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點多我走過他的身邊,他正在挖鼻孔,擋在一家酒吧的落地窗外,懶懶的賴在紙板上,乳黃色的長袖上衣,在初夏的高溫中曝露他的履歷──是個資淺的流浪漢,春天離家的吧,衣身已出現瘡孔,然而還沒發臭,頭髮還沒過肩。
他占據的這塊路面,再怎麼值錢或不值錢都不是他的,這城市已不存在任何沒名沒姓沒有標價的土地。所有權占據了所有空間,而流浪漢的道德責任便是,在財團的產業上胡亂撒野。愈是精美昂貴的地段,愈能表現流浪漢的美學力量。
我是去那裡找愛神的,我去看王家衛的電影。人已經進了戲院,還在想念那個流浪漢──真是前衛啊,這不懂行情的初生之犢,一出道就霸佔了美學高地。電影散場再去尋他,果然已經被驅離了。
離家愈近,房子愈舊,路面愈擠,坑洞愈多。鞋尖碰到一團溼亮的軟體,是久違的水蛭,我把即將落地的腳步擱在半空,熟練地避開障礙物,卻在下一次起腳落地之前,再度勒懸了腳步──眼前的這團狗糞,嶄新、潮溼、而完整,或許還熱著呢。
我沒再遇見那個流浪漢,但是我遇見一隻野貓,兩隻野狗,一個拾荒人的基地,一輛堆滿廢物的三輪車。枯燥無樹的水泥公園裡,涼亭下躺著另一個沒有家的人,夜風揚起一個塑膠袋,繞著他,發出黯淡的噪音。
第100個流浪漢
時序向前推移,2005年1月,中午買便當,在店外遇見一個浪人。
性別:男,俗稱流浪漢,乾澀的眼睛突出來,被肉塊與蔬菜的豔色搥打著。
我的視線煞車不及,撞上他的眼角,他閃爍著避開,回到他原本的覓食區──店外垃圾袋裡的剩菜。
他那退避的本能,帶有某種溫柔的風度,令我大膽的向前一步。
我拎起自己的便當問他:給你好嗎?
他於是抓著自己的頭髮,非常認真地,思考起來。
他的頭髮歷經風塵的餵養,根根分明,同時糾纏不清。鬍子茂長,興奮地亂著、暴動著,為逃離刀剪的鐵刑而歡呼,令我想起「拋家棄子」這幾個字。
他抓著自己的頭髮,想了好幾秒,緩慢的眨了幾下眼皮,用力抿了幾次嘴巴,做了決定。
我現在不餓。他說。
現在不餓,可以留著餓的時候吃呀。我說。
我可以吃那邊的。他用眼睛與下巴指指那個大塑膠袋。
天氣冷,吃熱的比較好吧。我說。
他於是又抓著頭髮,思考起來。
他的氣味剛剛好,剛剛好到……僅僅透過嗅覺,就足以辨別他的身份──就是沒有身份。那臭味溫馴得像是一種誘惑,邀請我細細品嘗,絕非香水,卻類如頂級香水,豈只前、中、後味,應有盡有。
先是尿、屎、反芻的胃液。再來是陰溝、腐泥、皮屑、黴菌。然後是酒酸、汗汁、油垢、雨水。一道一道鋪陳,一層一層給予,賦氣味以色澤、濕度,面積、體積、與空間性。
我還是覺得不餓。他說。
等一下就餓了。我說。
他繼續猶豫,我繼續囉嗦:如果我告訴你,這樣做是為了我,你信不信?
這問題意外的引起他的興趣,他再度陷入長考。
體味本是奔放不羈的,為了服務我的理性,被迫排隊、叫號、唱名之後,才又如獲大赦:解散、彈跳、交叉、混染、打架、翻筋斗、和好、再打架……。在這些氣味底層,隱隱徘徊著某種生理的、性的遺味,那是來自城市邊緣的、廉價色情的氣味,或是工地裡夜半的手淫、清晨的夢遺。
我聞到他褲底的結晶,我聞到了。即使我的鼻子沒聞到,我的想像力也聞到了。
我聞到了,不覺恐懼,卻也不敢斗膽向他提起,告訴他:我瞭,我瞭。
我還是不要。他搖搖頭說:我現在不餓。
你確定喔?
我知道自己不該再問了,人與人之間最疲累的莫過於,以善意苦苦相逼。
他沒說謝謝。我沒說再見。我想我跟他至少磨出一個默契:萍水相逢,不必多此一舉。
真是新鮮哪,這個人。幾乎是純潔的。兩手空空,不善於屯積,也缺乏囓齒動物特有的、求生的機警。
一個新生的人,帶著他新生的氣味、新生的潰傷、新生的癬,帶著他嶄新的困惑、憂傷、挫折、成功,走進艱困的自由。
(自由不是輕快的浮雲,不是彩色的風箏。自由是硬石地裡的草根,費力掙扎以求得一點點氧氣。)
我帶著浪人不需要的午餐,回到還屯積著食物的餐桌上,打開水龍頭,以清潔劑洗手,坐在浮蕩著人工香料的室內,與浪人全然的貧困脫離關連。
──其實說不上「脫離」關連,我與他根本不曾產生關連,那幾分鐘的「暫時」關連,僅僅揭露了一個「溫飽之人」的道德不安,或者,由於恐懼陷入同樣的位置,為自己預存了一份小小的同理心。
第99支雨傘
幾日後,我買了一把傘。那是一筆在車流中進行的交易。
我走在斑馬線上,他推著一車雨傘,追著一個不想聽他解說的男子。
他有腦性痲痺,講起話來咬牙切齒,跑起步來像要撲倒獵物似的,彷彿有攻擊性。
那些傘非常美麗,我好奇問了價錢──啊?這麼貴!
他說是手工製作,特選的布料,甩幾秒就乾了。
他說話的時候一字一字咬緊牙關,卻還是咬不住那隨時要飄離散去的字形,每一個字都含了一粒空心的核。
話還沒說完,紅燈換成綠燈,汽機車催開油門。
四百五,五百不用找了。我火速交易,買下這把我並不需要的、昂貴的傘。
我天天天天在掉傘,只配得上便宜的爛傘,但既然天天天天在掉傘,也就不妨再多準備一把傘。
基於這筆交易的「慈善」性質,我並不把他對產品的讚譽當真,直到老天下了一場大雨,我撐著它出門,進門前,甩一甩,忽然記起那份空心的承諾,於是抱著實驗心態,用力再甩一次,又一次。雨傘真的乾了,就像變魔術一樣。
原來,原來,這把傘自有它的工藝價值,而那個腦性痲痺青年,或許根本不是一個,乞憐於街頭的良心獵人。
我花了三個禮拜才弄丟這把傘,算是很盡力了。
無論我如何提醒自己記得、一定、要將它帶在身邊,它卻總像是對佔有慾感到害怕似的,在你發覺它消失之前,已早早離開了你。
第1支手機
並不很久以前,戀人們還習慣於相互佔有的時代,我家附近有一間米店,傳統、盛大、飽足而開放的,以木桶裝了滿滿滿滿的米,鴿與雀戀戀徘徊,輕易就能遮住整片天空,令騎士一面驚呼,一面製造車禍。
免不了有那麼一天,當機車撞上機車的一刻,我正好路過。
我冒險穿越車流,跑到馬路中央,掏出我的電話卡,問:要不要幫忙叫救護車?
四個人摔得東倒西歪,四人四句同樣的話──他們掏出各自的手機,說:我自己打。
我終究用了手機,是因為外婆病危。
當它瘋狂震動的那一夜,我正跟一個老朋友重聚,在女子三溫暖當中一絲不掛,將手機鎖進衣櫃,沒想過要寄放櫃台,或定時查看。
清晨四點半離開,發現四筆留言,最早的一筆大約凌晨一點,外婆過世了。
因為不了解手機的意義,沒將電子狗鏈栓在身上,故而錯失了時機的瞬間性。我盲目地衝上馬路,在陰鬱的黎明當中奔跑,香噴噴的身體冒出懊悔的汗,咬住我的皮膚,咬著皮膚上不完整的潔淨、與不完整的骯髒。
我的哭泣震動了這座城市的心臟,然而這座城市,是不會同情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