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7|閱讀時間 ‧ 約 5 分鐘

我讀<華爾街之狼>:換了個位置,換了個腦子?

[作者:喬登.貝爾福/Jordan Belfort][譯者:王柏鴻][出版社:時報出版][出版日期:2014/01/20]

[作者:喬登.貝爾福/Jordan Belfort][譯者:王柏鴻][出版社:時報出版][出版日期:2014/01/20]

+++簡介華爾街之狼/The Wolf of Wall Street

描述有史以來,最膽大妄為、揉合貪婪與權力的故事,絕對超乎你想像!

來自華爾街金童的現身說法;見證全世界賺進最多財富之街的顛峰盛景!這是跑趴之王、花花公子、足跡踏遍全球的古柯鹼癮君子,浪子回頭的真實故事,趣味性媲美小說,真實性勝過法院起訴書!

2003年,創辦美國最大、專門吃人的空中交易證券號子史崔頓證券公司(Stratton Oakmont)的喬登‧貝爾福,承認洗錢與證券詐欺罪,判刑四年,並須返還投資人一億一千九百萬美元。

在這項重大判決前,貝爾福是華爾街青年奇才,是紐約長島山丘上呼風喚雨的券商之王,26歲就賺到數千萬美元財富,曾經最快在3分鐘內賺進1,200萬美元。年輕、大膽、號稱「華爾街之狼」的他,也是跑趴之王、花花公子、足跡踏遍全球的古柯鹼癮君子,他曾經摔過一架灣流型私人噴射客機、花過70萬美元住旅館,再從狂歡中回到希望他浪子回頭的妻女懷抱。

這位滔滔不絕、沈迷晚會的年輕營業員善用天分,打造出前所未有的證券天地,像國王一樣呼風喚雨,曾經在一次炒作中,吃掉投資人2億美元,後來他和同夥也因為這個案子鋃鐺入獄。在服完刑後,如今他還好好活著,說起自己創造了「華爾街之狼」的傳奇,述說他經營券商、從事詐欺、大起大落的故事。

要物色現代資本市場黑暗面的代表人物,有誰比貝爾福還適合?

[文擷取自博客來]相關資訊:


+++小記錄

這種生活真的有很令人嚮往嗎?還是因為壓力太大,所以人發瘋了?我對於自傳體的書其實還好,因為我總覺得人不太會真的在書裡展現什麼最真實的自我,尤其是聰明到能出書的人,那或多或少都有點東西,還能真的跟你掏心掏肺呢!那為什麼當初會選到這本書?因為我想了解詐騙...不是啦!生財之道!感覺就很立志啊!白手起家的超級大富翁!

結果講的全是紙醉金迷的生活!誰要看這個!開頭三頁講述了一個新手白領進入一個瘋狂的職場,然後三頁之後風雲變色,新手白領變成瘋狂大老闆。家庭美滿幸福?雖然是外遇後的第二次婚姻,雖然他時常與各式各樣陌生美女深入交流,但反正他自己好像覺得挺幸福的?事業蒸蒸日上,也不細細分享到底怎麼蒸蒸日上的!雖說他分享的那一點我也看不明白...,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嗎?生活順風順水,標準的只要我有錢,有什麼不可以!然後手銬一銬,還以為人生就此跌落谷底...才怪呢!人家還能靠寫書賺錢!所以可以說是為了賺錢而出生的天賦型選手啊!

以下可能提及書中內容,斟酌。其實也沒什麼好斟酌的,感覺這本書的內容全濃縮在書背的簡介裡了!也錢挺好的,我也喜歡很多錢,看看我的燒錢行動、饕餮計畫、環遊世界...,基本上呼吸一天就得花一天錢,所以說錢啊!誰不喜歡呢?但我不喜歡那種生活啊!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到底要幹麻?然後僅有清醒的時間就默默在內心深處對自己的妻兒懺悔,然後一邊擔心會被警察抓走!

但是我家爸爸告訴我:「那當你有錢的時候,你想法可能就和現在完全不一樣了!」我這麼一尋思:好像也有道理喔!那人家主角前三頁還是很質樸的!有錢之後不只換了各種物質、老婆、腦子,甚至連人都感覺換了一下喔!有種逆向脫胎換骨感!那我還是不要像他那麼有錢好了,我只要他的三成有錢就好,那我肯定不會變奇怪?奇怪的還有他老婆,可以接受被一個吸毒男家暴,我當時還以為是真愛!然後當這個男的鋃鐺入獄,並可能會破產時,光速一刀兩斷,對錢是真愛呢...

從上帝視角檢視人家的人生,對一個人而言可能是三分之一的人生,卻顯得短暫又虛幻,但那卻是一個人真實的體驗呢!突然有點感受到讀自傳有趣的地方了!基本上我還是非常拜金的!愛錢,愛花錢,愛浪費錢!但我也是真的沒有很羨慕那種奇奇怪怪的生活方式,正如同主角自己說的:雖然他過得這樣的生活,但他最不希望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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