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外因為工作、求學陸續住過很多房子,我對房子不敢有更多要求,我過去賺不多就隨便住住,大前提是便宜、便宜、便宜就好。
也因此,這幾年看過不少室友,各種奇特行為也可以出一本書了。這種相忍為國的情操,是住家裡的人無法相像的境界,也因此,過去我還曾被長期住在家裡的朋友嘴過:「你住的地方一點也不舒適,我不會想再去。」大概是這句話傷到本人自尊心。於是我做了二個決定:一、我們的友情就到脫口而出這句話開始,我方自行冷卻變淡。二、以後我搬去無疆condo也不會請這個人來(對我任性)。
北漂、單身、上班族,這幾個條件相加起來,要在台北獨立租下一整層公寓真的頗有難度,也因此,我要做出適度的妥協與冒險:「找人合住。」
合住有一個大前提:放下。
可能別人不會按照我的規則生活,清潔、生活習慣、個性…。有太多事情需要考慮。但這些事情說難也不難,如果真心覺得不想與人共用生活空間,那麼加個錢搬出去是個選項。
不過呢,脫口而出這句話的我朋友,把「搬出去」這件事想得很容易。我就問,那麼容易搬出去那他怎還會住家裡?
怪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