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失智症、精神障礙或因疾病造成判斷能力不足的情況愈來愈常見。許多子女最擔心的就是失智父母財產保護問題:如果父母無法清楚管理財產,會不會遭到他人利用或財產被濫用?此時,法律上提供了「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兩種制度,協助家屬守護高齡父母的人身與財產安全,以下將由監護宣告律師向您說明。
一、監護宣告:全面保障失智父母的財產與生活
監護宣告主要適用於因失智症、重度精神疾病或長期昏迷,完全喪失判斷能力的成年人。法院一旦裁定監護宣告成立,父母即被視為「無行為能力人」,所有法律行為須由監護人代為處理,包括財產處分、契約簽署、住院手術同意,甚至訴訟行為。
這樣的制度能有效避免父母因失智或意識不清,被他人誤導簽署不當契約、盜領存款或隨意處分房地產。對於希望全面防止財產流失的家庭而言,監護宣告是一個穩健的法律保障。二、輔助宣告:尊重父母自主,又能降低財產風險
若父母尚有部分判斷能力,例如輕度失智、中風後語言表達困難,則可申請「輔助宣告」。在輔助宣告下,父母仍可處理日常生活瑣事,但「重大財產處分(如買賣不動產、借貸、贈與、繼承)」需經輔助人同意。
這樣的制度既能避免失智父母因判斷不足而做出錯誤決策,又保留一定程度的生活自主權。對於仍希望父母有自我決定權的家庭,輔助宣告比監護宣告更具彈性。
三、監護宣告流程與輔助宣告流程:如何申請?
- 向父母住所地的家事法院提出申請,提交聲請狀、戶籍謄本、醫師診斷證明等文件。
- 法院受理後,通常會委託精神科醫師或其他專業醫師進行精神鑑定,並由調查官進行家庭訪視。
- 法院依據醫療鑑定與調查結果,裁定是否准許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並指定適任的監護人或輔助人。
- 監護宣告成立後,監護人需依法申報財產清冊並定期報告管理狀況;輔助宣告則依個案狀況給予協助。
這些程序雖然繁瑣,但能確保制度設立的正當性與保護效果,避免濫用或爭議。
四、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差別總整理
- 監護宣告:適用於完全無行為能力者,由監護人全面代理,法律行為需監護人處理。
- 輔助宣告:適用於部分行為能力不足者,重大財產處分需輔助人同意,但日常行為仍可自主。
透過比較,家屬可依父母實際狀況決定適合的制度。
結論:守護失智父母財產,及早規劃才能安心
無論是監護宣告還是輔助宣告,都是法律提供給家庭的財產保護工具。若父母已出現失智跡象,建議及早與專業律師諮詢,評估是否啟動相關程序。這不僅能保障父母的人身與財產安全,也能避免因爭產或濫用財產而引發家族紛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