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觀察】
只要在台灣的馬路上走跳過,你一定對這些場景不陌生:無預警鬼切的機車、霸佔人行道的違停、連方向燈都懶得打的四輪。在我們這個被戲稱為「行人地獄」的地方,很多人的駕照簡直像用雞腿換來的。
不管你是開車、騎車還是走路,只要遇到這些大家口中的「猴子」或「三寶」,腦袋裡第一時間冒出的念頭往往是:「你到底憑什麼還活在這個世界上?」
接著,我們可能會狂按喇叭、搖下車窗怒視,甚至在安全帽裡破口大罵,心裡湧起一股強烈的衝動,想立刻攔下對方,好好給他上一堂交通法規課。
【人性拆解】
為什麼一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能在一秒內引爆我們的怒火?
剝開「正義感」的外衣,我們其實可以看見幾個底層的心態:
- 委屈與不平衡:我們在 99% 的時間裡都努力遵守規則、克制自己,甚至偶爾不小心犯了那 1% 的錯都會感到愧疚。結果轉頭一看,別人卻自私得理直氣壯,這種強烈的對比讓人感到極度不公。
- 審判者的錯覺:我們大腦裡的防禦機制,會讓我們誤以為只要發起脾氣、開口教訓,就能「糾正」這個不守規矩的世界。
- 情緒的傳染:對方的行為其實是一種無序的混亂,當我們選擇對罵或動怒時,本質上是接收了對方的混亂,拿別人的無能來懲罰自己。
【思維升級】
這幾年,我在路上被氣過無數次後,開始做了一個認知上的調整:我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去決定他人的生死與因果。
我認清了一個事實:要在短短幾秒鐘的交會裡,改變一個中老年人累積了大半輩子的自私習慣,或是讓一個衝動的年輕人瞬間開悟,根本是天方夜譚。他們這種爛到底的駕駛行為,總有一天會在別的地方付出代價。那天什麼時候會來?我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
既然如此,為他浪費我的情緒配額,實在太不划算了。
那我現在都怎麼處理那股「想教訓對方」的衝動呢?很簡單,把審判權完全交給體制。
只要遇到妨礙行駛、威脅人身安全的違規行為,我當下不再動怒,而是冷靜地確認行車記錄器有沒有拍到。回到家後,花不到 3 分鐘的時間上網檢舉。
- 對方會收到罰單,這是他該承擔的現實反饋。
- 我抒發了情緒、伸張了正義,而且沒有在馬路上造口業,也保護了自己的安全與福報。
把力氣花在對的地方,這 3 分鐘的投資報酬率,遠比無意義的謾罵高得太多了。
【思考筆記】
遇到不講理的人事物,最聰明的做法不是親自下場糾纏,而是順手把他交給遊戲規則。
別把有限的精力,用來教育那些不想被教育的人。
把力氣留給讓自己和家人平安到家,才是最聰明的選擇。
我們不需要完美,也不必當世界的糾察隊。安靜地避開那些失控的靈魂,把專注力留給自己平靜安穩的人生,才是最高級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