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02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英國人覺得美國人用詞總是太「浮誇」?!Quite「相當」一詞引起的英美之爭

圖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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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線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國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餅乾(cookies),而美國人所發音的「cheers」總是令英國人聽了渾身不舒服,但英美語中間的差異,就僅止於拼字和發音的不同嗎?英美文化之間的隔閡,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人擔心這兩個國家有一天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韋氏(Webster)英語大字典的編纂人韋伯斯特甚至曾預言英語和美語會像德語和荷蘭語那樣漸行漸遠,所幸並沒有發生,而英/美語每一個表象上的差異,其實都是一扇窗,可以讓我們深入探索兩國歷史和迷人的文化。
文/艾琳.莫爾(深愛英式文化的美國資深文化人)
Quite相當
這個字讓我們發現
美國人為什麼真的喜歡「相當」,
而英國人卻只是相當喜歡「真的」而已。
一個小小的副詞修飾語能有多大的殺傷力?從「相當」這個字就可見一斑。這個字引起了種種混淆,造成求職者失業,甚至心碎或是傷感,全都是因為美國人搞不懂其中微妙卻致命的差別,讓英國人駭然失色。
兩個國家都用「相當」這個字來表示「徹底」或「完全」,這個意思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大約一三○○年,用在沒有程度之分的時候。如果你說一個人「相當赤裸」或是一個瓶子「相當的空」,在美國人耳裡聽起來可能會覺得正式的有點奇怪,但是還不至於造成任何爭議或誤解。畢竟,赤裸就是赤裸,空就是空,沒有程度上的差別。但是當「相當」這個字用於修飾有程度之分的形容詞時,例如:「嫵媚動人」、「聰明」或「友善」,問題就來了。因為在這個時候,英國人把「相當」視為一種修飾用詞,而美國人卻當作強調用語。在英式英文裡,「相當」一詞是指「還算」或「勉強稱得上」,只有一點點稱讚的意味,卻隱隱然帶有負面的評價。可是對美國人來說,「相當」就是指「非常」,就是刻意強調、誇大形容詞,沒有什麼微言大義可言。
這一點也不奇怪吧?我們的刻板印象本來就是英國人敏銳纖細,而美國人則誇大成性,言過其實,只不過他們從以前一直到現在都使用共同的詞彙罷了。美國人對形容詞的用法向來誇張到破表,英國人剛到年輕的新大陸時,往往會被他們聽到的誇張語言嚇到―像是「窮凶惡極」(rapscallionly)、「喧嚷囂塵」(conbobberation)、「驚人爆猛」(helliferocious)之類的。這些字眼現在聽起來冷僻,只是因為我們不熟悉而已;姑且不論在美國荒野大西部是否廣泛使用這些字眼,它們都讓美國人聽起來像是粗魯無文的壞蛋。每一個人―特別是美東的那些膽小鬼―都希望能夠相信:美國人只是放蕩不羈,管教得「相當」不好而已。
不過,這些詞彙在「棒的不得了」(awesome)面前,就相形失色了―這個字現在已經成了廣泛用來嘲諷美國人誇張虛飾的當代典範。以前,只有上帝才能「棒的不得了」,現在連不怎麼樣的墨西哥捲餅也能「棒的不得了」。其實,這個字眼如果沒有那麼積極外銷的話,倒也沒有那麼糟糕。在「都會辭典」網站(urbandictionary.com)上有一則貼文,形容「棒的不得了」是「美國人用來遮掩他們詞彙嚴重貧乏的字眼,像一張『狗皮膏藥』(sticking plaster)一樣」。講到「狗皮膏藥」,不用多說,也知道貼文的人是英國人。
還有一位英國詩人也曾經勇敢站出來,公然反對「棒的不得了」這個字,而且他還在洛杉磯的一家書店工作(你能想像嗎?)。約翰.托塔漢大聲疾呼,呼籲大家一起來撲滅「棒的不得了」這個字―他對英國《郵報》(Mail)說,這個字根本就是「假字」;這個運動還形成了一股「反『棒的不得了』的論述」,甚至做成了時髦的貼紙,貼在汽車保險桿上。他在這份工作上,投注了幾乎等同美國程度的熱情,還差一點要製作T裇穿在身上,幸好及時踩了煞車,否則就太過分了。畢竟是他自己選擇要住在洛杉磯的,你總不能到了海灘,還抱怨怎麼沙子這麼多吧?
美國人的熱情曾經是我們心儀仰慕的對象。一九一○年的《紐約時報》曾經引述一位名叫亨利.狄拉派斯丘太太的英國小說家說:「美國人不得不發明一個在我們這裡用不著的動詞―『激發熱情』(enthuse)。我們為什麼不能激發熱情呢?如果我們確實偷偷地創造了這個詞,為什麼又這麼害怕讓別人知道呢?……我們就是非常害怕激勵自己或是別人,但是那裡的人卻完全不怕。他們每一個人都可以獨立自主地說出他們喜歡什麼或是仰慕什麼,也毫不吝惜如滔滔江水的讚美之詞,而我們卻總是怯於表達自己的情感,除非相當確信其他的每一個人都會同意我們的看法,或是我們仰慕的對象早已作古多年。」英國人或許可以從這段話裡聽出一絲絲紆尊降貴的高傲感,但是美國人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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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做事誇張、講話誇張,連表達情感也誇張―以前如此,以後亦然。所以英國人可能會忍不住想要取笑美國人,硬是強行徵用「相當」,一個保守謙虛的修飾用詞,挪做他們熱情如火的用途;可是你若是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因為用「相當」一詞來修飾有程度之分的形容詞,英式用法―而非美式用法―才是非傳統用法。美國人使用「相當」來表示「非常」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大約一七三○年,而英國人把「相當」視為修飾詞的用法晚了一百多年,也就是到了一八四五年,才出現最早的紀錄。從此以後,這個詞彙一直引起國際糾紛。
英國作家接到美國編輯寫來的書評,說他「相當」喜歡她的新作。(辱!)
美國學生拿著她的教授寫的推薦信,裡面都是溢美之詞,卻發現自己在英國找不到工作,因為他們最大的讚美就只是說她「相當聰明、勤奮」。(驚!)
英國人到美國朋友家裡作客,說他「相當餓」,結果白目的美國朋友送到他面前的,是份量大到像是懲罰他的牛排。(懼!)這樣的故事不一而足。
究竟是誰引起這些爭端,現在已經無關緊要了―追根究柢,對於「相當」一詞的誤會,其根源就是美國人與英國人表達習慣的不同而已。人類學家凱特.福克斯在她精闢的著作《英格蘭人是人嗎?》(Watching the English)一書中就解釋道:「我們嚴禁太過認真、裝腔作勢、表現情感和誇大吹牛,所以幾乎隨時都要輕描淡寫;為了避免表現出遭到禁止的嚴肅、不得體情緒或是過度熱情的危險」,英國人假裝冷漠,滿不在乎。「這種輕描淡寫的規則意味著:讓人衰弱到無法行動又痛苦的慢性病,必須稱之為『一點小麻煩』;……看到令人屏息的絕色美女,也只能說『相當漂亮』;看到精采的表演或傑出的成就,要說『還不賴』;……愚蠢到讓人無法原諒的誤判,只是『不太聰明』」。任何在其他文化中肯定會用到一連串最高級形容詞的事情,到了英國人口中,大約一句「不錯喲」就全部概括了。
那麼,要跟英國人對談、打交道的美國人該怎麼辦呢?去問德倍禮(Debrett’s)就行了。這個自稱是「英式社交技巧、禮儀和風格的最可靠來源……成立之初即為鑽研英國貴族的專家」,早就警告說:千萬別把輕描淡寫與反應不足混為一談,只要「領悟弦外之音,你就會發現看不到的戲劇性與情緒」。
可是,如果英國人認為「相當如此」是完整的一句話,又怎麼能期望向來以遲鈍聞名的美國人聽出任何弦外之音呢?若是英國人能夠學會自動理解美式的「相當」已是經過一番加油添醋了,那不是容易的多了嗎?的確,相當如此。
《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二版)》/ 艾琳.莫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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