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審結束,感覺官司有趨於順利之勢,申忠漢律師除了鼓勵賢秀振作外,更加積極追查線索。從命案房間裡賢秀沒吃過的可疑水果盤、消失的水果刀,以及吵架絕交的室友、毒品的來源、起過爭執的外送員、長期提供抗精神藥物的醫生…。申律師一件件急切地探訪挖掘遺漏的線索,加上在國科搜的前妻提供的疑點,心中也開始升起希望。
徐素珍的眼淚
雙方再次在庭上攻防,申忠漢律師致力於追查兇嫌線索未能參與,全權交由徐素珍律師負責。由朴相范組長作為證人講述他確認賢秀就是兇手的推論,專業分析頭頭是道,委曲很久的賢秀情緒爆發出來,被法官制止,被徐素珍律師提醒。安太熙檢察官順勢提出讓賢秀進行陳述,徐素珍律師相當緊張的阻止賢秀在情緒衝動下接受提議。但賢秀執意進行陳述,這讓徐素珍律師預感到了危機,因為她知道檢方會運用高技巧性的詢問,如果被告沒有堅強意志力和毫無瑕疵的行為,很容易適得其反,而陷入更難反轉的境地。
安太熙:「我想請問被告人,你覺得自己正直嗎?」
賢秀:「什麼?」
安太熙:「我在問你是不是一個正直的人」
賢秀:「我認為自己還算正直」
安太熙:「需要給你改回答的機會嗎?」
賢秀:「不需要」
安太熙:「那好吧,正如你的回答,我會期待你正直的陳述。案發當天,當你開著爸爸的計程車出門時,有獲得他的同意嗎?」
賢秀:「沒有」
安太熙:「你沒有計程車執照吧」
賢秀:「沒有」
安太熙:「那你是非法駕駛呢」
賢秀:「是」賢秀開始覺得心虛不安起來。
安太熙:「你剛剛為什麼要歪頭?」
賢秀:「因為我覺得這問題對目前狀況而言,並不是那麼重要的。」
安太熙:「你非法駕駛的行為,可能會導致你爸爸的車牌被吊銷,結果你卻覺得無關緊要。」
賢秀:「我沒有想那麼多」
安太熙:「請問被告是個會威脅到他人性命的人嗎?」
賢秀:「不,我不是」
安太熙:「既然你不會威脅到他人生命…」她拿起證物1號:「那你為什麼會在服用非法藥物、血液酒精濃度達到0.12,足以吊銷車牌的醉酒狀態下駕駛計程車呢?你為何要開計程車載洪菊花?」
賢秀:「是她自己上車的,我有跟她說沒有營業,請她下車…」
安太熙:「一台亮著燈的計程車,停在乘客前方,她會搭車應該是理所當然的吧!要是想搭車的人並不是洪菊花,而是個男性呢?那你也會載對方一起去漢江公園嗎?」
賢秀:「…不會」
安太熙:「到頭來,你是因為對方是洪菊花才會載她一起去,抱持著當天想跟她過夜的想法…」
賢秀:「不,我沒有那麼想過。」
安太熙:「雖然你沒想過,但卻言行不一,因為你在幾個小時後,確時跟她上了床。跟初次見面充滿魅力的女性有了關係,肯定讓你很興奮吧!你不僅喝了酒,甚至還吸毒,意識應該很模糊。雖然洪菊花拒絕了你,但你卻還是霸王硬上弓的吧!」
賢秀:「不,她沒有拒絕我,我們是互相吸引…」
安太熙:「你看一個獨居女性邀請你回家,甚至還給你毒品,肯定覺得她很好得手,連酒都喝了,肯定慾火焚身。被告人,你能否認這件事嗎?」
全場都在等賢秀回答,賢秀無語…
安太熙:「洪菊花對你抱持著信任,所以才會陪你約會,邀請你回家,跟你一起喝了酒。但你的想法卻不一樣,被告人,只是單純地把洪菊花當成性發泄的犠牲對象。就因為兩人想法上的差異,就那麼一次判斷錯誤,最終致她於死地。跟她上過床後的心情如何?」
檢方先入為主的假想敘事已經讓賢秀情緒躁動起來,他開始明白為何徐素珍極力阻擋的原因,好不容易看見案情有反轉的契機,但可能被自己搞砸了!
賢秀:「我不清楚…那檢察官碰到這種時候是什麼心情?」
這時法官開口喝止:「被告人,請你自重。」
賢秀:「請你們換個立場思考,我現在正在講事實,但她卻不問重點,不斷在問一些廢話…」
安太熙:「你在警署時為何不說實話?你在搜查過程中整整說了157次"我不清楚"。」
賢秀:「那是因為,律師建議我這麼做會比較好…」
安太熙:「不,雖然你高喊著自己不記得,但只要碰到對自己不利的問題,就閉嘴表示自己並不清楚,你對洪菊花的死也守口如瓶吧?為什麼要這麼做,理由很簡單,因為,就是你…殺害了洪菊花。」
賢秀悲憤激動:「不,要我說多少次我沒有殺她…」
安太熙:「你說在發現洪菊花身亡之後,因為感到十分慌張,才會逃離案發現場對吧?因為目睹到慘絕人寰的畫面而恐慌不已對嗎?」
賢秀:「是」
安太熙:「可是你又重回現場對吧?回去之後,拿走放有車鑰匙的外套,還煙滅證據,並帶走犯案工具的小刀,再次逃離案發現場。我說啊~陷入恐慌的人怎麼會做這種行動?」
賢秀難過的說:「我知道妳是怎麼看我的…」
安太熙:「沒錯,我認為這是一個冷酷的殺人魔為了煙滅證據而費盡心思。你那天為何要在巡邏車上詢問她是否已經身亡?」
賢秀哭著說:「那是因為我希望菊花身亡一事,是我自己搞錯,所以才會那麼問。」
安太熙:「看來你沒有想過要叫救護車呢」
賢秀遲疑了一下:「對」
安太熙:「怎麼會沒想到?」
賢秀又哭著說:「因為我很害怕…」
安太熙:「請問你害怕什麼?」
賢秀繼續哭著:「我怕大家會把我當成犯人」
安太熙:「比起救活倒在血泊之中的被害人,看來你更擔心自己會被當成殺人犯呢!跟你有過一夜情的女人,可是渾身是血地倒在你面前。確實會讓你這麼想,沒錯,因為你根本就沒有想過救被害人,而是選擇逃跑。當你一開始發現被害人時,有什麼感受?」
賢秀滿臉淚水:「不清楚…」
安太熙:「那你丟下被害人逃之夭夭時又是什麼感受?你之前就像現在這樣,只要一碰到對自己不利的問題總是沉默以對,難道這也是律師的建議嗎?」
安太熙犀利地望向律師席,正好與徐素珍嚴肅眼神交會…
安太熙:「你知道我無法理解你哪個地方嗎?雖然你打從一開始就堅稱自己無罪,但案發當天你卻只顧著自己活命,逃離案發現場,還再次回去除掉並損毀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接著甚至還酒駕,第二次試圖逃跑。你要是有打電話叫救護車,被害人洪菊花得以接受急救的話會怎麼樣?那她現在搞不好還能生存。那天晚上,那一絲微弱的希望,只有那麼一次的機會,卻因為你顧著自己活命逃跑而灰飛烟滅。你對倒在血泊之中的被害人置之不理,都這樣了你還有辦法聲稱自己是清白的嗎?」
賢秀掩面哭泣不已!安太熙看此景繼續緊迫攻勢:「認為自己為人正直的金賢秀,我最後再問你一次。金賢秀,那天晚上被害人洪菊花,其實是被你殺害的嗎?」
賢秀已陷入精神崩潰…無法回答…
安太熙再次叫他:「金賢秀」
賢秀哭著:「我…我不…我不清楚…我真的不清楚…」
安太熙:「什麼叫做你也不清楚,這表示洪菊花小姐有可能是你殺的嗎?」
法官:「被告,請你回答。」
生無可戀的金賢秀被押回了看守所,耳邊迴盪著檢方鋒利如刀的提問,將他整個人割得體無完膚…。而徐素珍律師獨自坐在空蕩蕩的法庭裡許久,那個幾乎看到了一絲扭轉局面的亮光,又消失了在黑暗中!徐素珍清了清喉嚨,拿出手機打給申忠漢律師:「喂,申律師」
申忠漢:「喔徐律師,審訊怎麼樣了?今天也幫安檢察官收爛攤子了嗎?」
徐素珍:「那申律師您呢?還好嗎?」
申忠漢:「徐律師,你聲音怎麼不太對勁,怎麼了?」
徐素珍望著天花板,眼淚再也忍不住了:「我好像把一切都搞砸了!無論如何都應該擋下來的…」
申忠漢:「擋下什麼?說啊」
徐素珍哭泣著:「對不起!」
申忠漢的執著
申忠漢聽出徐素珍律師的啜泣聲,以及看到賢秀心如止水的模樣很是心痛,身上的皮膚過敏得更加嚴重。他不眠不休地彙整一切有關的人事物線索,但侬然還找不出有力的反證,心急又氣惱,這件案子不只是賢秀個人的事,他自己早已融入其中,企圖藉此證明身為法律人的他始終站在"正義”這一方。但有利於被告的證據太少,而不利於被告的117項證據實在太多。申忠漢心力交瘁的躺在床上,一時無法振作,幸好前妻帶來了鼓舞的有利證物分析。這對離婚的夫妻若有似無地還保留著些溫情,讓觀眾沉重的心情穿插一些會心一笑的輕鬆氣氛。
始終不放棄的申忠漢更加專注精神要在接下來的法庭審訊上翻轉局面,有前妻提供的資料與願意以國科搜成員身分作為證人出席,讓申忠漢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積極搜查線索,找到了洪菊花的室友和提供她毒品的人(死者室友的男朋友)出席做為證人接受提問,結果都排除嫌疑。在法庭上賢秀對眼前所有情景顯得冷漠不在乎,申忠漢律師在法庭上藉由證人提問而直接揭露檢警方一開始便認定金賢秀是兇手,不再設想其他兇手的可能性,以致於與被害人相關人士等,警方都未曾調查過,這個重要問題給現場法官與陪審團留下深思空間。
賢秀的轉變
因為在法庭陳述時中套,而沒能清楚主張自己不是兇手,以致於嚴重影響了接下來的審訊與判處。賢秀的媽媽被開除、妹妹被迫轉學,又因鄰居排斥而決定搬家,這種種狀況讓賢秀深深自責懊悔!
賢秀在都志泰的指導下開始積極的鍛鍊身體。在認清法律沒辦法救活他的體悟下,他必須強壯自己,在獄中才能生存下去。所以他依附在都志泰身邊,學會了拳擊、抽煙、吸毒、刺青、打架,還自己把頭髮剪了。看到原本只是一個單純的年輕人,因為一時的迷惑犯了錯,而一步一步地被公平正義的法律逼入了黑洞裡,觀眾們一陣心痛與惋惜!
身心巨大轉變的賢秀,一場場的法庭審訊,看著眼前申忠漢的努力,也不抱任何期望,他整個人已經活出另一個模樣了,好像自己真的就是殺人兇手。他身處在兩個世界裡,一個號稱司法正義的世界要致他於死地;另一個是號稱惡魔群集的獄中世界在教他如何撕殺求生存。在現實世界他只有死路一條;而在獄中世界只要打贏就能活。在現實世界是無盡的痛苦折磨;在獄中世界生死痛快!
申忠漢最後一博
申忠漢的身心壓力巨大到全身過敏奇癢無比,但為了賢秀還是親自站在法庭上盡力一博!他緩緩走向陪審團…
申忠漢:「我躊躇了很久,我這副模樣站在法庭上是否妥當?醫生說是極大的壓力造成。是,沒錯,因為我是第一次辯護這麼大的案件。我雖然是個律師,但其實幾乎不上法庭,我被稱為"雜犯專業律師"。一年365日,處理365件以上的雜案,做律師20年來,對付過幾千名罪犯。如今只要看到對方的臉,就能憑直覺辨別出是否有罪。這樣的我,第一次看到坐在那邊的被告金賢秀時,他給我的感覺是什麼呢?我一眼看到他就明白了,這個人沒有犯罪。眼神和善、謙虛有禮、言行端正,僅僅是一個讀書、談戀愛、準備就業的平凡的20多歲大學生,其他什麼都不是,只是一個普通青年,並且這個青年由始至終都在主張自己的清白。當然,被告那天也並非完全無罪,為了去找朋友們玩,擅自駕駛爸爸的計程車是罪一;兩次服用陌生女人給的毒品是罪二;未對身亡的受害者採取應急措施,直接逃離現場是罪三;驚慌之餘損毀現場證據是罪四;未從酒精和毒品的麻醉中徹底清醒就駕駛是罪五,以上我所指出的這些罪行就是被告所犯的全部罪行,而殺害洪菊花的證據根本就沒有。檢方所拿出的證據全都是間接證據和猜測,甚至連負責調查本案的警察還從案發現場偷偷拿走了證據。從一開始就鎖定被告為疑凶,而對其他疑凶一概未做調查。最終遭到警察的針對調查和捏造調查而淪為代罪羔羊的被告,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信任、也失去了希望,但是被告還有他尚未失去的東西,在拿出確鑿的證據以證實他的罪名成立之前,無論是疑凶、疑犯、還是被告,都不得被推定為有罪的對象。這個就是韓國憲法的大原則—"無罪推定"的權利。此刻在法庭上,除非檢方能拿出確鑿的殺人直接證據,否則我們對被告必須宣判無罪。今天在座的諸位陪審員,這個年輕人的餘生,將在這一刻,由你們做出決定。我說完了。」
申忠漢一口氣說完,接住了賢秀感謝的眼神…
法官:「在陪審團結束評議之後,本席將做出宣判。」
宣判
在等待時間裡,賢秀靜靜地坐著,看見徘徊捕蚊燈亮光的飛蛾,終至覆滅,猶如看見自己的結局。
法官:「陪審團的意見未能統一,國民參與的審判中有規定,出現陪審團意見難以統一的情況時,以多數票表決的方式做出最終評定。有罪4票,無罪5票,陪審團依據多數票做出了無罪宣判。但是在國民參與的審判中,陪審團的意見只作參考,是否有罪由法官來判斷。被告,最後有什麼想說的話,不妨請說。」
賢秀站起身來面對大家:「此時此刻,你們仍然認為我是兇手嗎?是因為那天晚上我見了洪菊花嗎?對於菊花我感到很抱歉,但是,我是兇手嗎?我不清楚。」
法官:「那麼現在進行宣判。本席對於辯方指出的沒有直接證據的主張、警方的不實調查、以及不合理的證據,做了充分的深思熟慮,但是本席認同警方的調查和檢方提出的起訴意見理由充分,同時也認同被告在客觀上充分存在嫌疑。因此本席認同檢方所主張的被告嫌疑,大部分屬實。最終判定被告金賢秀殺害了受害者洪菊花,鑒於被告始終主張失憶,並且毫無悔過的態度,判定被告"無期徒刑"。」
法庭上,記者的振指疾書、陪審團的無奈、被告律師的憤慨、父母的悲鳴、賢秀不可置信的失措、檢警雙方達成目標的勝利表情…,此情此景也讓觀眾們深感不平!
升職與榮譽退休
這個轟動社會的大案子結束後,安太熙檢查官如願晉升了"部長檢察官",面對屬員的恭喜,以及堆滿辦公室的祝賀鮮花,安太熙露出滿足的笑容。得到優秀"功勞獎"榮譽退休的朴相范組長則在家含飴弄孫,過著輕鬆悠閒的日子。
都志泰之死
回到看守所的賢秀出奇平靜,這一段往返法庭的身心折騰,隨著被宣判"無期徒刑"而告一段落,賢秀諷刺地笑看這樣的世界。他似乎已無心憤恨不平,想就此跟著都志泰在獄中無盡期的過下去。孰料在一次戶外放風時,都志泰被積怨甚深的朴斗植暗殺刺死,這事件給賢秀內心帶來巨大的衝擊,失去了都志泰這樣的大靠山,今後在獄中只能自求多福了。他頓然已從25歲的單純孩子蛻變為一個飽經風霜的受刑人!
永不放棄的申忠漢
申忠漢律師放不下這個案子;放不下與金賢秀的約定,沒有放棄繼續追查真相,他徹夜反覆看著證人們的口供,死纏著目擊證人不放,終於從他口中得到了被警方忽略以及掩蓋掉的關鍵線索。透過私交拿到了被警方因結案而歸入資料庫的資料與照片,發現了洪菊花的精神科醫生在案發時間點進出她的住宅。申忠漢密集監視著朴醫師的動態,進一步發現朴燦烈醫生與洪菊花是情人關係,當洪菊花發現朴燦烈醫生是已婚身分而提出分手,以致引來殺機。
申忠漢將資料拿給了在公園陪著孫子玩的朴相范…
朴相范看著資料表情凝重:「太遲了!我現在也沒什麼能做的。」
申忠漢看著朴相范慈祥地抱著開心的孫子:「若懂得自己的孩子珍貴,也要懂得別人家孩子也很珍貴啊!把無辜的孩子關進監獄裡,你有辦法安心入睡嗎?隨便你吧!」申忠漢將資料放在椅子上,便離開了。
回歸校正的勇氣
申忠漢對朴相范做了一個良心的測試,結果他成功了。朴相范把那些關鍵資料拿給了升為部長檢察官的安太熙,這又是第二個良心的測試…
朴相范:「這件事因我而起,我很抱歉沒能順利解決,但我認為有必要對朴燦烈進行調查。」
安太熙看完資料後沈默許久,最後點頭表示同意。
報喜
申忠漢再次去會見了賢秀,為了告訴他好消息…
賢秀低著頭沒有看著申忠漢:「你有什麼事嗎?」
申忠漢:「真不知道要怎麼告訴你,真凶已經落網,他已經招認了自己的罪行,那個人叫朴燦烈,開"芬太尼"處方給洪菊花的醫生就是犯人。賢秀你可以出獄了,你已是自由之身。」
聽到這個大好消息,賢秀依然面無表情的低著頭…
申忠漢繼續說:「話說回來,無論是警方或檢方,都需要一個犯人,也很會捏造出這麼一個目標。所謂的司法體系,原本就是這副模樣。這真的是正義…正…,唉沒什麼!一開始就碰到我這種三流律師的你,運氣實在是太差了!對不起,總之…這段時間辛苦你了!你受苦了!」
申忠漢說完再次向賢秀伸出了手,而這時賢秀也向申忠漢伸出了手,這幕就像是回到了他倆初次見面時的生死一握,申忠漢遵守了約定沒有放棄賢秀,這一刻讓觀眾們無比感動!申忠漢伸出的手是抱歉,賢秀伸出的手是感謝!
申忠漢起身離開,報這個喜,心裡一點也不輕鬆…
賢秀叫住了申忠漢:「律師,謝謝你!」
申忠漢轉身看著滿眼淚水的賢秀:「我也知道…」壓仰住內心的激動轉身離開。
官方說法
安太熙:「檢方在案發當天將金賢秀指認為疑犯並起訴他,之後透過審判過程提出了足夠的證據及證人,以符合常識及合理的邏輯,讓被告金賢秀獲得有罪宣判。但同時我們檢方也認為持續主張自己清白的被告人。有一部分的敘述與事實不符,為了實現司法正義,我們仍在公審期間對其他疑犯進行補充調查,最終順利拘捕該案真凶,並使得他認罪。此乃直到百分之百確信前,並沒有放棄此案也順利找出真凶的檢警合作調查的成果。而這次認罪的真凶為了混淆檢警辦案,以多種方式破壞現場……」
金賢秀看著電視上安太熙部長檢察官的說明…,無言的轉身離開…
重生
被獄警帶出獨居房的金賢秀,一步一步的就要離開這惡魔之地,經過了都志泰的房間,彷彿看到了都志泰一如往常唯我獨尊地抽著煙,像是跟他做最後的道別。原本也是冤獄的都志泰,沒能像賢秀一樣清白的離開,他的魂魄也許永遠都留在這裡了!
走出監獄大門,賢秀抬起頭看著久違的藍天白雲,才開始覺得他真的自重了。迎接媽媽和爸爸的擁抱,看見爸爸開著那輛計程車來載他,心頭好像被重擊了一拳。一家團圓地吃著飯,爸媽殷勤地招呼著,妹妹稱讚他頭髮剪短好看。賢秀看著和樂融融的家人,大家就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回到房間看著熟悉又陌生的空間,賢秀沒有喜悅,反倒覺得格格不入。他就只是像個出外旅行迷了路,走了好久好久才回到家的孩子。父母沒有責備,用溫暖的愛包圍他,但他好希望有人問他:這一路你是怎麼走過來的?
賢秀買了煙,坐上巴士,來到一棟大樓的樓頂。一邊抽著煙、一邊俯視著整個城市,燦爛的夜景,熱鬧繁華,整個世界沒有因為他而有所不同。就像做了一場惡夢,自己在惡夢中受盡凌辱時,這個世界一點感覺、一點影響也沒有。而讓他痛苦受傷的大人,沒有一個人來向他道歉,他內心的憤恨要向何處發洩。最後賢秀丟下了煙蒂,象徵著過去單純的金賢秀已經墬樓死去,他跟過去的自己告別了。
結語
這部戲的重點明顯擺在被冤屈的年輕大學生,如何在司法正義的旗幟下一點一點地變成游魂。而被鄙視的雜犯律師為了替無辜的年輕人伸張正義,以及身為法律人的道德責任,而堅持不懈的努力,終至還年輕人的清白。導演編劇的意圖想要大家膫解韓國司法弊病的嚴重,從基層到高層大多只重績效、只重升遷,便宜行事,很容易造成無辜的人求助無門。而斷送一生。
只有八集的劇情,著重在前面七集的檢警根據證據而主觀認定主角就是唯一兇手,不可動搖的證據辧案。主角的清白主張不被採納,律師的多方奔走搜查,都沒辦法反轉主角的苦難。而在最後一集,用很短的篇幅就扭轉了一切,找到真凶、真凶落網認罪、檢警接受事實、主角無罪釋放。導演想要表達的是;只要司法真的公平正義;只要警察仔細認真地搜查線索;只要檢方和法官不要全然相信證據…,就不會讓真正的兇手有機會逍遙法外;更不會讓被冤屈的人痛苦煎熬!因為破案只在關鍵極短瞬間,而被誤判的無辜者的身心傷害則是一輩子。執法者不可不慎!
申忠漢的宿命
影片最終,還是初遇金賢秀的場景,在警局拘留室裡看見了一位年輕女孩…
申忠漢:「小姐,請問妳找好律師了嗎?」遞上了名片:「你好,我是申忠漢律
師。」女孩睜著大眼睛望著申忠漢,申忠漢露出了微笑。
影片留下了續集的伏筆,導演編劇意旨:如果這樣的司法弊端一直沒能改變,那麼往後還會有更多的金賢秀們無辜的受到傷害,也就表示律師們的生意還是源源不絕!
(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