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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113-2場次 iPAS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 證書
已報名114-3場次 (11/01) iPAS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 考試
持續學習新知識+持續驗證相關淨零排碳/溫室氣體碳盤查/產品碳足跡等專業知識

本系列文章 預計1~6篇, 預計9月底推出"最新個人整理考試筆記"
提醒: 所有資料僅供參考, 請自行判斷內容.
提醒: 雖然iPAS考古題重複出題的機率不高, 但是相關官方樣題+公版教材中的題目, 也是值得參考與練習, 提升基礎實力.
本篇為 第2篇 iPAS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 公版講義與教材中的題目彙整
參考資料:


📘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能力鑑定 參考樣題(114年版)
L11 淨零碳規劃管理基礎概論
❓ 第 1 題
關於「再生能源」的定義,下列何者正確?
(A)100%不排放碳的能源
(B)只使用太陽能和風能的能源
(C)從持續不斷地補充的自然過程中得到的能量來源
(D)由動植物質產生的能源
✅ 正確答案:C
📝 解析:再生能源的特徵是來自於自然過程,且可持續補充,如太陽能、風能、水力、生質能等,並非僅限於太陽或風能。
❓ 第 2 題
下列何者並非我國 2050 淨零排放路徑之四大轉型?
(A)能源轉型 (B)產業轉型 (C)生態轉型 (D)社會轉型
✅ 正確答案:C
📝 解析:台灣 2050 淨零路徑包含 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並未使用「生態轉型」的分類。
❓ 第 3 題
關於「碳中和」,下列何者正確?
(A)每天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始終維持在零
(B)於特定範疇內之主體相關的人為二氧化碳排放量與人為二氧化碳移除量達平衡狀態
(C)完全不再依賴任何形式的碳燃料
(D)透過政策規範,將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至少一半
✅ 正確答案:B
📝 解析:碳中和是指在範疇內,排放與移除達到平衡,而非零排放或禁止所有碳燃料。
❓ 第 4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可再生能源的優點?
(A)可隨意裝置
(B)協助能源供應穩定
(C)減少空氣污染
(D)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 正確答案:A
📝 解析:可再生能源的優勢是減排、減污與供應多元,但裝置仍受環境與技術條件限制,不能「隨意」設置。
❓ 第 5 題
根據 ISO 14064-1 標準,企業在進行碳排放盤查時,應納入哪一範圍的排放?
(A)只包括直接排放
(B)包括直接和間接排放
(C)只包括間接排放
(D)只包括生產製程中的排放
✅ 正確答案:B
📝 解析:ISO 14064-1 要求企業涵蓋 直接排放 (Scope 1) 與間接排放 (Scope 2,3),而非僅一部分。
L12 淨零碳盤查規範與程序概要
❓ 第 6 題
「A 公司在溫盤報告書提到盤查的範圍包含台灣廠與大陸廠。」請問這段描述內容描述的是界定何種邊界?
(A)營運邊界 (B)組織邊界 (C)報告邊界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B
📝 解析:此為公司盤查範圍的「組織邊界」界定,決定涵蓋哪些地區或法人。
❓ 第 7 題
碳足跡計算是以生命週期概念計算,下列何者的排放量需要包含至總量中?
(A)最終產品處理 (B)產品配送 (C)生產製造 (D)以上皆是
✅ 正確答案:D
📝 解析:產品碳足跡 (CFP) 需依生命週期評估 (LCA),涵蓋原料、生產、運輸、使用、廢棄等完整過程。
❓ 第 8 題
下列何者屬於產品碳足跡「目的與範疇」階段應界定的項目?
(A)分配程序 (B)功能單位 (C)重要單元過程清冊 (D)特定的 GHG 排放與移除
✅ 正確答案:B
📝 解析:功能單位 (Functional Unit) 是 LCA 與 CFP 計算的核心,用來定義系統輸出及比較基準。
❓ 第 9 題
某工廠在一年內的能源使用情況如下:
電力 500,000 kWh(每 kWh 產生 0.527 公斤 CO₂)
柴油 20,000 公升(每公升產生 2.68 公斤 CO₂)
天然氣 100,000 立方米(每立方米產生 1.85 公斤 CO₂)
請計算總共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A) 371,350 公斤 (B) 502,100 公斤 (C) 413,000 公斤 (D) 421,500 公斤
✅ 正確答案:B
📝 解析:
電力:500,000 × 0.527 = 263,500 公斤
柴油:20,000 × 2.68 = 53,600 公斤
天然氣:100,000 × 1.85 = 185,000 公斤
合計 = 502,100 公斤。
❓ 第 10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 ISO 14064-1:2018 定義之「其他間接排放」?
(A)組織使用產品 (B)運輸 (C)輸入能源 (D)其他來源
✅ 正確答案:C
📝 解析:輸入能源屬於 Scope 2 能源間接排放,而「其他間接排放 (Scope 3)」包含運輸、產品使用、其他來源。
公版教講義彙整出來得題目收集
1. 依據ISO 14067:2018標準,在計算產品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 CFP)時,是否允許使用碳抵換(carbon offsets)來降低碳足跡總量?
A. 允許,但需經過第三方查證。
B. 不允許。
C. 允許,但僅限於特定產品類別。
D. 允許,但需在碳足跡報告中明確揭露。
正確答案:B
詳細解析:
根據ISO 14067:2018標準(詳見3.1.1.7),在計算產品碳足跡時,明確規定不允許應用碳抵換(carbon offsets)來降低碳足跡總量。產品碳足跡旨在量化產品或服務在整個生命週期過程中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總和,並以CO2當量表示。碳抵換雖然是一種補償排放的機制,但其本身並不減少產品生命週期內的實際排放量,因此不能納入產品碳足跡的直接計算中。
2. 在計算產品碳足跡(CFP)時,為何不能直接使用組織溫室氣體盤查(GHG inventory)的電力排碳係數?
A. 產品碳足跡僅關注產品製造階段的排放,而組織盤查係數涵蓋範圍過廣
B. 組織盤查的電力排碳係數僅計算發電過程中的排放,而產品碳足跡需要包含從原料開採到用戶使用的整個電力生命週期排放。
C. 產品碳足跡使用不同的溫室氣體換算係數,與組織盤查不同。
D. 組織盤查的電力排碳係數只適用於間接排放,不適用於產品足跡計算。
正確答案:B
詳細解析:
產品碳足跡(CFP)的電力碳足跡係數是一個涵蓋更廣泛生命週期的排放量。它包括了原料開採、原料運輸、石化燃料燃燒發電、發電廢棄物清除處理,以及電網輸配到用戶的損耗等所有環節所產生的碳排放(即A + B + C + D)。然而,組織溫室氣體盤查(GHG inventory)的電力排碳係數通常只計算發電過程中(即B部分)所產生的排放,並未包含電力供應鏈上游和下游的排放量。因此,為了確保產品碳足跡計算的全面性與準確性,必須使用涵蓋完整生命週期的電力碳足跡係數,而非僅限於發電階段的組織盤查係數。
溫室氣體盤查
- Q1: 以下何者是屬於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的類別 1 的排放源?
- (A)員工出差
- (B)鍋爐
- (C)外購電力
- (D)採購原物料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根據 ISO 14064-1:2018 的分類,類別 1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移除量包含固定式燃燒源之直接排放。鍋爐屬於固定式燃燒設備,其燃料燃燒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被歸類為直接排放。員工出差屬於類別 3 運輸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外購電力屬於類別 2 來自輸入能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採購原物料則屬於類別 4 來自組織使用的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Q2: 我國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藍圖」,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其中包括有四大轉型策略,但"不包含"以下何者?
- (A)社會轉型
- (B)能源轉型
- (C)生活轉型
- (D)教育轉型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我國 2050 淨零轉型路徑的四大轉型策略為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及社會轉型。教育轉型不是其中之一。
- Q3: 依據 ISO 14040 國際標準之定義,生命週期評估可分為四個階段,請問以下何者不屬於生命週期評估之階段?
- (A)目標與範疇界定
- (B)盤查分析
- (C)衝擊評估
- (D)查證確認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生命週期評估 (LCA) 的四個階段是目標與範疇界定、生命週期盤查分析 (LCI)、生命週期衝擊評估 (LCIA) 及生命週期闡釋。查證確認是在 LCA 報告完成後,為確保數據的可信度、正確性與透明度而進行的獨立審查,而非 LCA 流程的階段本身。
- Q4: 溫室氣體盤查的類別1直接排放與類別2外購能源間接排放,屬於產品生命週期的哪一階段?
- (A)原料取得階段
- (B)生產製造階段
- (C)配銷階段
- (D)產品使用階段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溫室氣體盤查的類別 1 直接排放(如固定式燃燒源)與類別 2 外購能源間接排放(如外購電力)主要發生在產品的生產製造階段。這兩個類別的排放與組織的營運活動直接相關。
- Q5: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包括兩種組織邊界設定方法,以下何者為非?
- (A)刪除法
- (B)控制法
- (C)股權比例法
- (D)以上皆是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 (GHG Protocol) 有關於集團企業組織邊界的說明,公司應在營運控制與財務控制間擇一準則使用,或採用股權比例法。因此,控制法和股權比例法是 GHG Protocol 的兩種主要組織邊界設定方法,刪除法不是其中之一。
- Q6: 下列何者為ISO14064-1:2018強制要求應揭露項目?
- (A)外購電力之上游間接排放
- (B)生物源二氧化碳移除之處理
- (C)廢水產生的汙泥處理排放
- (D)以上皆是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根據 ISO 14064-1:2018 標準,描述溫室氣體盤查中處理生物源二氧化碳(CO2)排放與移除之方法,並分別量化相關的生物源二氧化碳(CO2)排放量與移除量是盤查報告書應包含的事項。附錄 D 是規定指引而非參考用,因此在量化生物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時,必須依循規範。
- Q7: 針對支持未來盤查活動結果的聲明之各項假設、限制及方法之合理性進行之評估過程是?
- (A)確證活動
- (B)假設活動
- (C)查證活動
- (D)以上皆是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確證 (Validation) 是對根據未來數據與資訊作成之聲明,判定此聲明是否屬實正確並符合準則,進行之評估過程。題目中提到「支持未來盤查活動結果的聲明」,因此選擇確證活動。查證則是針對歷史數據與資訊。
- Q8: 永續揭露準則第S2 號「氣候相關揭露」,要求企業應揭露那些範疇之排放量?
- (A)範疇1
- (B)範疇1+2
- (C)範疇1+2+3
-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IFRS S2 「氣候相關揭露」要求個體應揭露其於報導期間所產生之溫室氣體絕對排放總量,分類為:範疇 1 排放;範疇 2 排放;範疇 3 排放。金管會也要求上市櫃公司應於 2029 年之前完成範疇 3 內容之盤查。
- Q9: 企業盤查碳排放量涉及土地使用、土地使用變化及林業(LULUCF)直接排放與移除時,通常設定採行措施後之期間以幾年為宜?
- (A)10年
- (B)20年
- (C)100年
-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雖然來源中提到,當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超過產品投入使用 10 年時,應說明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時間和產品生產年份的相對時間。對於土地利用變化及林業 (LULUCF) 相關的盤查,一般實務上會設定 20 年的期間進行評估。
- Q10: A公司(母公司)為實收資本額60億的上櫃公司。依金管會規定A公司必須完成盤查並於民國哪一年開始申報?
- (A)113年
- (B)114年
- (C)115年
- (D)116年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金管會規劃自 2026 年(民國 115 年)會計年度起分三階段適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資本額達 5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如本題中的 A 公司 (實收資本額 60 億),應於 2027 年 (民國 116 年) 開始適用 IFRS S1 及 S2。雖然考題答案給定 (B) 114 年,但根據最新的法規要求,這應是指盤查的準備期,而非正式申報年度。(此處依據題目給定之答案進行說明)
- Q11: A公司為自行車廠商,如果進行組織碳盤查後發現主要碳排熱點為進口的鋁車架組件,原因是製造過程需使用大量電力進行熔煉鋁材。請問這是屬於哪種排放類別之盤查?
- (A)類別四:由資產使用產生之排放
- (B)類別三:由貨物上游運輸與分配產生之排放
- (C)類別四:由採購之貨物產生之排放
-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類別四的排放源項目包括由採購的貨物產生之排放。題目中的「進口的鋁車架組件」屬於採購的貨物,其製造過程的電力消耗導致的碳排放,歸類於組織使用產品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即類別四。
- Q12: 環境部已於113年2月5日「溫室氣體排放係數」,並採用IPCC第幾次評估所公告之溫室氣體暖化潛勢?
- (A)AR4
- (B)AR5
- (C)AR6
-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環境部已於 113 年 2 月 5 日公告「溫室氣體排放係數」,企業辦理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時採用 IPCC AR5 (2013) 版 GWP (全球暖化潛勢)。其餘未列之溫室氣體得引用 IPCC 最新版次評估報告之 GWP(目前為 AR6)。
- Q13: 內部查證時發現因鍋爐由原本使用燃油改用天然氣致使總排放量較基準年減少3.5%時,需重新調整計算溫室氣體基準年排放量。請問這是引用盤查的何種門檻標準呢?
- (A)申報門檻
- (B)顯著性門檻
- (C)實質性門檻
- (D)排除門檻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查證門檻規範中明確指出,顯著性門檻是溫室氣體量化方法改變,啟動基準年排放量重新計算之條件,明定事業啟動基準年排放量之顯著性門檻為 3%。題目中減少 3.5% 超過此門檻,因此需要重新計算基準年排放量。
- Q14: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規定,事業溫室氣體總排放量應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幾位?
- (A)第10位
- (B)第4位
- (C)第3位
-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事業盤查排放量應以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公噸 CO2e)表示,並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三位。
- Q15: A公司在溫盤報告書提到盤查的範圍包含廠區地址與GOOGLE衛星地圖。請問這段描述內容描述的是界定何種邊界?
- (A)組織邊界
- (B)報告邊界
- (C)營運邊界
- (D)以上皆是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組織邊界主要確認組織應盤查的地理邊界,並可由 GOOGLE 衛星地圖輔助說明。報告邊界則是用 6 種類別概念來歸納溫室氣體排放並予以文件化。
- Q16: 公司去年耗用乙炔C2H2(分子量26) 100公斤用於熔接作業上。請問依質量平衡法之計算下,該熔接作業總共會排放多少公斤之二氧化碳?
- (A)338.4615公斤
- (B)33.8461公斤
- (C)3.3846公斤
-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根據乙炔 (C2H2) 燃燒反應式 C2H2 + 2.5 O2 → 2CO2 + H2O。
- 每燃燒 1 mole C2H2 (分子量 26) 會產生 2 mole CO2 (分子量 44)。
- 因此,1 mole C2H2 產生 2 * 44 = 88 公斤 CO2。
- 質量平衡法計算為:100 公斤乙炔 * (88 公斤 CO2 / 26 公斤 C2H2) = 338.4615 公斤 CO2。
- Q17: 公司餐廳2023年使用5瓶液化石油氣(每瓶填充量20公斤)用於員工午餐烹煮。請問使用該排放源總共會排放多少公斤之二氧化碳當量? (假設不考慮實際轉換熱值)
- (A)221.0000公斤
- (B)45.3000公斤
- (C)319.4226公斤
- (D)以上皆非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題目提供碳係數資料:
- 液化石油氣 (於固定源使用,2021) 2.21 kgCO₂e/公升
- 液化石油氣 (未燃燒,2021) 0.453 kgCO₂e/公升
- 備註: 1 公斤 = 1.818 公升
- 總填充量 = 5 瓶 * 20 公斤/瓶 = 100 公斤
- 總填充量 (公升) = 100 公斤 * 1.818 公升/公斤 = 181.8 公升
- 淨排放係數 = (於固定源使用係數 - 未燃燒係數) = 2.21 - 0.453 = 1.757 kgCO₂e/公升
- 總二氧化碳當量 = 181.8 公升 * 1.757 kgCO₂e/公升 = 319.4226 kgCO₂e。
- Q18: A公司(母公司)為實收資本額60億的上櫃公司。為配合導入IFRS S2需盤查範疇三之排放量,金管會規定A公司必須完成盤查並於民國哪一年開始申報? (不考慮首年免申報)
- (A)115年
- (B)116年
- (C)117年
- (D)118年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金管會規劃自 2026 年(民國 115 年)會計年度起分三階段適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其中首年度範疇 3 延後一年揭露。
- 資本額達 100 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於 2026 年適用 IFRS S2,範疇 3 於 2027 年 (民國 116 年) 申報。
- 資本額達 5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之上市櫃公司於 2027 年適用 IFRS S2,範疇 3 於 2028 年 (民國 117 年) 申報。
- 本題中 A 公司實收資本額 60 億,屬於第二階段,因此其範疇 3 應於 民國 117 年 開始申報。
- Q19: 某工廠在一年內的能源使用情況如下:使用電力 500,000 kWh(每kWh電力產生0.527公斤二氧化碳)、使用柴油 20,000公升(每公升柴油產生2.68公斤二氧化碳)、使用天然氣 10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天然氣產生1.85公斤二氧化碳),請計算該工廠一年內總共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 (A) 371,350公斤
- (B) 502,100公斤
- (C) 413,000公斤
- (D) 421,500公斤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 電力排放量 = 500,000 kWh * 0.527 kgCO2/kWh = 263,500 kgCO2
- 柴油排放量 = 20,000 公升 * 2.68 kgCO2/公升 = 53,600 kgCO2
- 天然氣排放量 = 100,000 立方米 * 1.85 kgCO2/立方米 = 185,000 kgCO2
- 總二氧化碳排放量 = 263,500 + 53,600 + 185,000 = 502,100 公斤 CO2。
- Q20: 某公司在一年內的能源消耗情況如下: 1.燃燒煤炭 1,500 公噸,每公噸煤炭燃燒產生 2,460 公斤二氧化碳。 2.使用柴油 50,000 公升,每公升柴油產生 2.68 公斤二氧化碳。 3.使用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 30% 的電力消耗,該公司原本每年使用 1,200,000 kWh 電力(每 kWh 電力產生 0.527 公斤二氧化碳)。 請計算該公司一年內的總二氧化碳排放量?
- (A)4,266,680公斤
- (B)5,000,780公斤
- (C)3,891,540公斤
- (D)4,257,340公斤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 煤炭排放量 = 1,500 公噸 * 2,460 kgCO2/公噸 = 3,690,000 kgCO2
- 柴油排放量 = 50,000 公升 * 2.68 kgCO2/公升 = 134,000 kgCO2
- 電力消耗量 = 1,200,000 kWh
- 替代 30% 電力,表示仍有 70% 電力來自非再生能源。
- 實際電力排放量 = 1,200,000 kWh * (1 - 0.30) * 0.527 kgCO2/kWh = 1,200,000 * 0.70 * 0.527 = 442,680 kgCO2
- 總二氧化碳排放量 = 3,690,000 + 134,000 + 442,680 = 4,266,680 公斤 CO2。
產品碳足跡盤查
- Q1: 產品碳足盤查過程中,針對特定的產品或產品群進行環境宣告之生命週期範疇界定的作業程序文件。目的在使相同功能產品就其環境衝擊量化後之環境宣告,具有一致性的比較基礎。這份文件稱之為?
- (A)物質流成本分析(MFCA)
- (B)安全資料表(SDS)
- (C)產品類別規則(PCR)
- (D)生命週期評估(LCA)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產品類別規則 (Product Category Rules, PCR) 是一個或多個產品類別要進行碳足跡/第三類環境宣告量化與溝通使用的一套特定規則、要求事項及指引。它確保相同功能產品的環境宣告具有一致性的比較基礎。
- Q2: 根據環境部碳足跡計算指引,一級數據佔上游排放比需達多少%,包含組織本身及供應商?
- (A)5%
- (B)10%
- (C)15%
- (D)20%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根據環境部的規定,若製造階段所擁有、營運或控制之製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未達到原料取得及製造階段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 10% 以上的貢獻率,則原料取得階段就必須納入一級活動數據蒐集,直到蒐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大於原料取得及製造階段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之貢獻率 10% 以上。
- Q3: 計算產品碳足跡時原物料之排放係數可由下列何種方式取得?
- (A)要求供應商盤查後經查證確認後提供
- (B)環境部碳足跡資料庫公用碳排放係數
- (C)生命週期評估軟體資料庫
- (D)以上皆是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產品碳足跡的排放係數取得優先順序通常為:供應商實際盤查資料最優先,其次為環境部產品碳足跡資訊網公開資料庫、已取得國內產品碳足跡標籤之產品、經第三方外部查證之產品、國際/國家或區域公告之碳足跡生命週期排放係數,以及生命週期評估軟體資料庫或具有公信力的數據。因此,所有選項都是可能的取得方式。
- Q4: 生命週期評估的最終階段,目的在於綜合盤查分析與衝擊評估的結果或是將盤查分析的結果與目標及範疇一致化,以達成結論與建議,請問此階段在 ISO 14040:2006 中稱作?
- (A)闡釋(interpretation)
- (B)結論(conclusion)
- (C)透明(transparency)
- (D)決策(decision)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生命週期評估 (LCA) 的最終階段稱為生命週期闡釋 (life cycle interpretation),其目的是合併盤查分析與衝擊評估的觀察結果,或將盤查分析的觀察結果,與目的與範疇整合一致,以達成結論與建議。
- Q5: 產品碳足跡盤查過程中數據確證不會採用哪種方式?
- (A)總量平衡
- (B)能量平衡
- (C)相似過程的比較
- (D)質量平衡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產品碳足跡盤查過程中數據確證的方法包括質量平衡、能量平衡、及相似過程的比較。總量平衡不是數據確證的常用方法。
- Q6: 產品碳足跡是針對一項活動或產品生命週期過程所直接與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何者可以不用計算?
- (A)原料取得
- (B)工廠製造與配送
- (C)產品銷售與使用
- (D)以上皆需要計算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產品碳足跡是指產品或服務在整個生命週期過程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總和,以 CO2 當量表示。完整的產品生命週期包括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五個階段。因此,所有階段的排放都應計算。
- Q7: 產品碳足跡報告的內容要求何者為非?
- (A)揭露功能單位
- (B)揭露系統界限
- (C)截流點
- (D)揭露重要單元過程清冊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產品碳足跡研究報告應包含功能單位與參考流、系統界限、重要單元過程清冊、數據蒐集資訊、納入考量之溫室氣體清冊、選定之特徵化因子、選定之截斷準則與截斷點等。**「截流點」**不是報告內容要求的術語,應為「截斷準則與截斷點」。
- Q8: 使用生命週期評估進行產品碳足跡評估不會經歷哪個重要階段?
- (A)實驗
- (B)闡釋
- (C)目標與範圍界定
- (D)盤查分析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生命週期評估 (LCA) 的四個階段為目標與範疇界定、盤查分析、衝擊評估及闡釋。實驗 (Experiment) 不是 LCA 的標準階段。
- Q9: 功能單位是在哪個生命週期階段被定義?
- (A)盤查分析
- (B)目標與範疇界定
- (C)實驗
- (D)闡釋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在目標與範疇界定階段,LCA 作業的目的應明白地陳述,且需要認知的功能與功能單位、系統界限、數據品質要求等。功能或宣告單位應在 CFP 研究的目標與範疇界定階段中明確指明並定義。
- Q10: 以產品生命週期來說產品碳足跡與組織型碳盤查的相同盤查階段為何者?
- (A)原材料
- (B)製造
- (C)消費者使用
- (D)廢棄處置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產品碳足跡涵蓋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原料、製造、配送、使用、廢棄)。組織型碳盤查(ISO 14064-1)主要關注組織營運邊界內的直接和間接排放,這些排放多數發生在製造階段。因此,製造階段是兩者都涵蓋的重要盤查階段。
- Q11: 進行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時引用的IPCC全球暖化潛勢值時間界線應為幾年?
- (A)50
- (B)100
- (C)200
- (D)500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在 CFP 研究的 LCIA 階段,計算產品系統的每一個 GHG 排放與移除之潛在氣候變遷衝擊,應乘 GHG 排放或移除的質量,再乘以 100 年全球暖化潛勢 (GWP)。備考中說明 100 年全球暖化潛勢 (GWP100) 係用來表示氣候變遷的短期影響。
- Q12: 以下四個數據來源中,何者屬於一級數據?
- (A)IPCC報告
- (B)場所特定數據
- (C)電力排碳係數
- (D)環境部碳足跡資訊網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一級數據 (primary data) 是透過直接量測或基於其原始來源直接量測獲得的數據。場所特定數據 (site-specific data) 是在產品系統內取得的一級數據,其為所有場址特定數據均為一級數據。環境部碳足跡資訊網、電力排碳係數、IPCC 報告中的數據則多屬於二級數據。
- Q13: 產品碳足跡量化時需遵守原則,何者為非?
- (A)可靠性
- (B)完整性
- (C)相關性
- (D)一致性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ISO 14067 中產品碳足跡量化需遵守的重要原則包括生命週期觀點、科學方法之優先性、相關性、完整性、一致性、連貫性、準確度、透明度、避免重複計算。可靠性 (Reliability) 是數據品質特性的一部分,而非明確列出的核心量化原則。
- Q14: 產品碳足跡數據品質特性需涵蓋項目,何者為非?
- (A)代表性
- (B)完整性
- (C)可用性
- (D)時間性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產品碳足跡數據品質特性須涵蓋的項目包括時間涵蓋面、地理涵蓋面、技術涵蓋面、精密度、完整性、代表性、一致性、再現性、數據的來源、數據的不確定性。可用性 (Availability) 不是數據品質特性中明確列出的項目。
- Q15: 數據分配可由以下何種方式進行?
- (A)重量
- (B)耗電量
- (C)工時
- (D)以上皆是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數據分配 (Allocation) 常用於全廠性數據,可依重量、個數、體積、耗電量、投入人力工時、價格等進行分配。因此,所有選項都是數據分配的可能方式。
碳管理趨勢及策略
- Q1: 哪一項不是推動抵換類型計畫的好處?
- (A)增加全球二氧化碳的總量
- (B)刺激低碳技術的發展
- (C)為減碳提供經濟誘因
- (D)幫助國家達到他們的排放目標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抵換類型計畫旨在透過減量、避免或是碳移除活動,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其好處包括刺激低碳技術發展、為減碳提供經濟誘因、及幫助國家達到排放目標。因此,「增加全球二氧化碳的總量」與抵換計畫的目標背道而馳。
- Q2: 哪一項不是環境部認可減量政策工具?
- (A)碳費
- (B)總量管制排放交易
- (C)用國際自願碳權抵免碳費
- (D)環評增量抵換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下多元減量工具包括碳費、總量管制排放交易、環評增量抵換、自願減量計畫等。國際自願碳市場碳權大多適用於供應鏈碳中和,而非環境部認可的碳費抵免工具。環境部所核發的減量額度可抵免碳費、總量管制超額排放量、或增量抵換義務。
- Q3: 導入 ISO14068-1 的碳中和應用無法達到哪個效益?
- (A)量化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 (B)提升聲譽與風險管控
- (C)經由抵換達到碳中和可以符合歐盟CBAM的抵減碳關稅
- (D)鑑別效率不佳領域,改善整體表現,進行成本管控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導入 ISO 14068-1 碳中和應用旨在透過量化、減排和碳抵換來實現和宣示碳中和,並有助於量化及減少排放、提升聲譽、風險管控及成本管控等效益。歐盟 CBAM 制度的碳關稅抵免只認可出口國廠商在國內支付的「外顯碳價」(碳稅費/排放交易),不認可自願碳市場的減量額度作為抵免。因此,經由抵換達到碳中和無法直接抵減歐盟 CBAM 碳關稅。
- Q4: SBTi認證審核項目中,展現企圖心 (Ambition)是以應符合 ? °C 的情境為其減碳目標
- (A) 0.5°C
- (B) 1.0°C
- (C) 1.5°C
- (D) 2°C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科學基礎目標倡議 (SBTi) 是為企業提供明確的科學基礎發展路徑,以依巴黎協定追求的 1.5℃ 目標減少排放。
- Q5: 哪一項不是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管制的產品對象
- (A)氫
- (B)肥料
- (C)鋼鐵
- (D)塑膠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歐盟 CBAM 列管產品包括鋼鐵與其製品、鋁與其製品、水泥、肥料、氫、及進口電力。塑膠目前不在 CBAM 列管產品清單中。
- Q6: 下列哪一項不是巴黎協定第二條所列的目標?
- (A)追求2050年淨零排放
- (B)限制全球溫升低於工業化前水準2°C以下,追求1.5°C以內
- (C)以不威脅糧食生產的方式增強氣候韌性,使溫室氣體朝低排放發展
- (D)使資金流向符合溫室氣體低排放路徑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巴黎協定第二條的目標旨在加強對氣候變遷威脅的全球應對,包括: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相當低於工業化前水準 2°C 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低於工業化前水準 1.5°C 之內;提高因應氣候變遷不利影響的調適能力,並以不威脅糧食生產的方式增強氣候韌性;使資金流向符合邁向溫室氣體低排放和氣候韌性發展的路徑。追求 2050 年淨零排放是全球性的長期目標,但不是巴黎協定第二條中直接列出的目標。
- Q7: 我國永續報告書編製申報及公司治理3.0所使用的應參考標準,何者為非?
- (A)全球申報準則(GRI)
- (B)碳揭露專案(CDP)
- (C)氣候風險財務揭露(TCFD)
- (D)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我國永續報告書編製參考 GRI 準則,公司治理 3.0 推動企業參考 TCFD、SASB 編撰永續報告書。CDP (碳揭露計畫) 是一個揭露環境影響的平台,雖然許多企業會參與,但它不是我國永續報告書編製申報及公司治理 3.0 中主要「參考標準」的類別。
- Q8: 下列有關能源轉型的論述何者為非?
- (A)有韌性的能源系統應注重環境永續性、可負擔性與能源安全
- (B)核能是一種再生能源
- (C)參加氣候俱樂部不等於免除CBAM義務
- (D)推動循環經濟可以提高總物質效率化使用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國際間認可核能為低碳(或永續性)能源,但並非再生能源。有韌性的能源系統應注重環境永續性、可負擔性與能源安全。參加氣候俱樂部的國家不等於擁有歐盟 CBAM 豁免資格。推動循環經濟旨在減少資源消耗、提高效率,例如效率化使用可減少使用量。
- Q9: 歐盟進口商對於CBAM憑證抵免可以使用何者出口商的抵免證明?
- (A)貨物稅
- (B)營業稅
- (C)自願碳市場減量額度
- (D)外顯碳價(碳稅費/排放交易)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歐盟 CBAM 的設計理念是解決碳洩漏問題,使進口高碳洩漏貨品支付等同境內排放交易系統 (EU ETS) 的減碳環境成本。因此,若在出口國已支付外顯碳價(碳稅費/排放交易),則可提供證明供歐盟進口商抵免。歐盟 ETS 的免費排放配額以及臺灣碳費減免等則視同補貼行為,需以折扣後費用申報。自願碳市場的碳權不適用於 CBAM 抵免。
- Q10: 歐盟CBAM排放量計算的概念何者為是?
- (A) 應計算至全生命週期的排放量
- (B) 以生產總重量(含包裝與廢料)來計算重量
- (C) 與 ISO 14064-1不同,外界輸入熱源要計入直接排放
- (D) 廢棄物的處理也要計算排放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歐盟 CBAM 的排放量計算採用泡泡邊界法,不納入原料開採與廢棄物排放。其計算範疇為產品生產製程的排放,包括製熱與製冷(不管地點為何)要列為直接排放。因此 (A) 和 (D) 不正確。生產量應扣除廢料,所以 (B) 不正確。(C) 是 CBAM 與 ISO 14064-1 的關鍵差異點之一,ISO 14064-1 將輸入熱能/冷卻列為類別 2 間接排放,但 CBAM 則列入直接排放。
- Q11: 碳稅費與排放交易之間的觀念,何者為非?
- (A)排放交易為強制性市場,應設定排放上限
- (B)排放交易制度得在主管機關的授權下使用認可的減量額度進行超額排放量扣抵
- (C)只要是排放交易市場,涵蓋的部門別都一致
- (D)企業的總體碳成本可以包含法遵管制成本、內部碳定價成本與間接碳成本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排放交易與碳稅費都是強制性的碳定價工具。各主要排放權交易市場涵蓋的部門不同。排放交易制度通常允許使用抵換類型碳權進行減量義務抵減。企業的總體碳成本可包含法遵管制成本、內部碳定價成本和間接碳成本。
- Q12: 溫室氣體減量或移除計畫對於品質的要求,何者為非?
- (A)計畫應確保高度投資效益才執行
- (B)應重視法律外加性,若有法規強制義務則無碳權產出
- (C)應採用認可的國內外方法學以保守的方式估算減量/移除成果
- (D)相關的減量/移除計畫書應完成縝密的社會或環境影響衝擊的評估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碳減量/移除計畫產出碳信用額度的品質要求包括:外加性、真實性、保守性、不重複計算成果、不造成環境危害。計畫的執行應確保這些品質要求,但不強制要求計畫必須確保高度投資效益才執行。投資效益通常是企業自身決策考量,而非計畫品質的先決條件。
- Q13: 何者不是 ISO14068-1所涵蓋的範疇?
- (A)一場演唱會活動碳中和
- (B)新北市政府大樓年度排放碳中和
- (C)賣產品給客戶做碳中和宣告
- (D)國家淨零排放宣告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ISO 14068-1 碳中和標準涵蓋的標的物包括組織/機構排放量、產品排放量、建築物排放量、活動/服務排放量。國家淨零排放宣告不屬於 ISO 14068-1 所涵蓋的範疇。
- Q14: 有關使用執行碳中和的概念,何者為是?
- (A)執行碳中和宣告後,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冊數據就歸零了
- (B) ISO14068-1的碳中和優先順序是先買碳權抵銷,再考慮做減量
- (C) ISO14068-1使用的碳權不需被註銷,以後還能賣錢
- (D) ISO14068-1對於活動的碳中和之範疇包括了規劃期、準備期、執行期、及活動後各個階段的排放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ISO 14068-1 的碳中和優先順序是優先減量,其次是溫室氣體移除,最後才是碳抵換。碳中和宣告不影響組織溫室氣體盤查或相關登錄資訊結果,排放清冊數據並不會自動歸零。用於實現碳中和的碳權應在報告期間結束後12 個月內註銷,註銷後的碳權不能再交易。ISO 14068 對於活動的碳中和要求,其邊界應包括規劃期、準備期、活動執行期、活動後階段。
- Q15: 有關ISO14068-1提升溫室氣體移除的概念,何者為是?
- (A)溫室氣體移除不用估計對於環境與社會影響
- (B)可以在總結報告前再去監測溫室氣體移除量即可
- (C)溫室氣體移除之結果若被撤銷,則應該於報告中增計溫室氣體排放量
- (D)溫室氣體移除計畫不需要準備佐證文件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實施 ISO 14068-1 碳中和管理計畫時,應確保 GHG 移除提升措施的真實性,以確保對於最小化環境與社會不利影響。在報告期間應持續監測所有 GHG 移除,若有撤銷情形則應計為 GHG 排放。減量、移除提升相關的佐證文件是必須提出的。
- Q16: 有關 ISO14068-1的概念,何者為非?
- (A) ISO14068-1取消了碳中和管理計畫書的確證要求
- (B) ISO14068-1管理計畫長期以2060淨零排放為設計要求
- (C) ISO14068-1採用ISO14064-3為主要的確證及查證規範
- (D) ISO14068-1中有要求強化溫室氣體移除的思考
- 正確答案: (B)
- 解析: ISO 14068-1 免除了 PAS 2060 碳足跡管理計畫實施前的確證程序。碳中和路徑應有短期 (5 至 10 年) 與長期 (至少 20 年) 目標,但共同目標年份是 2050 年,而非 2060 年。ISO 14068 採用 ISO 14064-1(盤查)與 14067(碳足跡)為資訊來源,並經 ISO 14064-3 進行確證/查證。ISO 14068-1 強調企業應透過溫室氣體減排同時增加移除。
- Q17: 有關碳邊境調整制度敘述,何者為是?
- (A)歐盟CBAM制度不管是排放範疇還是列管產品品項都已經成為國際標準
- (B)國際貿易規則中,大多情形下出口者要付關稅,所以碳關稅衝擊很大
- (C)繳納碳稅費的證明文件是提供給歐洲進口商的必備文件,可以退稅給出口者
- (D)歐盟啟動CBAM主要宣稱是為了解決碳洩漏的問題
- 正確答案: (D)
- 解析: 歐盟啟動 CBAM 的目的主要為了解決碳洩漏問題。歐盟 CBAM 的監測申報採中立原則,並未遵循現有如 ISO 14064-1 或 ISO 14067 的國際標準方法,採用歐盟自定的範疇與計算方法。一般進出口關稅通常由進口商支付,碳關稅也是由進口商繳納。繳納碳稅費的證明文件是給進口商抵免關稅的依據,但不能直接退稅給出口者。
- Q18: 有關GRI與SASB標準間的差異,何者為非?
- (A) GRI主要是跟利害關係者議合
- (B) SASB主要以投資人為溝通面向
- (C) GRI與SASB在永續報告中需要分開兩個大章節分別表述資料
- (D) GRI準則包括了通用準則、行業準則、主題準則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GRI 準則讓利害關係者了解組織對永續發展的各種經濟、環境和社會衝擊,溝通對象為利害關係者。SASB 準則主要向投資人溝通。GRI 準則的三大範疇包括通用準則、行業準則、主題準則。SASB 準則與 GRI 互補,但溝通對象與面向不同;永續報告書常製表相互對照,而非需要分開兩個大章節分別表述資料。
- Q19: 有關京都議定書的敘述何者為是?
- (A)目前2024年仍可申請新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專案
- (B)開發中國家(非附件一締約方)也應負責減量義務
- (C)京都議定書導入了聯合履行(JI)、清潔發展機制(CDM)與國際排放交易(IET)三種市場機制
- (D)京都議定書自1997年起執行,僅有一個承諾期
- 正確答案: (C)
- 解析: 京都議定書成就三大市場機制:國際排放交易 (IET)、聯合履行 (JI)、清潔發展機制 (CDM)。CDM 機制已於 2020 年後終止,由巴黎協定第六條機制取代。京都議定書僅計已開發國家減量義務,不計開發中國家責任。京都議定書有兩期承諾期。
- Q20: 下列何者不是碳揭露計畫的揭露範疇領域?
- (A)土壤
- (B)氣候變遷
- (C)水
- (D)塑膠
- 正確答案: (A)
- 解析: 碳揭露計畫 (CDP) 的揭露領域包括氣候變遷、水、森林、塑膠。土壤 (Soil) 不是 CDP 明確列出的揭露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