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一個極端的例子。設使一個病態賭徒快要賭得妻離子散,他身邊的朋友都在勸他立刻戒賭,可他卻依然認為有本未為輸,即使這些本是透過變賣家當、借高利貸、甚至偷呃拐騙得到。
他最喜歡使用的辯解則為「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
他是否在誤用/濫用這句說話?我們至少希望是,可是我們有否充分的理據支持我們這看法?這又恐怕未必。雖然我們很清楚知道他犯了
沉澱成本謬誤而不自知,可是
「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正正是在看不見希望、甚至根本沒希望時才有意義的。 另一方面, 「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是否就是沉澱成本謬誤?倒也未必,因為
前者即使在看不見希望卻又不能證明沒希望的情況下也能適用,而後者卻只是在確定沒希望的情況下才適用,因此只有在第二種情況下前者才等於後者。
也就是說,
要判斷一個人有否誤用/濫用「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方法之一便在於看那個人到底是在第一種還是第二種情況下應用這句說話。 可是,如此一來,
「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與沉澱成本謬誤其實只有一線之差、一步之遙,因為第一種情況大多都同時屬於第二種情況。因此,即使一個人只在第一種情況才應用 「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也不見得這就是明智之舉。這不是因為那個人刻意濫用這句說話,而是因為
它本來便只是一種方向性指引,而非刻板教條。也就是說,它其實是要經過思考才能應用的。一般而言,這種思考包括:
1. 如果繼續堅持下去而最終失敗的話,要付出的代價是甚麼、由誰來付、有多可逆?
2. 如果繼續堅持下去而最終成功的話,得到的將會是甚麼、誰得益、會否得不償失?
3. 除了繼續堅持下去外,還有沒有其他看起來可行的選擇?會否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除此之外,
在應用「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時,我們也應密切留意到底只是看不到希望還是真的沒希望,否則我們便會犯下沉澱成本謬誤而不自知。 反過來說,
假如我們因為「不是有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有希望」與沉澱成本謬誤實在過於難以分辨而無條件地反對這句說話的話,這恐怕反而是矯枉過正。因為這句說話對於經常輕言放棄的人來說是可以很有效果的,而且由於
能真正長期實踐這句說話的人根本少之又少,從社會層面來看我們也不用擔心他們會達致沉澱成本謬誤這
相反的極端。正因如此,
假如一個社會有很多人都經常輕言放棄的話,我們便應鼓吹這句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