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忠漢打斷:「不對…不對…唉!從現在開始你要牢牢記住一句話,別再對任何人開口。就算有人問你我們的願望是統一韓國,你也要回答我不知道;就算有人問你韓文是誰創造的,你也要回答我不知道。從今以後你說出口的回答,全部都是『我不知道,請跟我的律師談』明白了嗎?」
申律師向賢秀伸出了手:「我們今後…一起努力吧!」賢秀啜泣著也伸出了手。這一握包含著重大的意義,申忠漢的手充滿著堅定的力量,帶給軟弱的賢秀溫暖與希望;這緊緊的一握,更握出了超出有形物質的"生死契約"。
劇情裡我們看到申律師總是穿著一雙拖鞋,因為他的雙腳患了皮膚炎,這件事在業界和檢警界人人皆知。……在這一場對話的同時,穿插國科搜和警方在命案現場勘察採證的影像,這樣的編導設計很高超。特意營造了一邊正蓄勢待發的凌厲攻勢;一邊卻如一隻待宰羔羊般的不知大禍將至。這樣的畫面給人一種錯覺—提醒我們,一直講求證據、手握法律武器的警察如果心有偏頗,也如同殺人兇手,不可不慎!
申律師與賢秀的第三次對話
申忠漢:「….大家都很關心我的腳,這是異位性皮膚炎,不會傳染,你放心吧!賢秀你有氣喘吧,我小時候也有氣喘,聽你呼吸的喘息聲就知道了。賢秀,你現在的處境和其他人不同,我就只告知你兩點,你要仔細聽清楚,銘記在心,OK嗎?」
金賢秀:「好的」
申忠漢:「第一點,事實和司法正義,這裡不存在那種東西,你就不用想了。事實和你的主張都不重要,那重要的是什麼呢?來,跟著我說~什麼被認定為事實,對我才有利。」
金賢秀:「什麼被認定為事實…對我才有利。」
申忠漢:「沒錯,第二點,從現在開始人們都會將昨晚的事統稱為”那一晚”,跟著我說”那一晚”。」
金賢秀:「那一…晚」
申忠漢:「很好,從現在開始,不要提關於那一晚的任何事,絕對不能講,Never,了解嗎?」
賢秀點了頭表示了解。……
申忠漢:「他們編他們的故事,我們編我們的故事,而法官會選擇自己更為滿意的故事,這就是審判。只要你賢秀什麼都不說,我們就能率先得知他們的事。」
金賢秀:「但是…您得知道我真實的故事是什麼。」
申忠漢:「真實的故事啊…執著於真實的話,什麼都做不了。我不是說了嗎,警方正在拼湊故事,你見到的朴相范組長…那傢伙從基層爬到了組長的位置,證據、目擊證人…即便是小小的線索他都會親自到現場去確認…」
金賢秀:「聽起來不像是壞人...」
申忠漢沈重的嘆了口氣:「賢秀,聽好了,這裡沒有分好人或壞人,大家都遵從自己喜歡的正義。正義感超脫功利之心,高喊扶善懲惡的警察,只存在於電影裡,不存在於現實之中。而朴相范組長他啊…是頭安靜的野獸,他行事老練,從不草率靠近,總是靜靜等待;他有時也會表現得和藹可親,就是在等待賢秀你失誤。」
** 金賢秀回憶被朴相范組長偵訊時的情景…,自己喘著氣說:「我…我不能呼吸了…」
朴相范:「這也難免,畢竟你第一次經歷這種事。」(朴相范的第一個心機)
金賢秀:「不是的…是因為…我有哮喘…」
~回到與申律師的對話繼續…
申忠漢:「當你一露出弱點,他就會一口咬住你,要了你的命之後,再慢慢把你吞噬殆盡。」
**說到這裡,鏡頭帶到了朴相范正將命案現場發現的哮喘霧化器放進了自己的口袋。(朴相范的第二個心機)
~回到與申律師的對話...
申律師接了電話即刻要走,賢秀急忙問:「怎麼了?」
申律師:「我有場審判要遲到了,遲到的話,法官會很嚴肅,對委託人也不太禮貌。」
金賢秀:「那我呢?」
申律師:「我結束後馬上回來,在我回來之前你要怎麼做?」
金賢秀:「閉上嘴巴」
申律師:「ok」
拘留室的鐵柵開了又關,賢秀在欄柵內無助地看著申律師的背影消失在欄栅外。他此刻明白自己今後的命運,已經交給了這個外表粗鄙且說話直接的申忠漢律師。儘管他在業界風評極差,卻是賢秀在面臨人生災難時遇到的第一位天使,給他最大溫暖與希望。
(朴相范的第三個心機)朴相范利用賢秀和父母在偵訊室見面,他在另一邊監看著,等待著賢秀在父母面前不設防的露出真相。
相互救贖
從另一個心理層面來內觀,申律師長期以來,為不少做惡的敗類辯護,他其實深為其苦,日夜在金錢與道德上煎熬。當他看到單純無助的金賢秀這樣的年輕人,眼看就要掉入了懲奸除惡的法律陷阱裡,他隱忍多時的正義感噴發出來,決定要挽救賢秀。這難得的一場緣份,不僅僅只是為了伸張正義,更重要的是為了救贖自己!
以心理學來分析,當一個人身心長期受到壓力時,會反應在身體上。有的人會生病;有的人精神出問題;有的人會在肢體局部產生病變…等等,我想申律師應該是屬於心理影響生理的情況。當接著幾場法院辯護都失利時,不僅是雙腳皮膚難受,連臉頸都出現皮膚過敏症狀,而無法出任辯護。由此可知申律師的身心正處在緊迫狀態。
律師換人
在第一次羈押實質審查庭之前,朴相范從"證物室"找來了一件衣服,準備給賢秀出庭時穿,上面綉著虎豹之類的圖案,一看就知道是些不入流的混混穿的(朴相范的第四個心機)他不想讓法官被賢秀清秀的氣質所影響。當申律師看到賢秀穿的衣服時心裡埋怨也來不及換了。在法庭上雙方各自主張闡述請求…,無奈法官裁定羈押,賢秀被羈押進看守所,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一位單純的年輕人被關入了塞滿豺狼虎豹的看守所裡。
接著一連串檢警偵辦的所有流程一步一步將賢秀往唯一真兇的方向確立,而申律師一邊教導著賢秀如何應對;一邊奔波於尋找證人與證物上搜集有利反證,只是無奈現場及目擊者共有117項的證據直指賢秀,儘管沒有直接殺人證據和被告的自白,法院中的攻防還是一次次的失敗。過程中觀眾們隨著鐵證如山以及咄咄逼人的安檢察官,看著賢秀的無力和申律師的憤慨,心情起伏不平。我們試想,這孩子犯錯該打、該懲罰,但致於往死裡送嗎?所幸申律師並沒有放棄,我們看到了他拖著皮膚炎的雙腳,多方奔走的同時還要找醫生治療,身心的煩躁讓觀眾感同身受,更加欽佩他的堅忍毅力。
這件命案經媒體的煽情炒作,轟動社會。因此,劇中還有一條重要的支線—就是頗負盛名的大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朴美京,為了知名度而主動提出為金賢秀免費辯護,她提拔了曾是金賢秀高中學姐,目前是她公司助理律師的徐素珍來負責此案。徐素珍十分珍惜能得到一個大案子的實務機會,卻不知這個案子也讓她經歷了一場震撼教育。首先用”免費辯護”說服了賢秀的父母更換委託律師,而賢秀也無法反對。這讓特意買來新內褲給賢秀的申忠漢感到錯愕和難堪,兩人的會面顯得十分尷尬,儘管申律師輕鬆解嘲了幾句,但這個畫面酸酸的揪著觀眾的心。
申忠漢的訓斥
申忠漢心裡對大律師事務所朴美京搶人的動機感到不恥,甚至親自到律師大樓去理論一番…,在大廳等待的申律師並沒有見到朴美京,而是徐素珍律師。
徐素珍:「請問是申忠漢律師嗎?」
申律師:「對」
徐素珍:「您好,我是徐素珍律師,這次和朴美京律師一起負責本案。」
申律師:「OK,走吧!」
徐素珍:「那個…」
申律師:「怎麼了?」
徐素珍:「啊~朴律師突然…那個…」
申律師:「喔~她要妳說她不在嗎?」
徐素珍:「不…朴律師是真的不在。」
申律師冷笑著:「太過分了吧!不只偷走別人的委託案,還這樣待人處事,太失禮了吧!」
徐素珍:「我不太明白,我們是找了金賢秀父母…」
申律師打斷她:「徐素珍律師,你們那樣就叫做"偷”懂嗎?」
徐素珍:「不好意思,這我很難認同。」
申律師:「徐律師讀法學院是為了做這種事嗎?為了被利用來偷竊嗎?妳努力鑽研那些困難的刑法民法,應該不是為了增長這種狡辯能力吧?」
徐素珍:「如果您有話要轉達給朴律師,請說吧!」
申律師:「哼哈…,有必要讓我親口說出那些話嗎?你們心底最清楚啊~哼哈…」申忠漢止住了冷笑,嚴肅地看著眼前這位法律新手,覺得再為難她也無濟於事,感嘆地離開。
鏡頭裡申忠漢走人的氣氛和徐素珍心有所感的背影,讓觀眾對這位徐律師開始懷抱著期待。
心中一股莫名落寞的申忠漢獨自喝酒吃飯,不由自主地不停笑著,笑著這滑稽又虛偽的社會人心,當下覺得自己格外孤立。經過了鞋店,看見櫥窗內展示的一雙男士皮鞋,在黑夜裡閃閃發光,優雅高貴。申忠漢眼神充滿了嚮往,但低頭看到自己的雙腳,咒罵著:「該死…」看到這裡,這情景讓人感到悲涼!
黑天使出場
賢秀在看守所裡的日子,每天都如同在地獄般驚恐痛楚,在這裡,他遇見了
第二位天使—都志泰。他號稱”監獄王",連獄警都不敢得罪他,他看到賢秀時就彷彿看到當初的自己。賢秀一直忍受著惡意的霸凌,都志泰旁觀了幾次,終於決定出手幫助他。
賢秀與都志泰的第一次對話
都志泰要手下找來了賢秀…
都志泰:「坐下」點了烟遞給賢秀。
金賢秀:「不用了」
都志泰:「雞一出生就被斷喙;豬一出生就被拔牙和斷尾;而公牛則是被閹割,這樣牠們就不會打架,肉質也會變得柔軟。監獄就是那樣,一進來就不由分說地先打再說,這樣人才會聽話,也不會闖禍。如果你需要幫忙的話,我可以幫你。」
賢秀還不太適應這樣的氛圍,只能無言的望著都志泰。
看守所裡,都志泰掌握著手機、烟、毒品這三樣東西,沒有他的允許而私下買賣則不管是誰,都要付出代價。在獄中誰的力量最大,權力就最大,是這裡面的生存之道。賢秀無意間目擊到有人私下買賣毒品,被迫指認某人後,開始被歸入都志泰這一幫,藉此勢力暫時得到保護。但是看到被自己指認的人遭到了都志泰的暴力處理,賢秀驚魂未定…,對都志泰感到害怕!
賢秀與都志泰的第二次對話
都志泰:「我是有恩必還的人,如果你需要幫忙,隨時跟我說。」
金賢秀:「我…我將來會離開這裡。」
都志泰帶著笑意,無語的看著賢秀…。
都志泰也利用賢秀的單純來替他運毒,因為檢察官至所搜查才讓賢秀明白都志泰的神通廣大。他安排賢秀臂膀脫臼,隨即法外就醫。然後骨頭歸位綁上繃帶,回到看守所。一切平常無異,賢秀根本不知道自己已將毒品運進了都志泰的房間。原來繃帶是使用毒品浸泡過的,都志泰很專業的將毒品分離出來吸食。
賢秀與都志泰的第三次對話
都志泰要獄警把賢秀帶到他房裡…
都志泰:「明天是審查拘留合法性的日子吧!」
金賢秀:「……」
都志泰:「能獲釋恢復自由身就再好不過了,如果再被押回,到時就要做出決定。」
金賢秀:「……」
都志泰拿了一本《刑事訴訟法》給賢秀,頗有深意地看著賢秀:「你走吧!」
回到寢室賢秀做著惡夢醒來,從枕邊拿起了《刑事訴訟法》翻開第一頁就寫著:(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任何人都不得被推定為有罪)看著文字,賢秀似乎明白都志泰是在給自己打氣。
第二天賢秀被傳喚要移送法院出庭,獄警交給賢秀一副眼鏡,並示意往樓上看去,都志泰正在看著賢秀,眼神充滿鼓勵,並示範動作要賢秀把眼鏡戴上。賢秀點頭表示感謝,這是第一次賢秀對都志泰的具體回應。此時冷冰冰的看守所裡也有一絲溫暖在流動著。觀眾看到這裡也似乎明白都志泰讓賢秀戴上眼鏡的用意在於加強賢秀的書卷氣質,給法官留下好的印象。
申忠漢精神
雖然這起案件被換掉了律師,不過申忠漢始終沒有放棄賢秀,看著他一次次的掉進老狐狸們的圈套,又一次次的伸手拉他出來。但礙於不是負責律師,力量變得薄弱,只能絞盡腦汁、抽絲剝繭的找出有利事證,幫助新手律師徐素珍。他發現徐素珍律師還沒有被邪惡的司法黑暗世界所污染,於是決定與她一起努力搶救賢秀。
審查拘留合法性的出庭過程,安檢查官提出被告有潛逃之嫌,請求繼續拘留。事因賢秀看到室友上吊死亡,心生恐慌,而試圖想要逃跑,被獄警毆打並關入獨居室。以這一項的紀錄裁定繼續拘留,在法庭上朴美京律師的錯愕、父母的悲痛、賢秀的絕望、申忠漢律師的無力,就這樣賢秀再次被帶走。朴美京律師十分生氣賢秀沒有事先告知有試圖逃跑這件事,並將資料重重丟給徐素珍律師,掉頭走人。申律師:「該死…」對朴律師的風範十分鄙視。接著他將搜集到的有關死者洪菊花生前曾在精神康復中心長期服用"芬太尼"管制藥品的診療紀錄資料,以一張10萬元的價錢賣給朴美京大律師,申忠漢心裡十分清楚這種關鍵資料是朴美京想要的(這裡沒有刻意把申忠漢描寫成聖人,他也只是個需要生活的凡人,而且他很樂意賣給討厭的朴美京大律師)。徐素珍律師如獲至寶地拿回事務大樓,並積極地統整十年來類似的案件判例,向朴美京律師報告。
徐素珍:「這些是過去十年間類似菊花命案的187件犯罪判例,其中有兩例獲得了無罪判決。以概率上來看金賢秀獲判無罪的可能性只有1.1%,另外…這是被害者酒精成癮症的治療紀錄…」徐素珍謹慎地遞上。
朴美京:「從哪裡找來的?」
徐素珍:「其實…是申忠漢律師每張要賣10萬元,所以我告訴他要先請示一下上級…」
朴美京:「徐律師,妳怎麼這麼無知。」
徐素珍:「對不起,等做好起訴決定,我會正式向法院申請提交資料命令。」
朴美京:「這些證據…每張賣100萬元也不貴。」
徐素珍:「什麼?」
朴美京:「把旁邊的資料都拿走,幫我約明天上午見安太熙檢查官。」
徐素珍:「是」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