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0|閱讀時間 ‧ 約 11 分鐘

來談談台灣道路不合理的速限設計

    身為一個上班都要騎一小時的通勤族,長時間在路上行駛,我實在對我國速限的設計非常不解
    剛好前一陣子,我對朋友被開超速罰單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見解,當下的思路只是一些概念的骨架,我覺得有必要更完整的釐清思緒來變成一篇文章
    當然,最近台灣的各地方政府,也正因為推動區間測速而引起民間的反對與不滿,我前一陣子去恆春的路上,體驗了屏鵝公路那個區間測速,真的非常的惱人啊
    這些,就是促使我花時間把這篇文章生出來的原因啦
    以下,我要提出幾個我對速限議題的看法,希望可以與大家有更進一步的探討,我們開始吧:
    (一)是什麼決定了道路速限?客觀的科學數據是什麼?
    大家有沒有想過,是什麼決定一條道路的速限?
    你的腦袋是否浮現:先蓋好馬路之後,再看情況要插一根上面寫限速多少的牌子,接著就靠駕駛人的守法意識來維持?
    這個說法也許不那麼違反直覺,但在此我要指出,以設置的邏輯來看這是一個順序錯誤的做法
    理論上我們考過國考的交通部門菁英公務員應該知道這樣錯在哪,不過看看台灣跟屎一樣的交通硬體設計,說不定他們是真的什麼都不懂,整天亂搞一通==
    速度管理的政策施行,不是『先蓋好道路才決定速限』,而是『先決定速限再去設計道路』。
    在交通設置法規與觀念不完備的台灣,這個順序尤為重要,以下我會說明為什麼:
    首先要知道的是,如何設計一條道路(標線、硬體、路幅等),就會決定這條路的車流速度是多少
    當我們行駛在某條道路上,駕駛人會有一個直覺且舒服的速率,大家都順順的開,就會自然有一定的速度而形成『車流』
    在交通研究的領域,便是透過測量『自由車流速度』與『85分位』來了解設置好的這條路應該設定什麼速限才合理
    什麼是自由車流速率呢?
    也就是在一條蓋好的路上,沒有塞車也沒有插測速照相的前提下,去測量大家自然舒適的依照駕駛直覺會開多快。
    測量後會得到一張速率的分佈圖
    然後,以美國為例,他們會以該資料為基準,抓85分位(即85%的用路人正常使用下不會超速的速率)作為訂定速限的基準
    總而言之,就是當你的速度是極端快的前15%才會是超速要取締的對象
    雖然我不是數學家,但這聽起來很合理對吧?
    相信透過上面的說明各位可以大致有一點概念,一條道路的設計會引導出一個相對應的車流速度
    也正因為如此,『先決定速限、再針對速限去設計道路』才不會發生路型與速限嚴重不符的情況
    而台灣現在的情況,就是常常會蓋出一個又寬又直、可能自由車流速率85分位是70KM/H的路型,卻插一支40KM/H的測速照相說你超速,這完全不合理!
    比如這種又大又直的經典範例,高雄民族十全交叉口往十全一路沿線,這條路速限40你敢信?
    (二)設定不符路型的過低的速限會造成什麼問題?
    設想,有一條又寬又直、沒有任何減速措施,自由車流速率85分位為70KM/H的路型
    而政府因為事故頻傳,卻將事故錯誤歸因給超速,所以順應不科學的『民意』降低速限,從此這條路插了好幾根40KM/H的速限牌
    在這樣的情況下,因為駕駛在正常駕駛的情況下本來就會開(騎)到70KM/H上下,但為了要不超速,駕駛就要一直不自然地壓低速率,這會直接造成三個危險:
    (1)駕駛的注意力要從路況與其他用路人的互動,不停的轉移到低頭才能看到的儀表板,造成不必要的分心
    (2)在接近測速設備前後突然減速是非常人性的反應,但這會造成與其他車輛產生突然的速差而導致碰撞風險驟升(這尤其體現在區間測速,直接在測速點前靠路邊停下來等都有可能)
    (3)努力維持不合理速限規範的你,將跟不上其他正常行駛的車流,與其他車輛有速度差,還要承受不斷被超車的心理壓力
    原本大眾以為降低速限會更安全,結果與路型不符造成的分心與速差,反而造成更多的車禍與危險,這就是政府不當的速度管理所導致的!
    (三)怎麼樣的速度管理才符合邏輯?
    所以,回到一開始的問題,一條道路的速限要怎麼設定才符合速度管理的原則?
    首先,政府應該先將道路分類,在此可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管理速度》中的分類表格:
    決定特定路段應該適合哪種道路類型之後,接著才是依照安全速度來設計道路
    比如該路段是國小周邊的交通寧靜區,因此決定速限要設置為30KM/HR
    那我隨便舉例可能可以朝哪些方向設計:
    (1)分配更多的道路空間給行人,車道做窄,讓駕駛必須要專注慢開才能開維持在車道內
    從上圖改成下圖
    (2)設置減速丘或減速標線讓高速的駕駛因為顛簸開得不舒服
    (3)在轉角把人行道外推,強迫車輛在路口一定要減速
    (4)透過地磚或路面的顏色區分,讓駕駛清楚自己所在的路段是交通寧靜區
    (5)在非路口的行人穿越道設置英式折線型標線,利用視覺效果讓駕駛感覺車道變窄自動減速
    其實一定不止以上這些,在下一個討論我會舉出更多減速設施的設置建議
    大家可以認真想想台灣政府到底做到了幾項,如果根本沒有,那是不是完全就是怠惰?
    當道路的減速設計完善了,在這條道路行駛的車輛自然就快不起來
    這種快不起來是出自於駕駛對道路現況的自然反應,而不是被動地祈禱駕駛自律守法,硬體設計帶來的好處才是持續且有效的
    這是一個理性且依據科學數據的政府該要遵循的速度管理方法
    (四)有什麼減速設施可以設置?
    也許你在見識了我國悲劇的交通現狀後,覺得我們國家的公務員一定是完全不懂啦,不然怎麼可能弄成這樣
    那我要跟你說,中央交通部跟地方交通局還真的是不知道在幹嘛,但人家內政部營建署可是有做出設置建議的喔
    我國內政部營建署所編定的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第二版)中,第六章交通寧靜區規劃設計裡面有提出策略與適用性的表格,整理如下:
    此外也有像是美國的即時測速顯示裝置等設施等等,都是經實測有效,可以遵循或嘗試的方向
    有那麼完整的設置建議與國外經驗,結果在台灣路上根本看不到幾樣,誰在雷已經很明顯了吧?
    (五)政府完全錯誤的政策方向
    有沒有一種印象,政府總是非常用力的宣傳「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很危險」這樣的論調?
    然而我們來看看交通部自己發布的統計,可以看到事實上不論是死亡還是受傷的車禍肇因,超速都排不上前五
    那為什麼每次有交通事故,不管真正的肇因是什麼,總是要提一下速度太快呢?
    因為這種錯誤歸因可以讓主管機關脫免其他應負的責任!
    先喊說速度太快,代表是駕駛人自己的問題,可以站在道德制高點說誰叫你要開那麼快!
    這造成真正造成車禍的肇因被輕忽,反正出什麼事一定是先說駕駛開太快啦,這樣大家就不會注意到是不是其他交通設計或政策有問題了
    而且只要怪給超速,政府就可以假裝自己有在做事,趕快順應「民意」降低速限、多插幾根測速照相,讓人民有感又能賺不合理的超速罰款,也不用針對真正肇因去改善,怎麼樣都贏,超爽的
    這種觀念真的被政府玩到爛,甚至在民間也根深蒂固,堪稱是政府宣傳成功的一大典範
    各種交通事故的新聞下面,一定有愚民留言說:「誰叫那台車開(騎)那麼快,達爾文發威啦」「愛飆車的猴子難怪撞到,天擇啦!」
    搞到最後沒有人在乎車禍主因是什麼,然而事實上很多交通事故的發生,跟速度根本無關,光看上方的官方統計前五名,怎麼看都是濫發駕照跟硬體設置造成視距不足的問題吧==
    當然,許多人會認同駕駛越慢越安全這種觀念
    這件事是成立的,畢竟速度越慢能注意的東西與反應時間越多
    但是,這種想法最後可能會導出有問題的結論
    如果駕駛速度越慢越安全,所以我們就要不理性的降低道路速限
    那怎麼不要乾脆所有路段速限都改成10KM/H好了?一定超安全的啊
    但是你上班可能要多花五倍、十倍,大家在又寬又直的的路上一起龜整天,你要嗎?
    交通政策本來就是要去尋找安全跟效率的平衡點
    在數據與研究支持的前提下,根據科學統計與道路設計去管理車輛的速度才是合理的
    如果這條路各種條件都允許大家以70KM/H行駛,那就不應該理盲的降低速限
    要不然你一開始設計道路的時候就要加入減速的設施,這樣才不會變成政府挖陷阱給人民跳
    交通3E的教育(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及執法(Enforcement)有要遵循的順序
    前端的駕駛教育與道路硬體工程是形成良善循環的前提,執法是針對少數違規者的最後手段
    台灣的困境是不只前端的駕駛教育與道路硬體工程都爛到不可思議,還有一種所有問題都要以處罰為萬能解方的迷思,永遠都在大執法加強取締,但有想過前面的基礎打好了嗎?
    如果整體有5%的人違規,靠取締可能還合理,但台灣的現況是可能將近30-40%的人都不知道在開(騎)三小,這要靠取締?直接把警察操死算了,根本抓不完!
    先改善考照制度跟道路設計是目前的重點,現在因為資源放錯地方所造成的浪費,已經讓我們付出一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高達三千多人的代價,這還不夠促成政府的反省嗎?
    最後提供一個思考方向:一個正常合理的測速點,如果罰單多到爆炸,政府應該沾沾自喜指責人民愛違規、還是覺得不對勁去思考是不是有其他地方要改善?不合理(陷阱式)的速限訂定,政府有在反省嗎?還是只顧數錢卸責而不願面對這個現實呢?
    (六)結論
    最後,我想說的大致可以整理成以下:
    (1)道路的設計以及速限都有客觀的標準與數據可以參考,不應在未搭配減速設計的情況下隨意調降速限
    (2)路型必須與速限可以對應,符合人性才能長遠,比起要求駕駛隨時盯著儀表板自律,直覺且合理的道路設計才是速度管理的關鍵
    (3)面對速度管理,我國政府的態度與方向完全錯誤,自以為降低速限就等於安全,實際上反而造成了更多交通事故
    (4)道路減速設計,不只國外有許多成功範例可參考,國內也已經有多項營建署的設置建議,交通部門卻遲遲沒有動作,這是典型的不作為與怠惰,已經造成數以萬計的國人死傷,大家必須要有共識一起推著交通部門往正確的方向前進!
    希望透過這篇文章的整理,可以讓大家對這個議題更加重視,也歡迎大家對這篇文章多加指教,我們一起來讓交通變得更好,感恩!
    參考資料:
    1.111年1-4月道路交通安全說明: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206281437296
    2.都市人本交通道路規劃設計手冊(第二版):https://myway.cpami.gov.tw/wiki/wikimain/1
    3.世界衛生組織《管理速度》報告:https://apps.who.int/iris/bitstream/handle/10665/254760/WHO-NMH-NVI-17.7-chi.pdf;jsessionid=B376BFBFCE6267BEB74455F3DC25B3AA?sequenc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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