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放寬發芽馬鈴薯進口規定,近日來引爆台灣社群熱議。到底發芽馬鈴薯有多危險?龍葵鹼是什麼?為什麼馬鈴薯發芽會產生毒素?常見的「挖掉芽眼就沒事」說法是誤解嗎?本文一次整理清楚。

過去台灣對進口馬鈴薯採「零容忍」原則:海關發現批次中有馬鈴薯發芽,可能整批退運回美國。這對美國出口商而言是巨大的運費損失壓力,因此美方在貿易談判中積極要求台灣調整標準。這次會再次被討論是因為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的一項條款改變。
ART 協定中調整後的規定是:進口馬鈴薯若在運送途中出現少量發芽,不再自動整批退運,而是改為逐顆剔除發芽部分,只要龍葵鹼濃度低於 200ppm,其餘馬鈴薯仍可進入加工程序(製作薯條、洋芋片等)。
開放發芽馬鈴薯進口?政府、衛福部闢謠
針對外界質疑輸入馬鈴薯的食用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1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臺美對等貿易協定及美國對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提及之加工用馬鈴薯(chipping potato﹐processing potato),輸入臺灣之前,均應符合農業部的檢疫條件規範,抵臺還須通過邊境查驗、後市場抽驗的把關。若發現有腐敗或龍葵鹼含量逾限量等違反衛生標準情事,即應整顆丟棄,不得僅將腐敗或發芽部位切除;確保安全無虞後,方可進入後續加工或流通。
進口馬鈴薯應符合農業部「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及「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才可輸入臺灣供加工及食用。食藥署也以國人健康為最高原則,馬鈴薯邊境食安管理不變。考量馬鈴薯中的龍葵鹼等天然配醣生物鹼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原本就已訂有「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無論是否有肉眼可見芽眼或芽體,其總配醣生物鹼含量上限為200 ppm(百萬分之一濃度),若於運輸及儲存過程中可能發生之發霉、腐敗等情形,一般食品衛生標準中也已明確訂定管理要求。食品如未符合相關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確保國人食用安全。
食藥署將持續與農業部密切合作,於邊境查驗及後市場抽驗,確認馬鈴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共同把關。食藥署建議,購買馬鈴薯時,應選擇外皮光滑、無芽眼、無綠變且質地堅實的馬鈴薯,並儲放於陰涼乾燥處。
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副幹事長陳培瑜20日也在黨團記者會強調,食品、食安絕對不能打折,這是民進黨團最重要的立場,也絕對會監督,網路上有非常多假訊息,請大家幫忙一起澄清。
龍葵鹼是什麼?為什麼馬鈴薯發芽會產生毒素?
馬鈴薯屬於茄科植物,和番茄、茄子是「遠親」。所有茄科植物在生長過程中都會產生一種叫做茄鹼(Solanine,又稱龍葵鹼)的天然毒素,這是植物的防禦機制,用化學性毒素來阻嚇蟲害和病原體
龍葵鹼最讓人頭痛的特性是對熱極為穩定。一般烹調的溫度——無論是水煮(100°C)、清蒸、甚至是 150°C 熱油油炸,都無法有效分解破壞龍葵鹼的化學結構。這代表你把發芽馬鈴薯煮熟、炸透,毒素依然存在,吃進去的風險和生吃沒有本質差別。
正常馬鈴薯含多少龍葵鹼?
成熟、正常的馬鈴薯本身就含有微量龍葵鹼:去皮薯肉約每百克含 2–10 毫克,外皮含量較高(約 15–107 毫克/百克)。這個濃度通常遠低於國際認可的安全標準(每百克 20 毫克以下),正常食用去皮馬鈴薯並不危險。
馬鈴薯發芽後會發生什麼事?
不過,當馬鈴薯開始發芽,植物啟動生長機制,大量合成龍葵鹼供應新芽生長。根據衛生局資料,發芽後的龍葵鹼含量可暴增 5–7 倍,芽眼附近和外皮的濃度甚至可達 5,000ppm,遠遠超過安全限值的 25 倍。
很多人以為毒素只集中在芽眼附近,只要挖掉就沒事。實際上,龍葵鹼在發芽過程中已通過馬鈴薯的維管束系統擴散至整顆薯肉,只是芽眼附近濃度最高,薯肉中也有超標的量。因此食藥署建議「整顆丟棄」而非「挖芽眼繼續吃」。
發芽馬鈴薯挖掉、削皮、煮熟,到底哪個有效?
以下是網路上討論最多、也流傳最多誤解的部分。食藥署明確表示,只要有腐爛、發霉、發芽就整顆丟棄,並非只挖掉不能吃的局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