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令人不喜的公司派動作:執行買回權
=〉我遇過兩次
現在股市有點多頭走向了,所以要跟大家提醒一下,持有可轉債時,要小心下面兩個情形,公司派可以強制贖回,他贖回不是以可轉債的收盤價,贖回是以10萬塊收回喔。
而所謂的買回權,乃屬於發行可轉債公司的權利,發行公司可強制買回可轉債。
主要有兩個情況:
一、當發行公司的股票市價持續上漲至超過轉換價格一定的%,標的股價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 30%。
二、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少到一定的%時,即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10% 時,發行公司得行使強制贖回權以保障公司權益。
後者可能大部份的人比較少遇到,公司也比較少執行,畢竟剩10%左右的公司債流通,還要花精神回收比較少。
前者則不在少數,最有名的是當年的陽明五,漲翻了之後,就被公司強制回,收,爭議頗大,還有新聞如下:
然後還有台康生一,這一檔也是被鴻海入主後,在到期前一年,強制回收。
而很幸運的,這兩檔我都有持有,前者是在強制贖回前,我就處理掉了,後者則是被迫要強制贖回前,把CBAS賣掉。
所以請大家要注意,可轉債還有可能會被公司派用這招讓你沒辦法吃到整條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