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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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學概要》第 22 題核心原則運用解析 保險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保險契約賴以成立的法律基礎,它確保了投保人對於保險標的物(無論是財產還是人身),在經濟上或法律上具有某種利害關係。設立這項原則的首要目的,是為了避免保險契約淪為一種賭博,或更嚴重地,
114年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學概要》第 16 題保險利益解析 在商業經營中,合夥人或關鍵人物的存續對公司的穩定性至關重要。一旦主要股東或合夥人身故,其股權可能分散給繼承人,進而影響公司的決策與運營。為了解決這種「股權分散,影響後續經營」的風險,張三和李四決定採取合夥人相互投保(Buy-Sell I
114年財產保險經紀人《保險學概要》第 11 題保險法核心解析 保險契約以最大誠信原則為基礎,尤其是人身保險契約,其保障家庭和經濟支柱的意義重大。然而,當涉及受益人意圖不當得利,故意製造保險事故(如謀殺被保險人)時,保險法將採取極為嚴厲的懲罰措施:喪失受益權。 本題情境中,兒子陳大為詐領保險金而
1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第 40 題專業資格分析 法令遵循人員(Compliance Officer,簡稱法遵人員)是保險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內部風險控制的靈魂人物。他們負責規劃、管理並執行公司的法令遵循制度,以確保所有業務活動合規。因此,主管機關對於擔任此職位的人員設定了極為嚴格且明確
1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第 35 題外國機構資格解析 隨著全球化保險業務的發展,外國保險經紀人機構若想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必須經過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嚴格審查。這些審查標準不僅關乎其財務實力,更著重於其長期的業務表現、法規遵循紀錄以及人員的專業資格。 本題主要測試
1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第 34 題教育訓練規範解析 保險經紀人作為專業中介,其執業能力與法規遵循意識受到嚴格的教育訓練制度規範。這些訓練主要分為「職前訓練」(入門門檻)和「在職訓練」(持續進修),兩者在時數、內容與效力上都有明確的法規界線。 以下我們將根據《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1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第 33 題深度解析 保險經紀人公司在保險市場中扮演著為客戶洽訂保單的專業角色,因此,對於這類公司的設立、管理以及人員資格,主管機關有著嚴格的規範。這些規定大多集中在《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中,旨在確保公司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和健全的經營體制。 以下我們將針對試
解析 114 年人身保險經紀人試題第 32 題 根據《保險法》第 13 條規定,保險在法律上被明確分為兩大類: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這兩種分類的核心區別,在於承保的標的物是財產的毀損滅失、費用支出或責任風險,還是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或失能。 對於人身保險經紀人而言,精確區分各種保險的法律歸屬是基礎要
人壽保險契約的「保險利益」與「同意撤銷權」爭議 (1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試題第 31 題分析) 在人壽保險中,當要保人(如丈夫)以配偶(如妻子)的生命投保並指定自己為受益人時,法律要求必須取得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一旦婚姻關係發生變動,例如協議離婚,這份保險契約的法律效力,特別是被保險人對保單的控制
114年人身保險經紀人《保險法規概要》第 30 題深度解析 在財產保險,特別是火災保險中,除了基本的保單條款外,保險人(保險公司)經常會要求要保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額外承諾某些特定義務,這些約定被稱為「特約條款」(Special Clauses)。一旦要保人違反了這些特約義務,其保險契約的效力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