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31|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雜談 part 33 所謂的忠誠這檔事

正好前天看到林毅夫的新聞,順便看了一下評論,發現到⋯⋯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還真的很多。其實,他到底是不是叛徒,到底要不要接受制裁,這絕對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這不過是你個人到底怎麼看待忠誠這件事。或者說,你個人認為效忠的對象是誰。
1941年,日本偷襲珍珠港,美日開戰,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為止。很多讀者應該不知道,1942年開始,超過一萬名以上的日裔美國人被拘禁,其中六成以上是美國公民。理由說穿了就是不信任,認為這些日裔都在從事間諜活動,在戰爭期間沒有道理放過他們。(註:也應該有不少讀者,看過中國的人權調查,都知道美國也曾不重視人權。)
這當然是不公平也不合法的,戰後輿論轉向,這些日裔美人都獲得平反,日後更有補償方案。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在於,當一個國家遭遇到外敵入侵的時候,對敵國裔的民眾排外是理所當然的 —「你只能選擇效忠一個國家,站在我們這一邊,或是站在你的祖國那一邊。」
講白一點,誰知道你是真的假的站在「我們這一邊?」當然是先抓起來再講。之後這些日裔美國人很多也努力的在證明,「我們的確是同一邊。」才加速了他們的解禁與名譽恢復以及之後的賠償進程。(註:要讓人相信你的忠誠,是要付出時間與代價的。)
換作是今天的狀況類比看看,讀者就該知道,有多少入美國、加拿大籍,或是拿綠卡楓葉卡的台灣、中國等華裔移民,簡直是白目到不知死活。沒事就發表仇美言論,不論大小國際事務都傾向中國側,而且住在美加卻認為中國即將崛起,美國衰落指日可待。要是今天美中發生衝突,這些人是否要大喊法律保障,不能隨便抓他們非法監禁?(註:當年日裔數千人都是美國軍人,直接被迫退隊,後來花了極大的努力才回到軍隊,還參與歐洲戰事,為了證明他們的忠誠,作戰極為英勇。反看一下這批人呢?)
1942年新加坡的例子更清楚,許多日本移民根本就在提供日軍新加坡的軍事情報,直到日軍兵臨城下前還是這樣。那就不要怪英國當局痛下殺手,就地處決這些移民。
自古以來最被人痛恨的行為,就是背叛。跟敵人作戰,勝負各憑本事,輸贏無話可說。但如果是被自己人背後捅刀,仇恨情緒是千百倍於敵人。
前幾天的新聞,讀者應該還記憶猶新,中國破獲近年最大的美國間諜案,目前層級已經向上擴大到胡錦濤直屬的團派大將。這些人若被確定真的是犯下間諜罪無誤,那麼一定是以叛國罪處決,絕無僥倖可言。(註:解放軍少將劉連昆就因為對台灣提供情報,被捕處決。)
讓我們來看看台灣近年最大的間諜案,少將羅賢哲被判無期徒刑,家屬的反應是:「連中國的一堆書記高官都可來台灣交流,羅卻要被判無期,非常不公平。」很有意思吧?一個是公開的參訪行程,另一個是叛國的通敵行為,兩者可以混為一談。(註:要是以前就是槍決無誤,今天還只判無期,這到底是標準降低,還是真的認為事情沒那麼嚴重,就不知道了。)
說台灣現在是敵我不分,國家意識薄弱還真的是沒話講。林毅夫叛逃的時候,可不是今天兩岸交流甜甜蜜蜜,那可是十萬大軍駐防金門,兩岸劍拔弩張的時代啊。結果還有一票人,以林毅夫的學術成果卓著,或是他即將擔任共黨高官,來當作其脫罪的藉口。更扯的是還真的有人認為,對岸不是敵國,大家都是中國人所以不算叛國。
也對,台灣今天所有的政策跟方向,擺明就是想要兩岸統一,所以的確不算是叛國。表面上說不想統,作的每一件事情就是走向統一,嘴巴說不要身體很老實,那林毅夫當然也可以實際上叛國,表面上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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