進行整合,方便高層管理者快速掌握內控情況。
結語:從基礎到進階的稽核之路
3C金融保險的實踐表明,內部稽核不僅需要滿足法規要求,更需要結合資訊技術與管理創新,實現基礎稽核與高效運營的平衡。正如小張所說:「第18條讓我們穩住基本盤,第18-1條則讓我們走向更高效、更智慧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