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去教友家聚會,帶回了一些食物給男友,他看到炸雞,馬上就拿起來吃,看來他真的很愛吃炸雞。男友的飲食習慣很特別,他喜歡吃漢堡、炸雞,喜歡喝可樂、汽水,但他也很喜歡吃蔬菜,曾經看他一餐只吃蒸南瓜跟水煮蛋,不管是哪一種吃法,我都覺得自己不太行,男友不挑食,我自己卻很挑。
今天早上,我去附近買了總匯三明治,吃完後坐在位置上發呆,男友就拿一本他從圖書館借回來的書給我看,是一本漫畫書,字不多,很快就翻完。接著他開始去浴室洗衣服,我沒事做就又開始畫畫了,到他晾完衣服,我還沒畫完。
我跟男友說,我們下個月就可以去擺街頭藝人了,男友也說東西都備齊了。接下來就看我們兩個都休假的日子,以及天氣狀況如何,來決定是不是能順利出攤了,好久沒有在信義區擺街頭藝人了,我覺得有點期待,也多虧男友的陪伴,讓我能有這一份出攤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