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0|閱讀時間 ‧ 約 7 分鐘

洪仲丘,大埔事件:可笑的多數決、團隊精神,和猴子的實驗。



    在大埔強拆屋事件之中,政府的邪惡固然令人髮指,
    但是,
    我覺得真正恐怖的,是這些討論中,
    一般人民對民主認知的嚴重幼稚和不足。

    譬如,以大埔強拆屋事件來講,
    很多人以為自己會獨立思考,故意跟大眾唱反調,就說:
    應該拆啊,這是政府的公權力啦!
    少數要服從多數啊,那4戶不拆,已經拆的39戶的權益誰來保護啦!
    諸如此類。

    這就是膚淺。
    如果我繼續問:
    政府為什麼有公權力?為什麼要聽政府的?
    為什麼少數要服從多數?
    我看很多人都會瞠目結舌,不知所對。

    因為這些人根本沒有從根本思考問題的能力,更缺乏理論的常識。

    就從「少數服從多數」來講好了,
    為什麼要有這個原則?
    任何原則的建立都有原因、目的,
    沒有一個原則是絕對的,
    只有那個目的才是真正的重點。

    但是你看現在的人民,卻不去思考「少數服從多數」的目的,
    只會鸚鵡學舌,學人講什麼少數服從多數,
    把這個原則講得神聖不可侵犯。
    還真的就有人就樣說:

    「我問你們,假如小時候班級出去校外教學,大家投票去動物園,但有三個小朋友投票去兒童樂園,而你們就是要去動物園的那群小朋友,但要去兒童樂園的小朋友開始大哭大鬧死都不去動物園,你們這一大群小朋友該怎麼辦?因為他們三個要去兒童樂園所以你們都不可以去動物園囉?因為你們要尊重他們?還是另外請一個老師帶他們三個去兒童樂園?那投票幹嘛?」

    是不是很好笑?很白癡?
    那這三個小朋友可以不去吧?
    他怎麼說?

    「就是有你這種不懂團隊精神的人,自私!」
    「自由不是你掛在嘴邊想喊自由就是自由!」
    「因為你的自由影響到一個班級一個團對一個國家,你這叫自私!」

    什麼時候少數服從多數,變成這麼絕對神聖了?

    回到問題的根本吧。
    為什麼民主國家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應該先問,
    在民主國家裡,政治權力為什麼設立?如何設立?
    再沒有讀書,
    應該也知道「社會契約論」吧?這是民主制度的理論基礎。
    據洛克講:

    「人類結合成國家,把自己置於政治之下,其偉大的主要目的是保全他們的財產;在自然狀態中,為保全財產,有許多事情闕如。」

    「所謂政治權力,我以為即制定法律的權利,為了規定與保護財產而制定法律,附帶著死刑、下而至於一切輕緩刑罰,以及為執行這種法律和為防禦國家不受外侮而運用社會力量的權利,而這一切無非為了公益。」

    簡單講,
    人們結合成國家,是為了增進自己的福利。
    國家是為了個人而存在,
    因此,雖然個人讓渡部分權力給政府,
    但因契約成立的政府,其權力絕不能越出公益範圍以外。
    回到多數決原則來說,
    這是建立契約政府的方法,以及使用政治權力的規則,
    那是因為相信多數人的選擇最接近所有人的福祉。
    當然,其權力也絕不能越出公益範圍以外。

    所以,少數服從多數,
    並不是自身就是無限絕對的原則;
    它的目的是公益,
    只有在促進公益,同時也就是促進所有個人權利時,
    他才是合法的。
    如果它違反公共利益,侵犯個人人權時,
    少數服從多數就是非民主、不合法的。
    簡單舉例嘛,
    大家投票,可以命令你自殺嗎?可以叫你舔我的腳趾嗎?

    不是什麼事都在那邊嚷嚷「少數服從多數」就叫民主。
    如果這就叫民主,
    那跟幫派打架絡人、人多欺負人少,有什麼不同?
    所以說膚淺嘛。

    上面這些東西,根本就是高中社會科就有教了。
    我都懶得講了,打字也很辛苦耶,
    而且這麼簡單的東西還要我來講,
    我都覺得不好意思了。
    但是,台灣的現狀,就是還有很多人連這個也不懂。

    再看看大埔事件。
    有合乎公益的目的嗎?沒有嘛。
    這件事就只是炒地皮而已,黑金閃閃。
    公益性都沒了,
    學人家講什麼少數服從多數?

    再進一步說明白一點,
    這件事根本不是什麼多數決。
    並不是大埔民眾投票,39戶同意拆,4戶反對拆耶!
    只有劉政鴻一個人說要拆啊!
    那39戶也是被逼的,不是自願的耶。
    哪裡是4戶少數服從39戶多數?
    根本就是所有人服從少數1人!
    什麼少數服從多數?

    但最可悲的是,
    竟然有人認為多數決不可質疑,團隊精神至高無上。
    怎麼不想想:
    國家、組織都只是工具,人民的福祉才是目的。
    在民主國家,政府與國家是為個人而存在的。
    要求個人無條件地為組織、為國家奉獻犧牲,
    這是極權國家才有的意識型態。
    想不到,現在的學校還是這樣教小孩,
    民主教育何時才能生根?

    ××××××

    知道「猴子實驗」嗎?

    把一群猴子拿來訓練,
    他們只要企圖去拿香蕉,就會被噴水。
    久而久之,
    所有猴子都學會了,而想拿香蕉的猴子就會被圍毆。
    慢慢地,一隻一隻把猴子都換成新的。
    當所有猴子都被換過了,
    即使已經沒有任何一隻猴子有過噴水經驗,
    習慣卻已經建立,
    只要有猴子想拿香蕉就會被打,
    即使他們已經不知道為什麼要打。

    我們的社會就是這樣。
    對嘛,
    少數服從多數,政府有公權力,
    這些東西講多了,
    所有人都很笨猴子一樣,把它視為至高無上、理所當然,
    沒有人會去想一想,
    少數服從多數,為什麼?
    給政府公權力,為什麼?
    結果就是,
    有一些人想去找出真相,
    比較笨的猴子就跳出來打人,
    即使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打人。

    洪仲丘被虐致死事件也是這樣。
    就會有一些人跑出來說:
    「啊當兵本來就是這樣啊。」
    「軍人本來就是以服從為天職啊。」
    「他就自己白目得罪人啊。」
    這些笨猴子也是一樣,
    根本不知道、也不會去想,
    為什麼軍隊要以服從為規則?
    軍隊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只會跳出來打人,
    跟著軍中的黑暗規則一起沉淪,
    雖然他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打人。

    就像這樣,
    對的也多數決、不對的也多數決,
    對的也絕對服從、不對的也絕對服從。
    說到底,
    就跟被制約的猴子沒兩樣。

    這就是所謂「體制」的恐怖之處。
    所有的體制,
    不管是組織、還是規則,雖然一開始都有其目的,
    但是體制一但建立,
    它卻像是有了獨立生命的怪獸一樣,
    反過來吞噬建立他的人類。
    人類都忘記了,
    自己才是體制的主人,建立體制的目的是為了增加人的幸福,
    反過來,
    竟然以為體制是至高無上的,
    要求人為了體制無限奉獻犧牲,
    不服從的話,
    猴子就會跳出來打你。

    這大概就是歐威爾在《1984》裡面說的預言吧。
    即使獨裁者已經不在了,
    但是黨是不會死的。體制才是新時代的獨裁者。

    看看台灣人的樣子就知道了。
    連不去動物園的自由也沒有,一定要跟大家去兒童樂園,
    這樣才叫團隊精神?
    真的是猴子的恫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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