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五權與三權的論點角力
6月28日,國民黨為了抗議民進黨提名陳菊為監察院長,佔領立法院。於此時刻,監察與考試兩院的存廢爭議再度浮上檯面。
事實上,早在2016年蔡英文總統便於競選時,提出「廢除監察院,落實單一國會。」之口號,而民進黨立委也多次主張將廢除監考兩院作為終極目標。時至今日,五權分立與三權分立論點的角力,依舊沸沸揚揚。
國父孫文首創五權概念
回溯國父孫文最初提倡五權分立的歷史,會發現監察權與考試權的獨立,一者參考美國學者,一者由他獨創。
首先針對監察權,當時他閱讀了,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喜斯羅教授所著的《自由》一書。書中描述,三權是不夠用的,要主張四權,就是要把國會中的「彈劾權」拿出來獨立,用「彈劾權」同「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作為四權分立。以防止國會,利用彈劾權來壓制政府。
再者關於考試權,孫文曾說過:「君主以用人為專責,所以他能夠搜羅天下的人材。到了今日的時代,人民沒有工夫去辦這件事,所以任用官吏,在君主時代可以不用考試,共和時代考試是萬不可少的。」於是他在參考各國憲法後,提出將考試權獨立出來的概念。
爭議不斷的監察院,持續延燒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監察法等相關規定,監察院具有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並得提出糾正案,以及收受人民書狀、巡迴監察、調查、監試、受理陽光四法等職權。
支持廢除監察院者認為,監察院身為沒有民意基礎的憲法機關,卻掌握影響責任政治的彈劾、糾舉權,反過來影響行政院政策。像是前監察院王建煊便爭議百出,自馬英九總統他擔任院長六年期間,每年預算七億餘元,彈劾案卻僅成立兩百件,平均每一彈劾案花費高達二千二百四十六萬餘元。監察院,更被指出委員成為政治酬庸籌碼,且彈劾標準不一,淪為政治操作手段。
然而,反對廢除者,則是擔心將監察院併入立法院,恐造成立法權過度龐大,干擾行政權運作。對此,前監委、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吳豐山則提出:「廢考、監二院可以,但廢考、監二權不好」之論點。他認為,立法院不應該繼續擴權,他主張,可以在總統府下設立中央考試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成為獨立機關運作。
考試院的獨立性,中立與責任
關於考試院的職掌,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支持廢除考試院者認為,臺灣現行體制,教學、考試、任用、訓練四項工作分別在考試院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執行,效率打了折扣。考試院身為不必為政府運作負責任的憲法機關,卻主導政府運作的核心制度、人力資源規劃,且不受任何責任制衡,悖離憲法設計的基本原則。
反對廢除者則覺得,將考試院併入行政院,雖能逹成精簡組織的目標,卻未必能保障公務人員的權益和行政中立,反而會降低國家考試的公信力。
另外,廢除兩院,須修改憲法。依照現今體制,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能通過,實屬不易。
結語:修憲與否背後重要的課題是確保考監兩權的中立性
總之,認同廢除者多秉持提升效率、精簡組織且現今民主國家施行三權分立為支持論點。反對廢除者,則認為監察與考試權獨立,可以避免立法、行政權力過度擴張。如何提升效率同時保障監察與考試權的中立性,是修憲與否背後最重要的課題。
參考資料來源:
國父全集檢索系統
監察院
考試院院史主題網
考、監兩院廢不廢 學界不同調
立法院:考試院存廢之探討
關鍵評論網:監察院存廢風波 世界各國如何監督政府?
責任編輯:高于棋 核稿編輯:陳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