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埔強拆屋事件之中,政府的邪惡固然令人髮指,
但是,
我覺得真正恐怖的,是這些討論中,
一般人民對民主認知的嚴重幼稚和不足。
譬如,以大埔強拆屋事件來講,
很多人以為自己會獨立思考,故意跟大眾唱反調,就說:
應該拆啊,這是政府的公權力啦!
少數要服從多數啊,那4戶不拆,已經拆的39戶的權益誰來保護啦!
諸如此類。
這就是膚淺。
如果我繼續問:
政府為什麼有公權力?為什麼要聽政府的?
為什麼少數要服從多數?
我看很多人都會瞠目結舌,不知所對。
因為這些人根本沒有從根本思考問題的能力,更缺乏理論的常識。
就從「少數服從多數」來講好了,
為什麼要有這個原則?
任何原則的建立都有原因、目的,
沒有一個原則是絕對的,
只有那個目的才是真正的重點。
但是你看現在的人民,卻不去思考「少數服從多數」的目的,
只會鸚鵡學舌,學人講什麼少數服從多數,
把這個原則講得神聖不可侵犯。
還真的就有人就樣說:
「我問你們,假如小時候班級出去校外教學,大家投票去動物園,但有三個小朋友投票去兒童樂園,而你們就是要去動物園的那群小朋友,但要去兒童樂園的小朋友開始大哭大鬧死都不去動物園,你們這一大群小朋友該怎麼辦?因為他們三個要去兒童樂園所以你們都不可以去動物園囉?因為你們要尊重他們?還是另外請一個老師帶他們三個去兒童樂園?那投票幹嘛?」
是不是很好笑?很白癡?
那這三個小朋友可以不去吧?
他怎麼說?
「就是有你這種不懂團隊精神的人,自私!」
「自由不是你掛在嘴邊想喊自由就是自由!」
「因為你的自由影響到一個班級一個團對一個國家,你這叫自私!」
什麼時候少數服從多數,變成這麼絕對神聖了?
回到問題的根本吧。
為什麼民主國家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應該先問,
在民主國家裡,政治權力為什麼設立?如何設立?
再沒有讀書,
應該也知道「社會契約論」吧?這是民主制度的理論基礎。
據洛克講:
「人類結合成國家,把自己置於政治之下,其偉大的主要目的是保全他們的財產;在自然狀態中,為保全財產,有許多事情闕如。」
「所謂政治權力,我以為即制定法律的權利,為了規定與保護財產而制定法律,附帶著死刑、下而至於一切輕緩刑罰,以及為執行這種法律和為防禦國家不受外侮而運用社會力量的權利,而這一切無非為了公益。」
簡單講,
人們結合成國家,是為了增進自己的福利。
國家是為了個人而存在,
因此,雖然個人讓渡部分權力給政府,
但因契約成立的政府,其權力絕不能越出公益範圍以外。
回到多數決原則來說,
這是建立契約政府的方法,以及使用政治權力的規則,
那是因為相信多數人的選擇最接近所有人的福祉。
當然,其權力也絕不能越出公益範圍以外。
所以,少數服從多數,
並不是自身就是無限絕對的原則;
它的目的是公益,
只有在促進公益,同時也就是促進所有個人權利時,
他才是合法的。
如果它違反公共利益,侵犯個人人權時,
少數服從多數就是非民主、不合法的。
簡單舉例嘛,
大家投票,可以命令你自殺嗎?可以叫你舔我的腳趾嗎?
不是什麼事都在那邊嚷嚷「少數服從多數」就叫民主。
如果這就叫民主,
那跟幫派打架絡人、人多欺負人少,有什麼不同?
所以說膚淺嘛。
上面這些東西,根本就是高中社會科就有教了。
我都懶得講了,打字也很辛苦耶,
而且這麼簡單的東西還要我來講,
我都覺得不好意思了。
但是,台灣的現狀,就是還有很多人連這個也不懂。
再看看大埔事件。
有合乎公益的目的嗎?沒有嘛。
這件事就只是炒地皮而已,黑金閃閃。
公益性都沒了,
學人家講什麼少數服從多數?
再進一步說明白一點,
這件事根本不是什麼多數決。
並不是大埔民眾投票,39戶同意拆,4戶反對拆耶!
只有劉政鴻一個人說要拆啊!
那39戶也是被逼的,不是自願的耶。
哪裡是4戶少數服從39戶多數?
根本就是所有人服從少數1人!
什麼少數服從多數?
但最可悲的是,
竟然有人認為多數決不可質疑,團隊精神至高無上。
怎麼不想想:
國家、組織都只是工具,人民的福祉才是目的。
在民主國家,政府與國家是為個人而存在的。
要求個人無條件地為組織、為國家奉獻犧牲,
這是極權國家才有的意識型態。
想不到,現在的學校還是這樣教小孩,
民主教育何時才能生根?
××××××
知道
「猴子實驗」嗎?
把一群猴子拿來訓練,
他們只要企圖去拿香蕉,就會被噴水。
久而久之,
所有猴子都學會了,而想拿香蕉的猴子就會被圍毆。
慢慢地,一隻一隻把猴子都換成新的。
當所有猴子都被換過了,
即使已經沒有任何一隻猴子有過噴水經驗,
習慣卻已經建立,
只要有猴子想拿香蕉就會被打,
即使他們已經不知道為什麼要打。
我們的社會就是這樣。
對嘛,
少數服從多數,政府有公權力,
這些東西講多了,
所有人都很笨猴子一樣,把它視為至高無上、理所當然,
沒有人會去想一想,
少數服從多數,為什麼?
給政府公權力,為什麼?
結果就是,
有一些人想去找出真相,
比較笨的猴子就跳出來打人,
即使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打人。
洪仲丘被虐致死事件也是這樣。
就會有一些人跑出來說:
「啊當兵本來就是這樣啊。」
「軍人本來就是以服從為天職啊。」
「他就自己白目得罪人啊。」
這些笨猴子也是一樣,
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去想,
為什麼軍隊要以服從為規則?
軍隊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只會跳出來打人,
跟著軍中的黑暗規則一起沉淪,
雖然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打人。
就像這樣,
對的也多數決、不對的也多數決,
對的也絕對服從、不對的也絕對服從。
說到底,
就跟被制約的猴子沒兩樣。
這就是所謂「體制」的恐怖之處。
所有的體制,
不管是組織、還是規則,雖然一開始都有其目的,
但是體制一但建立,
它卻像是有了獨立生命的怪獸一樣,
反過來吞噬建立他的人類。
人類都忘記了,
自己才是體制的主人,建立體制的目的是為了增加人的幸福,
反過來,
竟然以為體制是至高無上的,
要求人為了體制無限奉獻犧牲,
不服從的話,
猴子就會跳出來打你。
這大概就是歐威爾在《1984》裡面說的預言吧。
即使獨裁者已經不在了,
但是黨是不會死的。體制才是新時代的獨裁者。
看看台灣人的樣子就知道了。
連不去動物園的自由也沒有,一定要跟大家去兒童樂園,
這樣才叫團隊精神?
真的是猴子的恫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