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18|閱讀時間 ‧ 約 22 分鐘

1號公寓:16歲,我離家了

我開始嘗試到自由的滋味,是在16歲,高雄租屋處的第一夜。躺在床上,看著被月光照映的天花板。太爽了,真的太爽了,我要幾點睡就幾點睡,我呼吸要多大聲就多大聲!我掌管這空間。

話說回來,到了那一晚我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渴望自由。沒離開過習以為常的環境,自己是不會發現的。向外延伸後才更認識自己。而那一晚證明了這件事,當我看著天花板,佔有一張雙人床,因爲嚴重的鼻子過敏,我想多大聲多大口的呼吸都沒關係,不用在意會吵到其他人,自由的呼吸。我開心死了。

考上了外地的學校,這就是必須搬出家裡的契機。

1號公寓是公寓大樓,24小時管理室,3房兩廳。有兩個室友,一個同班同學,另一個是房東,年紀預估50上下。經過了時間的磨合,我們找出了權力不對等的三人,最和平的相處模式:避免和房東同時出現在同個空間。我很開心擁有自己的小天地,時不時還可以與隔壁同學室友串門子,然後小心翼翼地確認門房外的動靜。確定房東也回到自己的歡樂小天地後,我才會踏出房門嘗試在廚房煮飯,在餐廳吃飯,在客廳看電視。總覺得這和當初說好的不太一樣,但也還過得去。

但怎麼可能永遠見不到面呢?一見面,她會提醒我怎麼開火才不會把廚房燒了,告訴我餐桌不是供桌,吃完就要立即收拾,以及講解電視上的劇情接下來會怎麼走。之後的21年我再也沒有與房東同住過。

現在回想起來,要不是房貸壓力或其他不得已的離由,房東根本也不想和我們這些屁孩住吧,還必須眼睜睜的看著我們耗損她的財產。真的是各自委屈。

約莫半年,我們和平分手了。那半年確定了我對自由的嚮往,也發現我很經不起別人對我囉唆生活瑣事。在對自己更認識後,我與同學搬進了2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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