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指的是自然的運動。
自然的運動是不可抗的。
這樣不可抗的運動指的是,
【物體從這邊移動到那邊(點到點)移動的狀態】
自然現象也就是這樣的移動狀態。
然而不可抗拒就是這樣移動的狀態是反覆、不間斷。
這樣的運動稱之為連續性。
自然現象也就是物體反覆不間斷移動的狀態。
【大自然】對應著【文字語言】,這是空間感
【身體、感知】對應著【思考】,這是移動的方式。
【突然】對應著【習慣】,改變點。
【深睡】對應著【做夢】,無法敘述、可敘述。
【生於死】對應著【感受恐懼】,幻象。
自然現象的本身,並不是文字語言形容敘述,
也就是說,【光】只是自然現象的一個代稱(詞彙)
【光】這個詞彙是以【物質】的存在。
文字語言詞彙形容敘述是【非自然的現象】
[自然的現象]是不可抗拒,且有固定的方向移動,即是確定、必然、本身就是。(目標明確)
[物質現象]包含的所有可能,沒有固定的方向,其實是不確定、也許。(沒有目標)
【非自然現象】是物質再一次分裂了的表現,物質以創造(分裂)的運動持續累積,
造就了物質世界所有的內容。
【自然的現象】,是不可敘述、也無法敘述。自然現象不是文字語言的運動方式,
自然現象的移動方式是分裂然後還原,持續不間斷。(目標就是起點)
【非自然現象】的移動方式是分裂,被分裂的物質再一次被分裂,持續不間斷。
(沒有目標)
這是【文字語言】,這是物質世界狀態,我處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