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的告白~下篇》
黃玉開口:「我不可能帶著孩子回去越南。我家人會把我打死。」
我默不作聲。
當然我也不可能平白無故帶個小孩回家。
我家又不是多有錢,不可能接受多一個小孩。
我說:「也許你可以給別人收養?」
黃玉低頭不語。
當媽媽的可能都怕小孩被別人虐待吧!
每天電視新聞的虐童案鬧得沸沸揚揚的,就算不是台灣人也會有感覺。
再說,目前要收養別人的小孩,也不是這麼容易的事情。
為什麼我知道?
我就是我現在的父母抱養來的。
從前從前從前,那個沒有電腦、也沒有DNA檢測的年代,
你有沒有真實血緣,根本沒人在乎。
一對男女抱著小孩回家,戶口名簿上登記就是一家人。
沒有誰會多嘴。
畢竟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不是嗎?
現時台灣法律對收養非常嚴苛,必須事先要得到法院認可。
依據司法院的說法:「收養制度,是為了幫失依兒童找到合適的父母,而不是讓父母挑一個小孩來養。」「小孩不是商品,不能任人挑挑揀揀。所以一定要委託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為媒合,並接受其訪視調查、評估及輔導,才能進行後續的收養程序,未經媒合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法院會要求補正。」
例外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的情形,其一就是配偶收養他方子女。
現在,也只剩這條路。
黃玉說:「我是越南人,不懂台灣的法律,等簽證到期我可以留下來打黑工養小孩。」
我:「打黑工多危險,你跟我去登記結婚,這樣你就可以留下來照顧小孩了。」
黃玉滿臉驚訝的看著我。
可能沒想到陌生人會在附贈來路不明小孩的這種狀況下,說要跟她結婚吧?!
我曾經在夢裡許願要有自己的家庭,現在就是我最好的機會。
就這樣,我跟黃玉帶著孩子一起去了戶政事務所辦好結婚登記。
我同時收養了她的小孩,並順利辦了戶籍登記。
小孩有了台灣身分,黃玉得以依親方式留下;
暫時不用煩惱學生簽證到期之後,會被遣返的問題。
就這樣,我開始跟黃玉、小孩三個人過著半同居的生活。
白天黃玉在家照顧小孩,我照常去工作;
晚上換我顧孩子,黃玉到附近小吃攤洗碗、打掃,賺點自己的零用錢。
因為我的薪水很少,沒辦法養她。
黃玉說,她騙越南的家人她要在台灣繼續升學,暫時不用回去。
三個人一起生活,相安無事。
我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家庭。
關於結婚或小孩的事,我都沒有告訴我家人或同事。
我的父母仍以為我在外地工作,所以不常回家。
直到有一天,黃玉的前男友白天找上門來。
前男友找來時我不在,下班回來只看到滿地碎玻璃,還有抱著小孩在角落發呆的黃玉。
黃玉說那個前男友叫做阿標,是台灣人。當初聽到她懷孕就落跑,現在又回來要錢。
不管以前怎樣,我為了避免節外生枝,連夜搬家,另外租了個房子。
新的住處比原本更破爛。
是水溝旁的一間鐵皮屋,氣味難耐,但是租金很便宜,還附簡單家具。
因為沒甚麼錢,只好勉強先租下,以後再做其他打算。
黃玉跟我都因為搬家太累,早早就各自躺下休息。
入住的第一個晚上,我就做了奇怪的夢。
夢裡又是上次那個噴水池,一樣有個小女孩站在上面。
這次,她有五官。
不是甚麼恐怖的長相,不過眼睛看起來很像我之前在捷運上看到的那雙眼睛。
小女孩並沒有說話,只是盯著我看,然後比了比自己,好像是要我靠近。
夢裡依然是一片濃霧,除了噴水池跟小女孩,應該沒有其他東西。
連續好幾天都是一樣的夢,場景相同,只是噴水池越變越大,小女孩也離我越來越近。
終於到了第6天的時候,夢中小女孩跟我的距離,已經是觸手可及的距離。
但我的雙腳好像被固定住,沒辦法移動。
此時,小女孩伸出手,摸我的臉。
我聽到她說:「你以為維持一個家庭,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嗎?」
她的手像冰塊,冰涼卻濕潤。我嚇一大跳,於是醒來了。
原來是這破房子在漏水,冬天冰冷的雨水滴到我的臉上,才會做這種夢吧?!
未來的路,似乎還很長。能不能走下去,我其實並不知道。
作者的話:
靈異故事從來不可能比現實世界更可怕。
看故事的時候,只要關上網頁,故事就到這裡結束,不會糾纏。
未知的人生,才是關不掉的恐懼。
至於我們得主角,會有甚麼下場,你就猜猜看吧!
(下一篇開始要寫新型態的內容,每週三凌晨3點固定上稿,在此先謝謝各位的耐心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