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8|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美眾議員提案 促設台灣委員會◎中央社(2012.06.08)

    美眾議員提案 促設台灣委員會中央社(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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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re were audit report on
    AIT by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However, they are just control measures inside executive agencies.  CAN’s report revealed a constitutional flaw, which frightened us, that TRA has been short of checks and balances between the US legislative and the executive branches.    revised at 2140

    以我所知,國務院對AIT有稽核報告。但這是行政機關的內部管制。從報導得知,似乎並沒有立法對行政的管制(法律執行成效)。這是體制的漏洞——中原放馬。

    美眾議員提案 促設台灣委員會中央社(2012.06.08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206080024.aspx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華盛頓7日專電)美國聯邦眾議員安德魯斯(Robert Andrews)在國會提案,要求眾議院成立「國會監督委員會」,在台灣關係法下,審核美國對台政策執行效能
    根據台灣人公共事務會聲明,這項提案提議由美國總統、眾議院及參議院的領袖任命委員會5位成員,並於首次會議後一年內,提出一份針對美國政府2000年以來,對台灣關係法執行效益的官方報告。
    這項提案與台灣關係法相呼應,委員會應審核的範圍包括美國提供台灣足夠的國防軍備、台灣人民在安全、社會及經濟制度上目前及潛在的威脅、評估美國對上述威脅及武力行動的因應能力、美國政府協助維持並加強台灣人權的措施,以及提供美國與台灣關係邁向正常化的政策選項。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指出,台灣委員會的概念是來自2049計畫研究所學者薛瑞福(Randy Schriver),在去年6月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台灣為何重要?」上所提出的證言。
    薛瑞福強調,美國政府似乎有將台灣關係降調為「美中雙邊關係之附屬議題」的傾向。他認為,客觀的分析是非常重要,因為歐巴馬政府仍有法律義務,提供美國的民主盟友台灣防禦性武器。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會長高龍榮表示,越來越多的人憂心美國政府是否忠實履行台灣關係法所條列的義務這個客觀的監督性委員會設立的目的,就是檢驗所有台灣關係法法條是否確實執行1010607

    Testimony of Randal G. Shriver in “Why Taiwan Matters” June 16, 2011 (page 19-)
    http://foreignaffairs.house.gov/112/66902.pdf

    Why Taiwan Matters, Part IIKurt M. Campbell201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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