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許多單側聽損的朋友都有個困惑!!!
那就是求職過程中要不要說出自己是單側聽損的事實!? 說不說感覺都是非常尷尬的...... 說了,單側聽損沒有身障手冊或正式證件可證明,
又不算政府規範企業該納用的身心障礙。
不說,進去發生狀況別人難以理解似乎也不太好,
被發現後是不是又要重找工作了!? 這樣看下來單側聽損在求職中,要面對的問題真的非常多,
所以我就來寫一系列的文章。 以我自身的經驗來說明,希望能幫助更多單側聽損的朋友求職更順利。 第一篇的主旨是『誠實做自己』 面對該不該說出單側聽損這個事實,我想這是大多數單側聽損朋友們的一大障礙,自己那一關就先過不去了。 一路走來,以前的我也跟許多單側聽損的人們一樣,
一直有一個巨大的困惑擋在前面,那就是面試的時候要不要說出聽障的事實。
不說,之後被發現也許只會更難堪,說了,可能就此跟這工作無緣了。
我在聽損初期,始終不敢面對自我,只要求職去面試我一律不告知聽損這件事情,我的心態是這樣的反正衛福部說我們是正常人,說不說有差嗎!?就正常人啊!!! 結果就是遭遇到別人叫我沒聽到,或是上面交代事情聽不清楚!!!
造成大家的不諒解與誤會,導致表現被打了大XX可以說黑到極致,
一年換了快十個工作。 這樣就變成了一種惡性循環......
愈是害怕會受到傷害;愈是恐懼別人的目光,
就把自己防衛的更緊密森嚴,抵抗跟外界的接觸,
也更否定承認聽損這個事實,自信什麼的更是蕩然無存。 後來會坦承單側聽損這件事情,其實是內心已經崩潰到極限了。
去求助衛福部只會得到很官腔的回答;去求助就業中心人員也不懂什麼是單側聽損,找了一堆會讓聽損者崩潰的工作,總之政府機關完全無法給予協助跟幫助。
那時我的心態變成我就單側聽損我就爛,這樣的一個心態。
之後我求職去面試都直接表明我就是聽障,阿不過沒有身障手冊喔!
說出來後我覺得心裡舒坦多了。 原來承認這一點沒有想像中的難,面試官的反應也沒有我想像中的激烈。
我知道有人會有一個疑問,會不會對方聽到是聽障就不錄用!?
我得說兩點。
第一點確實有可能聽到就不用,因為那份工作對聽損有工安上的危險或是影響,導致真的不適任。
第二點也確實有可能純粹看到聽損就不用,但這樣的公司去了幹嘛!?
如果只是看了表象,沒去了解個人特質與能力,我跟您們說這樣的公司也不會多好。
之後我總算明白沒什麼好害怕的,聽損雖然是一種缺陷,
可是坦然去面對正視它,就會發現自己重新接納了自己。 現在的我一定會說出聽障的事實,我認為這沒什麼好避諱的,
人本就是不完美的,活著就是為了完整自己。 聽障確實是一個難關!!!
不過只要活著,哪一個人沒有難關呢!? 但我自己也是過來人,我知道坦承這一點真的有難度。
尤其很多時候自己感到無能為力,這社會跟政府也無法給予協助跟幫忙,
真的正向樂觀不起來。 這邊我想引用"我是誰我是誰我是誰"的歌詞:
誠實做自己有時候很難
但是請你勇敢的試一次看看
這是單側聽損求職大作戰的第一篇,也是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
先去了解並面對自己,去找回屬於自己的自信,
當然這是非常漫長且艱辛的,千萬別懷疑自己,很多事沒試過還不知道的。
會害怕是因為不知道接下去會發生什麼事,
要對自己有自信,因為沒人可以替你勇敢。
活出更真實的自我,只要敢誠實面對內心的殘缺,
就能夠去拼湊建築起屬於自己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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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側聽損不算身障,自然也不是政府規定的企業身障名額,面對面試官對此點的疑惑與不解,該如何表達以及說明,替面試加分呢!?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2項規定,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