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久以來,越南憑藉其慷慨的租稅假期和低企業所得稅率,成功地將自身打造成為外國直接投資(FDI)的磁吸中心。然而,這個以稅收優惠驅動成長的時代已然落幕。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推動的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al Minimum Tax, GMT),從根本上改變了大型跨國企業(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MNEs)的全球稅務版圖,使得過去賴以吸引投資的稅務誘因幾乎失效。近期越南政府為實施第 107/2023/QH15 號決議而頒布的第 236/2025/NĐ-CP 號法令,為此一全新的稅務環境提供了詳盡的行政管理與合規遵循藍圖。本文將剖析新規範中五個最令人意外且影響深遠的真相,是所有在越南營運的跨國企業都必須掌握的關鍵。
1. 稅收優惠的終結:越南 FDI 策略的根本轉變
全球最低稅負制最重大的戰略衝擊,是讓越南傳統的稅收優惠對適用範圍內的跨國企業而言,在經濟上形同虛設。無論是 0% 還是 10% 的優惠稅率,其產生的稅收節省都將被「補回」(claw-back)。這意味著,任何低於 15% 最低稅率的稅務利益,最終若非由越南透過其「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Qualified Domestic Minimum Top-up Tax, QDMTT)課徵,就是由企業的最終母公司(Ultimate Parent Entity, UPE)所在國根據所得涵蓋原則(Income Inclusion Rule, IIR)徵收。
面對此一結構性轉變,越南正果斷地將其招商引資策略從「稅收優惠」轉向更具實質價值的「非稅收優惠」。這不僅是政策調整,更是國家競爭力的重新定位。主動積極的跨國企業應立即與越南的投資主管機關(如計畫投資部 DPI 或經濟區管理局 HEZA)展開對話,尋求將既有的稅收假期轉換為具體、有形的非稅務支持,以在全球最低稅負制時代下,確保其投資的經濟價值。新的激勵措施將聚焦於以下關鍵領域:
• 直接研發補貼: 提供現金補助支持企業的研究與創新活動。
• 基礎設施投資: 特別是針對能源領域的升級,以保障高科技製造業的穩定運營。
• 人力資源培訓補助: 投入資源協助企業培養符合未來產業需求的高技能勞動力。
• 簡化行政程序: 致力於降低企業在越南營運的「軟性成本」,提升整體營運效率。
2. 不只是新稅率,更是全新的會計宇宙:雙重帳本的隱藏挑戰
全球最低稅負制最令人意外且極具挑戰性的一點是,其稅基計算完全脫離了越南當地的會計準則(Vietnam Accounting Standards, VAS)。所有計算的起點,必須是根據最終母公司(UPE)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所使用的會計準則(如 IFRS、US GAAP)下的財務會計淨損益(Financial Accounting Net Income or Loss, FANIL)。
這項規定對企業的財務部門構成了重大的營運風險與資源壓力。它實質上要求越南子公司必須為全球最低稅負制的目的,維持一套與本地稅法及法定財報平行的帳務記錄。這不僅僅是簡單的數據「對應」,而是一項複雜且耗時的工作,需要對基於越南會計準則(VAS)的財務數據進行系統性轉換。對於習慣僅處理 VAS 的越南本地財會團隊而言,若未經對 UPE 所用會計準則的充分培訓,極易在計算過程中產生重大錯誤,導致合規風險。
此外,新規範強制要求,當兩種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超過 100 萬歐元時,企業必須提交一份詳盡的說明附註(表格 01/TM),進行正式的調節與解釋。這意味著企業不僅需要投資新的財報系統或投入大量人力進行手動計算,還必須具備深入分析並闡明差異根源的能力。
3. 搶先一步的稅收保衛戰:QDMTT 如何為越南守住國庫
合格國內最低稅負制(QDMTT)是越南應對全球稅務新秩序、捍衛其財政主權的核心戰略工具。簡而言之,QDMTT 賦予了越南「優先課稅權」,使其能夠率先對在其境內產生的、實際稅率低於 15% 的利潤課徵補充稅。
其核心目的非常明確:確保這筆因全球最低稅負制而產生的額外稅收,能夠留在越南的國庫,而非流向外國。透過實施一項受 OECD 認可的「合格」QDMTT,越南不僅合法地將稅率補足至 15%,更將這筆稅收轉化為可用於支持國內基礎設施建設與產業升級的財政資源。
反之,若越南選擇不作為,同樣的補充稅款將會依據所得涵蓋原則(IIR),被跨國企業的最終母公司所在國課徵。因此,實施 QDMTT 是越南主動出擊、保衛其國內稅基的關鍵一步,展現了其在全球稅務改革中的戰略遠見。
4. 複雜風暴中的避風港:過渡期安全港的黃金機會
為了減輕企業在新制度實施初期的巨大行政負擔,越南採納了過渡期的「安全港」(Safe Harbor)條款,為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提供了一條寶貴的合規簡化路徑。這項機制是在複雜風暴中的黃金機會,能讓企業暫時免於完整且繁瑣的全球最低稅負制計算。
其中最關鍵的是過渡性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安全港,適用於 2026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開始的財政年度。如果跨國企業集團在越南的營運滿足以下三項測試中的任何一項,其在該年度於越南的補充稅將被視為零。
1. 微利測試(The De Minimis Test): 集團在越南的總收入低於 1,000 萬歐元,且稅前利潤低於 100 萬歐元。
2. 簡化有效稅率測試(The Simplified ETR Test): 集團在越南的簡化有效稅率(Effective Tax Rate, ETR)高於特定門檻。
3. 常規利潤測試(The Routine Profits Test): 稅前利潤等於或小於實質性所得排除金額(Substance-Based Income Exclusion, SBIE)。
5. 魔鬼藏在細節裡:從專屬稅號到支付貨幣的嚴格規定
全球最低稅負制的合規要求不僅在概念上複雜,其操作細節更是充滿了意想不到的嚴格規定。這些看似微小的行政要求,卻可能對企業的營運流程構成重大挑戰:
• 專屬稅務身分: 這絕非例行公事。跨國企業必須使用稅務登記表(表格 01-DKTD-DVHT) 為其全球最低稅負制義務申請一個全新的、專屬的稅籍編號(TIN)。這表明越南稅務總局(GDT)意圖為全球最低稅負制的納稅人建立一條獨立且受到高度審查的稽核軌道。企業必須將其視為一個比常規企業所得稅申報更為嚴格的合規體系。
• 雙重申報檔案: 完整的合規申報包含兩份核心文件:一份是詳盡的全球最低稅負制資訊申報表(表格 01/TKTT-QDMTT),用於闡述複雜的計算過程;另一份則是補充性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表格 01/TNDN-QDMTT),用於確認最終的納稅義務。
• 嚴格的支付貨幣: 補充稅款必須以最終母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所使用的完全相同的貨幣(例如:美元、歐元)支付。這項規定引入了外匯風險,要求企業的稅務與財務部門必須緊密協作。若選擇以越南盾(VND)支付,則必須採用「申報當日企業主要往來商業銀行的平均轉帳匯率」進行換算,任何匯率波動都可能導致支付金額的短缺或溢付,需要審慎的資金管理。
• 百分之百電子化: 所有相關行政程序,從通知、申報到支付,都強制要求透過國家公共服務入口網站以電子方式進行。雖然這推動了流程現代化,但也讓企業的合規成敗高度依賴於越南稅務總局的資訊系統穩定性,以及自身系統與稅務申報支援軟體(HTKK)所要求的 XML 格式的相容性。任何技術故障都可能導致錯過申報期限,進而引發罰款。
結論:駕馭新典範
全球最低稅負制的實施,無疑為在越南的跨國企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複雜性。然而,第 236 號法令所提供的詳細框架,也為企業指明了一條清晰但充滿挑戰的前進道路。核心訊息已然明確:依賴稅收優惠的舊劇本已經落幕,跨國企業如今必須適應一個以卓越營運、戰略性會計處理和非稅收價值主張為核心的新現實。
這不僅僅是一項稅務合規任務,更是一次全面的戰略檢視。它要求企業的稅務、財務、法務乃至政府關係部門之間必須打破壁壘,進行前所未有的深度協作。
面對這個全新的稅務時代,您的企業是否已準備好將合規挑戰轉化為重新評估越南投資策略的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