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兵仔坐在商務艙的真皮座椅上,舉起香檳,對著窗外的雲層微笑。
又一次。第八次了。
海關根本是他家開的 - 加拿大護照一亮,臉一擺,過了。他在心裡默算:再兩年半,36歲,除役。那時候他就可以堂堂正正踩上這片土地,不用再數日子。他用Google的公司信箱回了幾封信,把孩子的照片發給老婆,順便抱怨機上的紅酒不夠好。
他覺得自己贏了。
那天,桃兵仔推著行李走出入境大廳,空氣裡有台灣特有的潮濕與鹹味。他深吸一口氣 -
「先生,請跟我們走一趟。」
兩個穿制服的人站在他面前。不是海關,是刑警。
桃兵仔愣了一秒,隨即換上慣用的笑臉:「怎麼了?我是加拿大公民...」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追訴期二十年,從您除役日起算。」其中一個刑警打斷他,聲音平靜得像在念菜單,「您的案子,我們等很久了。」
地檢署的偵訊室沒有商務艙的皮椅,只有一張冷硬的鐵凳。
「為什麼一直不回來服役?」
「我……我在國外有工作,有家庭...」
「其他人也有工作,也有家庭。他們還是回來了。」
桃兵仔張了張嘴,沒有聲音出來。那個說辭他用了十年,對老婆用、對朋友用、對自己用 - 但此刻坐在對面的人不吃這套。
他突然發現,這輩子最擅長的事,就是把謊言說得像真心話。
判決書下來那天,法官念完最後一行,桃兵仔的律師悄悄湊過來說:「可以聲請易科罰金,18萬就能...」
「不行。」
法官抬起眼睛:「本院認為,被告長達數年刻意規避,且具相當資力,易科罰金不足警惕,不准易科,執行有期徒刑六個月。」
18萬他不是拿不出來。
但法官偏偏不讓他用錢買走這六個月。
收押那天,桃兵仔換上了一件不是任何品牌的衣服。
他打電話給老婆,老婆沉默了很久,才說:「孩子問爸爸去哪裡,我不知道怎麼說。」
他想說對不起,卻發現喉嚨裡堵著什麼東西 - 是那個從年輕時就種下的心魔,那個他從不肯正視、從不肯喊出口的名字。
我是一個不敢當兵的小鱉三。
第一次,他在心裡把這句話說完整了。
六個月後,桃兵仔走出來。
太陽還是那個太陽,台灣還是那個台灣。他的Google帳號被停用了,那份遠端工作沒了;前科欄裡多了一行字;商務艙的里程數還在,但護照被加蓋了一個章。
他站在門口,想起年輕時有人說過:「一個男人,不敢面對的事,遲早會來找他。」
那時候他以為靠錢靠關係可以永遠繞開。
原來繞了一大圈,還是站在同一個地方 - 只是多花了十幾年,多欠了自己一個答案。
路人從他身旁走過,沒有人認識他。
這座島嶼從來不需要他。
完
謹以此文獻給所有老老實實扛起義務的臺灣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