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28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許恒達 刑法分則 111-1期末考

    甲男、乙女原為大學班上同學,某日一同處理班级期末同樂會,甲開車載乙前往大賣場採購,甲趁乙持班費購買飲料結帳時,從乙放在購物中上的錢包中,出於盜用其內餘額再返還您遊卡的意思,未經乙同意取走乙所有的您遊卡,甲並立即持悠遊卡至結帳櫃前方的販賣機上,刷悠遊卡而購買取得飲料一瓶。此時結完帳的乙發現甲竟持用自己的悠遊卡買東西,非常生氣,立即大聲喝斥甲,甲覺得非常丟臉,想要讓乙閉嘴並逃離現場,甲遂拿起乙剛買的牛肉罐頭丟向乙的頭部,乙被打中,登時昏了過去,現場民眾紛紛看著甲,甲先丢下飲料,再假装是乙男友,並把昏倒的乙扶到自己的車上,並驅車返回甲家。

    到甲家之後,甲先將昏迷的乙抱進自己房間內,並把房間上鎖。甲接著到客廳,要把悠遊卡放回乙的錢包,未料打開錢包時,竟然在包中發現乙自拍裸照,甲立即用手機翻拍該張裸照,再將卡片及裸照放回乙錢包後,然後甲將該翻拍照片上傳至某色情網路討論區,許多網友立即下載轉貼。甲上傳翻拍照片後(歷時約15分鐘),前往房間查看乙,發現乙尚未甦醒,甲乃再次用汽車載乙外出,途經路邊某房屋(丙為其所有人),甲發現房屋沒人,但窗戶沒關,甲就用繩子把昏迷的乙之手部綁住,把乙從窗戶丟進該房屋後,隨即離開。

    10分鐘後,房屋主人丙返家,發現家中竟有大學生乙,丙先叫醒乙,乙醒了之後,丙告知乙「如果不跟我生性行為,我就不幫你鬆绑」乙考慮後仍拒絕丙,丙非常生氣,看到乙仍被绑住,因此直接將性器插入乙之性器內,乙在過程中一直明示拒絕,但丙不為所動。完事後,乙離開丙家。請問甲、丙刑責為何?(只須討論以下罪名:刑法第271條至第332條、第221條至第2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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