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7|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遲來的薪水

     


     

     

    這次寒假的打工
    硬是要我去彰銀
    開一個戶頭
    於是硬是在2/1
    排出一天假的我
    帶著印章回來虎尾
    去了彰銀
    他卻告訴我
    現在硬性規定
    開戶要在戶藉所在地
    一一因為怕有心人用人頭彰戶
    於是我白跑了一趟
    不過也好
    這樣也不用再用一個彰銀戶頭
    因為開了 我也不會再用
    還沒事出一本存摺
    這樣就可以領現金了
    這次二月的薪水
    一直到昨天才領到
    而且還千里迢迢滴
    從虎尾跑去斗南領
    還在斗南"市區"找了很久
    就知道老板不是一個會多給的人
    少給是正常的
    一一因為一個會在初一
    發一個紅包
    可是卻不是發現金
    是包了100x2的統一禮卷
    這種人一一全台灣應該找不到幾個
    打開薪資明細一看 

         75 x ○○○

    +100 x
    8.5

    很奇怪喔
    那時候老板發了公文
    不淮我們在初一到初五這段時間休假
    說他初一到初三會給double的薪水
    雖然我們很氣憤
    可是有什麼辦法
    後來有同事去跟老板說
    過完年要辭職的事
    順便問double的事
    結果老板說沒有double
    只是時薪變100
    一一早就知道他是個騙子
    領薪水的時候
    我問會計 為什麼時薪100
    只有8.5個小時
    他說只有初一那天有時薪100
    整個是騙子呀
    算了 反正他不是我老板了
    哈 解脫了也好
    只是厚 害我少賺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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