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的人生,我感覺不出來什麼是對錯,我已經出獄十年,從來只幫人,沒想過害人,結果檢察官還認為我還會再犯,本來無罪又起訴,我不懂我證明都給了,他可以去抓人來證明我清白。
是不是入監過的人一定是會再犯,為什麼一直要我去面對這樣事情,我已經努力工作,並沒有真正去犯罪,難道真的要人再次出山犯罪嗎?並不是每個人都是這樣,我乖乖的十年多,我正正當當工作,我身障者只能請法扶,一定要自我與死地嗎?
真正犯罪的你們不抓,翩翩要來找出我的過去,真的讓人感覺到法律是正確的嗎?
我窮人請不起大律師,我只能請法扶,我這種人應該要死,因為法律根本是來保護真正有辦法的人,而我們只是以前犯罪過就應該再次犯罪嗎?
我真的不懂,主說有罪的人,已經改過自新的人,祂願意接納罪人,但是檢察官並不是這樣,為什麼我已經改過自新,重新開始,我努力工作,我雖然是身障者也是低收,我就該去面對這些案子嗎?
人總是會犯錯,人總是會有過去,並不是每個人都是這樣會再犯罪的人,而且我已經出來十年多,我努力工作,努力為我事業打拼,難道這都是假的嗎?
主啊!我願意接受您的路來走,我願意奉行您的道路來行走,我願意奉獻我的一切,我的天上的阿爸父,我的罪已經過去了,我的心已經洗淨了,我努力幫助人,主阿!我的命運就交給您來的管理,我的生命由您來掌控,我願主耶穌之名,阿們!
人生就是如此,我心完全封閉在內心深處,我的人像一個沒有心的人,完全像是工作工具,我沒有什麼壞事,我只想好好過我的生活,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