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正〈大觀義學碑記〉所述內涵包括:大觀義學的教化功能、大觀義學的建設沿革、大觀義學的命名由來、大觀義學的神祇信仰與學術宗派,對林本源家族的推崇和期許。其中「教化功能」是整體碑記的結穴點,也是大觀義學創辦的動機和目標,莊正對於械鬥而興教的邏輯推理如何?〈大觀義碑記〉:
程子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余謂非必天下也,即一都一邑亦然。風俗必本人心,關乎士習。賢才不遽得,當培養而至成之。然則化民成俗之原,興賢育才之道,莫要於建學立教。淡水,海外荒徼,入版圖最後,國初以前癈為狉榛,開闢百十年,瘴雨蠻煙,悉為含鼓嬉游之宇。然地富庶而人強悍,睚眦之怨,逞刃相仇連年,累歲亡身破家不休。其性耶習耶?其不學不教之咎耶?淡北距塹城學宮百餘里,惟艋舺有學海書院而甄陶未廣,僻壤孤村之士,既闉教澤,其有漫分氣類,畢生裹足不登書堂者,民風之陋士習之頹,職是故歟?
夫湮鬱之開在人不在地,轉移風氣在士不在民,士為四民之首,一舉一動,關係民風。士習端則民生觀感興起,日趨於善,漓則鄉里效尤放縱,日騖於爭故。為士者望彌重,責亦彌重。諸生既誦法先聖,號稱衣冠之士,非徒株守章句,揣摩時尚,以弋取科名而已。所當納身禮讓之中,以變移鄉俗為己任,修於身而型於家,日與子弟鄉人言,出入友助和親康樂,共為堯舜之民,興仁興讓,且徧國俗;中原禮讓之邦,文物之地,何能以加茲?
這段文字本旨在推崇林維讓、林維源,「士為四民之首,一舉一動,關係民風」、「納身禮讓之中,以變移鄉俗為己任」,林氏兄弟正是如此之典範,以知識分子的道德反省,親身奉行禮義,積極建設地方教育,提倡政教風化。莊正進而認為大觀義學的教育,必能移風易俗,讓湮鬱蠻荒的臺灣,升格為如中原一般的文化美境,誠然,這是莊正〈大觀義碑記〉的最高創學理念。
五、結語
義學乃為民間孤寒子弟專設之地方蒙學教育,清治臺灣的義學約別為四類:官費設立、地方行政長官義捐、地方政府主倡籌集民間義捐、純粹民間人士義捐。大觀義學為純粹民捐,創設之因由,肇起於咸豐至同治年間,臺北地區的大規模械鬥,北臺重要的漳籍領袖──林本源家族林維讓、林維源兄弟,嫁妹於泉州舉人莊正,以「漳泉聯姻」及「創建義學」,竭力表達調解糾紛與致力祥和之誠心;自此地方文風丕起,士氣民情駸駸日盛;其始末載於〈大觀義學碑記〉。本文從概述義學流變切入,接續討論碑記撰寫人、大觀義學成立的械鬥背景,最後詮解分類械鬥的思想意識:「氣類」和「風俗」。
〈大觀義學碑記〉是探討「大觀義學」的第一手文獻,碑記撰寫人莊正,為義學始倡人之一,兩次出任義學講席、掌理學務,居功厥偉。惜乎!其詳細的生平經歷多付闕如,本文初步透過板橋存留的莊正墨蹟三件:〈大觀義學碑記〉、接雲寺三川門匾額、林本源園邸來青閣匾聯;梳理判讀莊正客寓板橋之時間,雖大抵略可掌握,唯其中仍有疑問未廓清,殊感抱憾。
審視〈大觀義學碑記〉,以「教化功能」為全文軸心,莊正認為消弭「氣類」端賴地方教育,從人心根本處轉化之,最後必能薰陶振作,接軌中原文化。細繹史實,臺灣頻繁的械鬥動亂,洵為政治、經濟等多元因素總和之結果,龐雜繁複,很難簡單討論,而清政府視臺灣為邊陲荒陬,民性憍悍、風俗浮動,是導致亂盪難治之主因,臺灣設置義學,目的即欲以教化之文治力量行政治管理之效,歷來宦臺重臣如高拱乾、藍鼎元、徐宗幹、姚瑩……等,莫不如是觀,因此,強化基礎蒙學,設教興學,以「移風易俗」,遂成為治臺革弊之要策。身為流寓文士的教育家莊正,亦賡續此條路線撰寫碑記。
板橋,是一個廣大變遷的多元文化地理空間。在地方開發史上,大觀義學之創立,表徵著板橋由「移墾社會」躍升「文治社會」,轉型為臺灣北部的文教中心。莊正〈大觀義學碑記〉留下了驗證,成為今人貼近土地的最佳資料來源,而臺灣清治時期義學教育的歷史意義,亦由焉覘之。
[1]宋洪邁《容齋隨筆》卷8〈人物以義為名〉條。臺灣商務書局印書館,1965年。
[2]清錢大昕《十駕齋養心錄》卷19〈義〉條,臺灣商務書局印書館,1978年,頁446。
[3]《禮記》卷36,十三經注疏本,藝文印書館,2001年,頁649。
[4]范曄撰,李賢等注,司馬彪補志,楊家駱主編《後漢書‧儒林傳‧楊仁傳》,鼎文書局,1981年,頁2574。
[5]姚察、魏徵、姚思廉合撰,楊家駱主編《陳書‧徐陵傳》,鼎文書局,1980年,頁334。
[6]歐陽脩、宋祈撰,楊家駱主編《新唐書‧王潮傳》,鼎文書局,1981年,頁5492。
[7]元脫脫《宋史‧孝義傳》:「文撫,南康建昌人,本姓犯宣祖偏諱,改焉。曾祖諤,唐虔州司倉參軍,子孫眾多,以孝悌著稱。六世義居,室無異爨。就所居雷湖北創書舍,招來學者。至道中,本軍以聞,遣內侍裴愈齎御書百軸賜其家。文撫遣弟文舉詣闕貢土物為謝,太宗飛白一軸曰『義居人』以賜之,命文舉為江州助教。」元脫脫等撰,楊家駱主編,鼎文書局,1980年,頁13392。又參見宋楊億《武夷新集》〈南康軍建昌縣義居雷塘書院記〉。
[8]參見于曉燕〈「義學」釋義〉,《貴州師範學院學報》第30卷第10期,2014年10月,頁58。
[9]周鴻度等編《范仲淹史料新編》,瀋陽出版社,1989年,頁131〜132。
[10]《滕州教育志》:「元大德四年,滕州知州尚敏創建縣義學於縣城南門外偏東處。」《蒲臺縣志》:「本縣義學為元邑致政知州戴惟中建。」
[11]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獻通考》卷113〈學校〉:「世職幼童近而盛京遠,而船廠黑龍江官學義學規制具備。」八旗義學的教學內容依種族而有所差異,滿人幼童學習滿語及滿書,蒙古人幼童學習滿、蒙古書及古語,漢軍子弟則教以滿書、滿語及騎馬射箭。
[12]清康熙9年(1670)頒《聖諭十六條》,雍正逐條推衍解釋,成為《聖諭廣訓》,雍正2年(1720)官修出版。康熙起規定地方官每月朔望宣講,終有清一代,宣講不輟,並通過學校與科舉考試,定為誦習與考試內容。《聖諭十六條》、《聖諭廣訓》是清統治者的重要文化政策,一方面用來維護統治之穩定,同時也作為對人民進行思想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手段。
[13]清代地方蒙學的教育機構主要有社學、義學、私塾三種。社學,起自元代,元代「社」為「縣」層級下的社會基本組織,至元23年(1286)規定每社立學校一所,明清沿襲,清順治9年(1652)起,命令每鄉置一社學,成為地方政府在大鄉巨堡開置的學校,分漢人社與土番社學兩種。官辦義學與社學性質相近,唯社學全數官辦,義學則官私皆有。
[14]清允祿《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70,文海書店,1991年,頁4804。
[15]清允祿《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70,文海書店,1991年,頁4804。
[16]儒學為地方政府官辦學校,府設府儒學,縣設縣儒學,大都蓋在文廟內,偏重科考舉業。書院為介於官學與私學之間而別於官學的另一教育系統。
[17]參見小川嘉子〈清代義學設立的基盤〉,收入林友春《近世中國教育史研究》,東京國土社,1958年3月,頁283〜284。
[18]周民慧〈清代的大觀義學〉統計各朝設置情形,含未詳34所,總計224所,光緒創建112所列首位,同治創建36所列第二。花蓮師範學院語文科碩士論文,2005年,頁65〜76。
[19]清治臺灣義學分漢莊義學和番社義學兩大類。番社義學以平埔原住民為對象。
[20]臺灣義學多兼具書院,如彰化的白沙書院即白沙義學、淡水廳明志義學後亦改為明志書院。清王瑛曾《重修鳯山縣志》:「書院(即義學。附土番社學)。」臺灣文獻叢刊第146種,頁181。大體言,書院與義學的關係約有三種:一是部分書院雖名書院,實際則為義學性質;二是部分義學由書院經營托管;三是部分義學設於書院一隅。
[21]潘永清,字少江,號定民,臺北八芝蘭(今士林)人,祖籍漳州。潘氏渡臺始祖為潘滿興,乾隆初攜眷入墾桃園八塊厝(今八德),逐漸發展為北臺灣重要家族,第三代潘宮籌遷居唭里岸(士林舊街,今佳里、芝山巖一帶),生八子,長子潘永清性情英敏,在民間享有「頂港潘永清,下港許超英」之聲譽。
[22]連橫《臺灣通史》卷33、列傳5〈林平侯列傳〉,臺灣文獻叢刊第128種,頁929。
[23]張馥堂主修,盛清沂、吳基瑞編纂《板橋市志》第十九章「文藝」、第二節「文」、第二項「流寓本市人士之作」,板橋市公所印,1988年,頁969。
[24]大觀書社(大觀幼稚園)右壁,橫411公分,高54公分。碑記「首倡義貲創學舍於板橋東北隅」句中「板橋」二字為重修時誤刻,臺北市文獻委員編《臺灣北部碑文集成》收錄〈大觀義學碑記〉作「枋橋」。參見徐麗霞《板橋行腳-古蹟與宗教》,財團法人大觀書社,1999年,頁16〜17。
[25]林本源園邸來青閣匾。參見徐麗霞《林本源園邸古蹟細賞系列-匾聯之美》,新北市政府文化局,2011年,頁62〜67。
[26]板橋接雲寺三川門匾。參見康鍩錫《板橋接雲寺建築藝術與歷史》,板橋接雲寺,2007年,頁142。
[27]《晉江縣志》:「地處高阜,其氣獨溫。」《南安縣志》:「泉州氣候燠多寒少,故古有溫陵之稱。」又相傳宋朱熹在泉郡治東北「小山書院」講學,種竹建亭,謂該地為清源山龍脈入城之衝,故地氣獨溫,由此而稱溫陵,此說一出,溫陵之名越流傳,成為泉州之別稱。
[28]接雲寺,位於今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府中路、舘前西路與西門街交叉口。
[29]慈雲巖,位於今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圓通寺後柯仔崙山頂,相傳夜間寺廟燈火破壞艋舺龍山寺風水,咸豐漳泉械鬥燬於火。1954年柯仔崙林火燒山,發現舊址,圓通寺住持妙清法師倡議重建,1969年竣工,由妙清弟子達見法師出任住持。
[30]種諸善根:種,培養;諸善根,很多善根。《入阿毗達磨論》卷上:「能為根,生餘善法,故名善根。」《維摩詰經‧菩薩行品》:「護持正法,不惜軀命。種諸善根,無有疲厭。」《阿毘達磨品類足論》:「善根云何?謂三善根。即無貪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根。」《長阿含經》:「云何三法向善趣?謂三善根:無貪善根、無恚善根、無癡善根。」
[31]《詩經‧陳風‧東門之枌》:「穀旦于差,南方之原。」臺灣開明書店,1991年,頁34。毛傳:「善,善也。」王先謙《詩三家集疏》:「穀旦,猶言良辰也。」
[32]參見徐麗霞《林本源園邸古蹟細賞系列-匾聯之美》,新北市政府文化局,2011年,頁62〜67。
[33]朱壽朋《光緒朝東華錄》:「自去年以來,直隸、山東、山西、河南等省,田河缺雨,荒旱成災,糧價日增,流民遍野。……而山西一省,荒歉更其於去年,人情汹汹,朝夕難保。」曾國荃〈請飭拔西征軍餉疏〉:「赤地千有餘里,飢民至五六百萬之眾,太古奇灾,古所未見。」參見氏著《曾忠襄公奏議》卷5,文海書局,1969年,頁33。按光緒3年、4年為丁丑、戊寅年,亦稱「丁戊奇荒」、「丁戊大荒」。
[34]連橫《臺灣通史》卷33、列傳5〈林平侯列傳〉,臺灣文獻叢刊第128種,頁930。
[35]《新唐書‧狄仁傑傳》:「薦授并州法曹參軍,親在河陽。仁傑登太行山,反顧,見白雲孤飛,謂左右曰:『吾親舍其下。』瞻悵久之,雲移,乃得去。」《大唐新語‧舉賢》:「特薦為并州法曹,其親在河陽別業。仁傑赴任并州,登太行,南望白雲孤飛,謂左右曰:『吾親所居,近此雲下。』悲泣,佇立久之,候雲移乃行。」
[36]《論語‧里仁》:「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臺灣開明書店,1991年,頁3。
[37]康熙33年(1694)4月,新店與金山斷層發生連續月餘的芮氏七級大地震,臺北盆地液化,造成深3至4公尺,面積超過30平方公里以上的「臺北大湖」,範疇包括:基隆河下游及其北側河道、社子島、關渡平原等。康熙臺北湖的潮流,受地形和溪流影響,新莊與板橋間大漢溪轉向北流,經大龍峒接基隆河,轉西北,越北投、關渡出海,新莊適逢潮流進入臺北大湖的中點,港深水闊。
[38]新莊地區指新莊平原,含三重、新莊、泰山、五股、丹鳯、蘆州、樹林部分,稱興直堡。新莊街指新莊的帶狀老街,約今廟街一帶。
[39]新莊平原的水圳主要兩條:一是永安陂,又稱張厝圳,乾隆11年(1733)泉人張必榮、張克聲開鑿;一是萬安陂,又稱劉厝圳,乾隆18年(1753)客籍潮人劉建昌、劉和林開鑿。
[40]一府之府,指臺灣府府城,今臺南市;二鹿之鹿,指彰化鹿港。
[41]許雪姬〈林本源及其花園之研究〉:「應寅有三子,長名安然,安邦其次,即平侯也,三子姓名不詳。」《高雄文獻》第3、4期合刊,1980年6月,頁38。
[42]連雅堂《臺灣通史‧林平侯傳》:「平侯年十六,省父,傭於米商鄭谷家。性純謹習勞,谷信之,數年積資數百,谷復假以千金,命自經紀。平侯善書算,操其奇贏,獲利厚。谷年老將歸,平侯奉母利以還,不受,為置產芎腳莊,歲收租息以餽之。」頁927〜928。芎腳莊,今新北市中和區積穗一帶。
[43]林紹賢(1761〜1829),乾隆年間隨父自福建同安移居府城(臺南),轉徙竹塹(新竹),經營南洋貿易,與林平侯合辦全臺鹽務,創立「恆茂」商行,廣置田產,累貲鉅富,成為新竹望族。道光年間,孫林占梅於內公館築「潛園」,與開臺進士鄭用錫「北郭園」,為新竹兩大名園。
[44]許雪姬《林本源家族與庭園歷史》:「頗有政績,在仕途前後10年(自1806〜1915)。」1806年〜1815年,即自嘉慶11年至嘉慶20年。
[45]司馬嘯青《臺灣五大家族》(下):「當時新莊地當要衝,每為漳泉兩族必爭之地,林平侯痛定思痛,乃於一八一八年舉家遷往大嵙崁。」王國璠《板橋林本源家傳》:「二十四年,公以所居新莊,適當淡水下游,兩郡豪勇之夫,咸欲據為貨運樞紐。公懼禍根已伏,必罹大戻,乃移家大嵙崁。」
[46]司馬嘯青《臺灣五大家族》(下):「這五子的字號合稱『飲水本思源』,其中有三房與五房的國華、國芳以才氣縱橫,特重祭祖,合約設立祭祀公業,名稱則合『本記』與『源記』,而以『林本源祭祀公業』為其公號。這是後人以『林本源』代表林家的來源,而林家對外的代表性投資活動,大都以『林本源』出名,道理也在此。」
[47]艋舺清水祖師廟,臺北市萬華區康定路81號,主祀清水祖師,三級古蹟。
[48]黃啟瑞監修,郭海鳴等修《臺北市志稿》卷10《雜錄文徵篇》‧《雜錄篇》,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57,頁48。
[49]清陳培桂《淡水廳志》〈建置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72種,頁46。
[50]淀川喜代治編著、陳存良等譯《板橋街誌》,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8年,頁36。
[51]參見徐麗霞〈清治板橋地方文化之流變〉,銘傳大學2011年應中系中國文學「學理與應用」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板橋鎮鄉土史座談會記錄〉,林土木發言,《臺灣風物》17卷5期,頁3。
[52]清陳培桂《淡水廳志》〈祥異考〉,臺灣文獻叢刊第172種,頁366。枋寮,今新北市中和區;瓦窯,今新北市中和區與永和區交界地帶。
[53]王國璠《板橋林本源家傳》〈林國芳傳略〉,林本源祭祀公業,1985年,頁26。
[54] 烏突堀(烏塗窟),今桃園大溪永福地區,有煤脈,土色黑,故稱「烏突」(烏塗、烏土),黃龍安在此興建龍山寺,供奉觀世音菩薩,香火分靈自艋舺龍山寺,詳參該廟沿革。
[55]參見許雪姬〈林本源及其花園之研究〉,頁98〜99。
[56]《清穆宗實錄選輯》,臺灣文獻叢刊190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頁14。
[57]許雪姬《林本源家族與庭園建築》:「因此其捐職(鹽運使銜候選郎中)革除,並要即時逮捕他到福建省城福州問訊,就在這時(1862)林國芳忽然過世,得年42歲,被臺灣民間說成『第一驚死林國芳』。」王國璠《板橋林本源家傳》無此記載,僅說「同治元年卒」。
[58]王國璠《板橋林本源家傳》〈林國芳傳略〉,頁26。
[59]清何璟〈閩浙督何等奏紳士捐輸請為故父開復〉:「臣伏察該革員林國芳,業已身故;其從前起佃激成鬥搶一案已歷十九年之久,兩造均無質證,案懸未結。職是之故,而林維源急公好義,慨捐鉅款,思蓋父愆,其志實屬可嘉。現飭臺灣道夏獻綸速將此案訊明辦結,並查明故革員林國芳如無應議罪名或情堪原宥,再行仰懇天恩奏請開復,廣朝廷錫類之仁,遂該紳顯親之志。」《清季申報臺灣紀事輯錄》「光緒五年七月十二日發抄旨一道」,臺灣文獻叢刊247種,頁872。
[60]清姚瑩《中復堂選集》,《東溟後集》卷3,臺灣文獻叢刊第83種,頁39。
[61]清姚瑩《中復堂選集》,《東溟後集》卷6,臺灣文獻叢刊第83種,頁119。
[62]臺南學甲堡學甲庄黃姓族人,經向謝姓族人典租魚塭,屆期不還,引起謝黃兩姓械鬥,後黃姓通函全臺同姓,約謀於索還後,魚塭380甲均允作宗親公產,於是蘊釀更激烈的鬥爭,因適值清廷割臺,紛爭始得自息。
[63]許達然〈械鬥和清朝臺灣社會〉,《臺灣社會研究季刊》第23期,1996年10月,51〜57。有關清治臺灣械鬥次數,因認定標準不同,統計亦不同;張菼〈臺灣反清事件的不同性質及分類問題〉為38次,黃秀政〈清代臺灣分類械鬥事件之檢討〉為41次,林偉盛《清代臺灣社會與分類械鬥-羅漢腳》為60次,許達然〈械鬥與清代臺灣社會〉為125次。
[64]黃俊雄〈清代臺灣分類械鬥書寫之研究〉,統計前行學者研究成「清代臺灣械鬥發生頻率圖」,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頁16〜17。
[65]清劉家謀《海音詩》:「同是萍浮傍海濱,此疆彼界辨何真。誰云百世讎當復,賣餅公羊始誤人。」自註。吳守禮《校注海音詩全卷》,臺灣文獻叢書藝門第2種,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53年,頁18。劉家謀道光12年(1832)舉人,道光19年(1849)遷調臺灣府學訓導,咸豐3年(1853)廈門小刀會黃位流竄臺灣海域,臺灣盜匪互為呼應,攻臺南府城,劉家謀力守城,三個月後卒。
[66]清劉家謀著,吳守禮校注《校注海音詩全卷》,頁29。秦中樂府為唐白居易的《秦中吟》樂府詩,白居易自序:「貞元、元和之際,予在長安,聞見之間,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命為秦中吟。」白氏樂府強調現實主義的詩史特質。
[67]清藍鼎元《東征集》卷3〈覆制軍臺疆經理書〉,臺灣文獻叢刊第12種,頁39。
[68]清丁曰健《治臺必告錄》卷5,徐宗幹《斯未信齋文集》〈設義塾約〉,臺灣文獻叢刊第17種,頁373。
[69]清高拱乾《臺灣府志‧風土志》,臺灣文獻叢刊第65種,頁186〜187。
[70]同治10年(1871)琉球人因海上遇風,船漂流琅墧附近八瑤灣(今屏東滿州),66人被排灣族牡丹社原住民所殺,12人逃出。12年(1873)日本派外務卿向北京交涉,毛昶熙答:「生番既屬我國化外」。13年(1874)日軍登陸進攻牡丹社。
[71]清藍鼎元《平臺紀略》,臺灣文獻叢刊第14種,頁29。
[72]清丁曰健《治臺必告錄》卷5,徐宗幹《斯未信齋文集》,臺灣文獻叢刊第17種,頁349。
[73]陳淑均《噶瑪蘭廳志》卷2〈規制‧鄉莊‧附考〉:「臺灣一種無田宅無妻子,不士不農,不工不賈,不負載道路,俗指謂羅漢腳。嫖賭摸竊,械鬥樹旗,靡所不為。曷言乎羅漢腳也?謂其單身遊食四方,隨處結黨,且衫褲不全,赤腳終身也。大市不下數百人,小市村不下數十人,臺灣之難治在此。」臺灣文獻叢刊第160種,頁28。
[74]宋程顥〈請修學校尊師儒取士箚子〉:「臣伏以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宋興百餘年,而教化未大醇,人情未盡美,士人微謙退之節,鄉閭無廉恥之行,刑雖繁而奸不止,官雖冗而材不足者,此蓋學校之不修,師儒之不尊,無以風勸養勵之使然耳。」《全宋文》卷1734。
[75]清姚瑩〈臺灣班兵議〉上,《東槎紀略》,臺灣文獻叢刊第7種,頁93。
[76]清姚瑩〈答李信齋論臺灣治事書〉,《東槎記略》,臺灣文獻叢刊第7種,頁111。
[78]宋朱熹《朱子語類‧禮七‧祭》卷90:「蓋子孫既是祖宗相傳一氣下來,氣類固已感格。」欽定四庫全書本,頁65。
[79]宋朱熹《朱子語類‧論文下》卷140,欽定四庫全書本,頁75。
[80]參見林朝威、盧其薇〈清代臺灣「分類械鬥」思想探微:以朱熹「氣類」觀念為核心的考察〉,《東華漢學》第5期,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2007年6月,頁141。
參考書目(按照作者姓氏筆畫排列)
書籍
1. 丁曰健《治臺必告錄》,臺灣文獻叢刊第17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2. 不著撰人《全宋文》,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
3. 不著撰人《清季申報臺灣紀事輯錄》,臺灣文獻叢刊247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4. 允祿等編《欽定大清會典事例》,文海書店,1991年。
5. 王國璠《板橋林本源家傳》,林本源祭祀公業,1985年。
6. 司馬嘯青《臺灣五大家族》,玉山社,2000年。
7. 朱傑人等主編《朱子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8. 周鴻度等主編《范仲淹史料新編》,瀋陽出版社,1989年。
9. 姚瑩《中復堂選集》,臺灣文獻叢刊第83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0. 姚瑩《東槎紀略》,臺灣文獻叢刊第7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1. 徐麗霞《板橋行腳-古蹟與宗教》,財團法人大觀書社,1999年。
12. 徐麗霞《林本源園邸古蹟細賞系列-匾聯之美》,新北市政府文化局,2011年。
13. 高拱乾《臺灣府志》,臺灣文獻叢刊第65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4. 張馥堂主修,盛清沂、吳基瑞編纂《板橋市志》,板橋市公所印,1988年。
15. 淀川喜代治編著、陳存良等譯《板橋街誌》,臺北縣立文化中心,1998年。
16. 清乾隆官修《清朝文獻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
17. 許雪姬《樓臺重起上編:林本源家族與庭園歷史》,臺北縣政府,2009年。
18. 連橫《臺灣通史》,臺灣文獻叢刊第128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19. 陳培桂《淡水廳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72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20. 陳淑均《噶瑪蘭廳志》,臺灣文獻叢刊第160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21. 黃啟瑞監修,郭海鳴等修《臺北市志稿》,臺北市文獻委員會,1957年。
22. 劉家謀著、吳守禮《校注海音詩全卷》,臺灣文獻叢書藝門第2種,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53年。
23. 錢大昕《大駕齋養新錄》,臺灣商務書局印書館,1978年。
24. 藍鼎元《平臺紀略》,臺灣文獻叢刊第14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25. 藍鼎元《東征集》,臺灣文獻叢刊第12種,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
期刊、研討會論文
1. 于曉燕〈「義學」釋義〉,《貴州師範學院學報》第30卷第10期,2014年10月。
2. 林朝威、盧其薇〈清代臺灣「分類械鬥」思想探微:以朱熹「氣類」觀念為核心的考察〉,《東學漢學》第5期,2007年6月。
3. 許達然〈械鬥和清朝臺灣社會〉,《臺灣社會研究季刊》第23期,1996年10月。
4. 孫準植〈清代臺灣之義學〉,《國史館館刊》復刊第15期,1993年12月。
5. 徐麗霞〈清治板橋文化發展之流變〉,銘傳大學應用中國文學系「學理與應用」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2年3月。
6. 許達然〈械鬥和清朝臺灣社會〉,《臺灣社會研究季刊》第23期,1996年10月。
學位論文
1. 周民慧〈清代的大觀義學〉,花蓮師範學院語文科碩士論文,2005年。
2. 林姵君〈板橋大觀書社之探究〉,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3. 曾蕙雯〈清代臺灣啟蒙教育之研究〉,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碩士論文,2000年。
4. 黃俊雄〈清代臺灣分類械鬥書寫之研究〉,中正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年。
5. 葉峻憲〈清代臺灣教育之建置與發展〉,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03年。
附錄:〈大觀義學碑記〉
程子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余謂非必天下也,即一都一邑亦然。風俗必本人心,關乎士習。賢才不遽得,當培養而至成之。然則化民成俗之原,興育才之道,莫要於建學立教。淡水,海外荒徼,入版圖最後,國初以前癈為狉榛,開闢百十年,瘴雨蠻煙,悉為含鼓嬉游之宇。然地富庶而人強悍,睚眦之怨,逞刃相仇連年,累歲亡身破家不休。其性耶習耶?其不學不教之咎耶?淡北距塹城學宮百餘里,惟艋舺有學海書院而甄陶未廣,僻壤孤村之士,既闉教澤,其有漫分類氣類,畢生裹足不登書堂者,民風之陋士習之頹,職是故歟?歲癸亥,余游寓於茲,思有以洗滌而振興之,商諸外兄弟觀察林君維讓、維源,首倡貲創學舍於枋橋東北隅,月集諸生考課。余不忝司月旦,既砥礪其德業,亦柔和其心性。遠邇世人翕然向風,邇來民無競心,士有奮志,忝陋文風,日振日上,而科名遂以踵起,則教學之明驗大效也。夫湮鬱之開在人不在地,轉移風氣在士不在民,士為四民之首,一舉一動,關係民風。士習端則民生觀感興起,日趨於善,漓則鄉里效尤放縱,日騖於爭故。為士者望彌重,責亦彌重。諸生既誦法先聖,號稱衣冠之士,非徒株守章句,揣摩時尚,以弋取科名而已。所當納身禮讓之中,以變移鄉俗為己任,修於身而型於家,日與子弟鄉人言,出入友助和親康樂,共為堯舜之民,興仁興讓,且徧國俗;中原禮讓之邦,文物之地,何能以加茲?余內渡十年,再遊斯土,深幸士氣民情駸駸日盛,由是薰陶振作,使游淡北者,謂斯之風俗人才絕冠海邦,豈不懿哉?顧惟義學之設,鳩貲僅二千金,而土木營構已逾五千餘,所建祀田三十石,及按歲考課膏火費用數百金,皆觀察君昆仲捐助勉成,恒產未謀,後恐難繼,寸心用是耿耿。而余以親舍白雲,未敢淹留;客路清風,無從恢廣。觀察君昆仲好義性成,圖始必能圖終,或後之君子有與余同志者,不獨諸生之感,亦余所厚望也。義學之前,大屯觀音山對峙焉,故名大觀。為屋二,中祀文昌帝君,券諸生之文明,兼奉濂洛關閩五先生,示學術之標準。前為行禮出入之所,兩旁學舍十餘,前後有隙地可擴充,尚遲有待。余忝倡是謀,且兩登講席,敢不揣固陋而為之記,其捐貲姓名,另書他石。
同治十有二年癸丑中春
溫陵莊正並書
監工楊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