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離開久居的台中市之後,有一段時間我住在中和的一棟鐵皮加蓋的違建裡。我那時阮囊羞澀,除了一台90c.c. 機車之外,口袋裡只有先前工作存下來的幾萬元。
萬華火車站是我「登陸」台北的第一站,當時萬板段鐵路還沒有完成地下化,還在平交道時代,艋舺大道上的新火車站都還沒有蓋起來,我是在舊站牽的車。將機車牽出了車站後,辨明了方向就往南騎,我的目的地是土城,也是我隔兩天要開始上班的地方。當時沒有手機導航,我在好幾個路口等紅燈時都張開了大地圖,好似昭告天下我這個十足的異鄉客、外地人。
公司的職缺是透過報上的分類廣告找的,沒人知道我未來的老婆就在這家公司裡,那時擔任小主管的她正在為了生產線的不順利以及新機台的調校忙得焦頭爛額,我則還跟高雄的女友維持著魚雁往返的關係。從崔媽媽中心媒合到的租屋處是一棟舊公寓頂樓加蓋的一排房間其中之一。小套房,附冷氣,水泥隔間,含水電費在內的月租是七千元。雖然多了這七千元的負擔,比起我在台中工作時的小公司待遇還是要好得多。夜很靜,在這四坪大的小小的空間裡,我只記得兩種聲音:一是晚上隔壁樓一位音樂系高材生美妙的鋼琴獨奏,二是深夜時隔壁一對同居情人揮汗床戰的聲音。夜更長了。
那一年的秋天,第一集的貞子「七夜怪談」在台上映,我挑了個午夜場去看,當時片子還沒有走紅,放映廳裡只坐了七、八個人。我回到租屋處,對著床前的29吋普騰電視,遲遲無法入睡。活受罪。
房東太太是典型的包租婆,中年微微發福的身材,大約155公分的身高,燙著規規矩矩的花媽頭,我來看房的時候,她不到十分鐘就把該講的都講完。後來如期向她報到之後,她收了押金和頭一個月的租金,便把鑰匙交給了我。兩天後我開始每天騎十幾分鐘的機車到公司上班。同時因為我的工作地點由台中換到了台北,高鐵尚未運營,當時住高雄的女友要見上我一面,交通上從搭火車變成了只能搭飛機。年輕沒錢,我只好資助她每次北上的費用,然後從中和騎車到松山機場接她,再騎回到愛的小屋。
房東太太的兒子在英國讀書,在我搬入後幾個月,從英國回家了。二十三歲的少年郎,意氣風發,只因為我們年紀上相去無多,她媽媽特意拉他兒子跟我多聊天。
有天到了該繳房租的日子,我從樓上下來,到了她家門口按了電鈴。沒有人來開門,只聽到他兒子在裡面喊著:「進來!門沒鎖。」我開了門進去,映入眼簾的卻是房東太太裸著上半身正在那裡換衣服。她大叫了一聲,驚詫之下我連忙移開視線說了聲對不起,退回屋外,順手把門帶上,耳裡傳來屋裡房東太太對她兒子噼哩叭啦的責罵聲。她兒子開了門看了我一眼,說:「我以為是我爸回來了。」尷尬地縮頭回去。
良久,房東太太穿戴整齊開了門,臉上一片緋紅,低頭抬眼看著我。
「不好意思,這是這個月的房租。」我裝作若無其事,把錢交給她點數,再上樓回我的小套房裡。我不知道為什麼房東太太這麼自在,可以在自家客廳裸上身,但我想著等到房東先生回來,那晚,甚至往後,他們飯桌上可不愁沒笑料配飯了。
*作者的話:我經常在想生活中有沒有什麼有趣的事,無奈真的是乏善可陳。房東這一幕印象深植我心,隔天上班迫不及待地與我的同事分享。大概是論詼諧、有趣、生活性或者文學性都還不到點上,都被報社退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