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元電鍋案:制度、常識與社會情感的斷裂——從一場公共風波看見台灣的法治與文化張力
32 元電鍋案本是一件日常瑣碎、公務系統裡再平凡不過的小事,卻因媒體大量曝光,加上政治人物的聲明與輿論的推波助瀾,一夕之間成為全民辯論的社會事件。最令我意外的不是新聞熱度,而是當我與舊同事、舊同學聚在一起時,聽到每個人對同一件事竟然有截然不同、甚至南轅北轍的解讀。
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識到:不同的專業養成,不只是知識差異,而是世界觀差異。在制度、法律、常識與情理之間,我們每個人站立的位置並不相同,因此看到的風景、認為的「應然」,也完全不同。
一、司法體系的世界:制度先於情感,程序早於動機
來自司法背景的舊同事,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近乎一致:
「回收物送進清潔隊,就是政府資產。沒有法律授權,擅自處分就是違法。不能為了慈善就開後門,這是制度不能承受的風險。」
這種論述表面上冰冷,但其實背後有深刻的法治精神支撐。
1. 法律遵循的核心——「可預測性」與「一致性」
在法律學者 Fuller(富勒)的理論中,法治最重要的不是條文本身,而是法律必須具有可預測性,讓任何人都能預期違法會受到什麼後果。一旦破例,即便動機再善,也會讓系統出現灰色地帶。灰色地帶一旦形成,便不再有穩定的預期可言。
2. 「義賊式慈善」的危險:動機越善,濫權越不易被看見
法律學者 Sunstein 曾提醒:最危險的不是惡意,而是帶著善意的濫權。
因為人們對善意的包裝最容易放鬆警戒,也最容易合理化程序上的瑕疵。司法體系的同事不是不理解民眾的心情,而是他們擔心:若今天電鍋可以用「做好事」為名轉送,那明天更值錢的物品是不是也可以?誰來判斷什麼是「做好事」?程序可否被個人情感挾持?因此司法人的直覺是:制度必須是鐵的,否則鐵會被人情腐蝕成泥巴。
二、民眾與社會常識的世界:不是法律,而是互助與善意
但另一派舊同學卻完全不這麼看:
「那種舊電鍋誰會要?民眾交給清潔隊,本來就不是要捐給政府啊。清潔隊員最多就是沒報備,怎麼會變成貪污?」
這種說法並非無知,而是來自台灣社會底層的「生活經驗邏輯」。
1. 社會學的觀點:人民的「常識世界」與制度邏輯不同步
社會學者 Harold Garfinkel 曾提出「常民社會學」(ethnomethodology),主張人民的生活世界(lifeworld)有一套自己的判斷標準,這些標準未必與法條一致,但卻是社會運作的基礎。在多數民眾眼中:
- 民眾把回收物交給清潔隊
- 清潔隊幫忙轉送給有需要的人
- 誰也沒得利
- 動機善良
- 結果也是好的
那為什麼要用「貪污」這樣沉重的罪名?對一般人來說,法治若脫離人性常識,就會讓人民覺得法律不是保護善良,而是懲罰善良。
2. 台灣的「再利用文化」:物品不只是物品,是「人情的流動」
以人類學角度解讀,台灣社會有很強的再利用文化——二手、惜物、互助、交換、捐贈,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舊電鍋不是電鍋,而是一段「物品生命的延伸」。
Anthropologist Mauss 的名著《禮物》指出:在很多社會中,物品交換象徵著關係的維繫與社會的連結。因此對一般民眾而言:清潔隊員把舊電鍋給有需要的人,並非「處分政府財產」,更像是一種社會互助。這種底層文化邏輯與法律邏輯自然會產生落差。
三、制度 VS. 情感:台灣長期存在的結構性矛盾
台灣並非第一次出現類似的問題。從消防員「資源補位」、校長接受捐款、社區共食、志工用自己的方式幫忙弱勢……台灣的制度與人民的生活習慣一直存在裂縫。
1. 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制度太僵硬,人民會用「非正式規則」彌補
制度經濟學家 North 認為,社會都是靠「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共同運作。當正式制度太僵硬、太脫離現實,人民就會依賴非正式制度來讓社會能正常運作。電鍋案正是如此:人民用「人情互助」彌補「回收制度沒彈性」的問題。
但當兩者衝突時,法律往往壓過人情,而落差便成為社會對立的根源。
四、為什麼兩派都沒有錯?——從「多元理性」理解這場爭議
政治哲學家 Walzer 提出「多元理性」(plural reasoning)概念:不同領域、不同情境,有不同的正義標準。
在「法律的世界」,正義是程序正義;
在「人民的世界」,正義是動機與善意;
在「倫理的世界」,正義是互助與共好;
在「新聞的世界」,正義是透明與監督。
問題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台灣試圖用單一的法律語言去規範多元的社會行為。這種衝突一旦碰上媒體放大,就會形成社會裂痕。
五、台灣法治真正的問題:不是太嚴格,而是「沒有彈性」
電鍋案讓我們看到一個現象:台灣的法律有時候不是太鬆,也不是太嚴,而是缺乏「情境化」的空間。
在德國、日本或北歐,檢察官具有更高的「起訴裁量權」,並會依照情境考量比例原則。但台灣的行政與司法文化,深受威權時代影響,往往形成過度形式化的程序、過度嚴格的上綱與過度害怕被指責的官僚文化。
這造成一種現象:明明不該重罰的事,被重罰;真正需要嚴懲的事,卻容易被人情、關係、資源稀釋。社會的不信任,就是這樣累積的。
六、我從舊同事與舊同學身上學到的:同一個社會,住著不同的世界
這次朋友間的討論,讓我有個更深的體會:
司法人的世界觀:制度先於情理。 因為制度崩壞的後果,他們最清楚;而一般人的世界觀:動機比程序更重要。 因為生活不是條文,很多互助都是靠默契與善意撐起來的。制度若壓過常識,人民就會覺得法律沒有同理心。
兩方都沒有錯,錯的是制度沒有提供「灰色地帶的處理機制」。
七、32 元電鍋案的真正啟示:台灣需要的是「現代化的裁量」
- 增加「公共物品再利用」的合法管道:例如政府建立平台,讓可用物資可以合法物盡其用。
- 引入「比例原則」:不合規,不等於犯罪;程序瑕疵,不等於貪污。
- 提升檢察官的裁量空間:讓「明顯無實質不法」的案件不必被硬拖進刑事體系消耗。
八、結語:電鍋只值 32 元,但折射出的是台灣 30 年的制度困境
這件事看起來小,但它讓我們再次看到:法律與人情永遠在拉扯;制度與文化總是不同步。
正義有多種語言;人們站在不同位置,看到不同世界。在我與舊同事、舊同學之間的討論裡,我看到的不是誰對誰錯,而是台灣社會亟需調和「制度理性」與「生活理性」的巨大落差。
或許,當制度能更貼近生活,而人民也更理解法治的重要時,下一個 32 元電鍋案,就不會再成為一場社會撕裂的風暴。
作者:50歲退休練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