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狀況:
柳小姐跟黃先生結婚數年,近年來因為婆媳不和、小孩的教養問題,與先生有了許多爭執,但黃先生完全不想處理,反而要柳小姐與黃媽媽自行解決,數次溝通無效後,柳小姐實在忍無可忍,於是決意要離婚。
柳小姐年輕時就與黃先生墜入愛河,當初懷有身孕時,也沒考慮太多,想說有了孩子、感情也穩定就結婚吧。於是兩人順理成章辦理結婚登記,本以為從此就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即使並不富有但是兩個人能互相扶持,攜手共度平凡的日子,可令黃小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婚後黃先生不論大小事都要聽從黃媽媽的意見,如果婆媳之間有衝突,也是兩手一攤絕不管事,只讓她們自己解決。而黃媽媽是一個強勢的長輩,家中的大小事都要她說了算,其他人只能服從不能有意見。
長期在這樣的壓迫下,柳小姐不堪忍受,於是跟黃先生提出她要先暫時搬出去,兩個人冷靜地思考是否要繼續維持這段婚姻。柳小姐搬出去之後,黃先生不僅沒有反省,反而三不五時地騷擾柳小姐,柳小姐不堪其擾,決定不再猶豫,但她卻不想鬧到法院上,便想尋找是否有其他的解決管道。在網路上搜尋之後,覺得本公司的處理方法比較合適,於是先來電諮詢,在與法務專員短暫聯繫後就決定隔天立刻見面,與法務專員討論具體事宜。
在與柳小姐面對面談話之後,柳小姐發現自己有許多的資訊是不正確的,經由法務專員專業的分析與解釋,確認我們可以替她解決問題,便馬上委由法務專員替她協商離婚事宜。在與黃先生的聯繫中,發現黃先生跟柳小姐的描述完全一致,對於離婚事宜選擇能避則避,直接搬出黃媽媽這尊大佛與我們對接。我們只好聯絡黃媽媽約定見面日期詳談,並攜帶離婚協議書給黃媽媽過目,當日黃媽媽的口氣並不友善,言談之間都是對兒媳婦的不滿,但在法務專員的解釋跟分析下,黃媽媽表示她大概能了解,但還要再多做考慮才能回復,並且她對媳婦這種家醜外揚的行為頗有怨言。
一個月後,黃媽媽覺得有些條件需要修改,在確認了黃媽媽的條件之後,法務專員認為對柳小姐影響不大,便詢問柳小姐是否同意,在雙方同意之後,立即約定日期,讓雙方當事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相關事宜,至此,柳小姐終於揮散陰霾,新的生活將重新開始。
人常說「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卻是兩個家庭的事」,在面對婆媳問題時,作為丈夫是有必要去調解兩個女人之間的關係的,若是不去理會,婚姻生活必將受到很大的負面影響,而若是身為長期被壓迫的媳婦身份,您是否也會像柳小姐一樣勇敢的作出選擇,將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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