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2|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對人不對事」的中國文化?或者,根本連「連署者」都不知到自己已經參與連署,所以沒人抗議?是偽造文書?還是刑法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

     

    自由廣場一篇〈130萬人失聲〉,不是在講大家元旦跨年喊得太兇所以喉嚨沙啞,而是「聖人」王建煊領銜,國民黨力推且經過其130萬支持者連署的「反貪腐」與「返聯」公投,在馬英九「詐領特別費案」二審無罪,確定馬英九可以繼續選總統之後,宣布呼籲選民拒領公投票,當然,二階段領票也早 一兩 天撤守,先前的信誓旦旦,如過眼雲煙,船過水無痕。

    「聖人」也一樣失聲。

    130萬人失聲〉為何沒有人抗議?這好像「我把你們當人看」不會引起原住民的憤怒「出草」;但是副總統的失言,卻會引起原住民朋友向總統「出草」一樣,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國民黨的「反貪腐」與「返聯」公投,已經神聖的向支持者宣誓,也已經發動,只因為技術理由而撤守,更等於杯葛自己,完全沒有「契約」的概念,不知「信用」為何物。

    這就是中國文化中沒有「對事不對人」的成分,沒有對「重然諾」的傳統。

    不是說孔夫子在《論語》衛靈公第十五有:「君子不以人舉言,不以人廢言」的說法嗎?雖說,2558年前的中國和現代中國很不一樣,可否視為「同一連續體」(continuity)有疑問,不過,孔子當年會那樣說,顯見得「以人廢言」或「對人不對事」,是這個文化亙古長存的弊病。

    中國,也沒有「重然諾」的傳統。

    中國電影《投名狀》(the War Lords)預告片中,就有一段對話:「兵不厭詐,這是戰爭!」,回曰:「人無信是畜生!」雖然這是電影,但這種有國家資本在背後支持的電影,反應的是這個國家正在追求的價值。而全片的價值更在於義結金蘭者就是要至死不渝,即水滸的「兄弟結義,一命見證,誅一人,取首級,立誓言,共富貴」。行事與論斷的重點在:是不是自己人,而不論是非如何

    相對的,西洋世界因為一神教(猶太、基督,不知是否包括伊斯蘭)經典《舊約》《新約》中做為上帝與人的「契約」,而逐步根植了「重然諾」的文化(違反承諾的,視為嚴重的法律與道德瑕疵)。而1907年〈海牙第四公約附件〉,更有禁止與懲罰違背承諾的條款,如「軍事使者若明顯且無可置疑的利用其地位煽動或鼓勵叛變,則喪失其不可侵犯之權利」、「若有濫用軍事使者身份之情事,敵方指揮官得暫時拘禁此人。」這是企圖超脫一時、一地、個人利益糾葛的文化進化特質。

     

    「對事不對人」「對人不對事」,是進步vs.守舊的差異,也約略是台灣派vs.中國派的判準。子曰:「爾愛其,我愛其」,其中「羊」是人與個人利益,「禮」是制度與公義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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