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1|閱讀時間 ‧ 約 0 分鐘

禪宗問答 (27) 什麼是《楞伽經》的三自性?

1

什麼是五法?

《經》云:「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

「相」者,乃是由諸識所攝受的外在訊息、刺激諸識、而形成的內在印象;並不限於外境對於前五識的訊息刺激,乃至於前五識對於第六意識、第六意識對於第七末那識、第七末那識對於第八阿賴耶識等的訊息刺激,也都構成了後一識的內在印象,此即:「相分」之於「見分」的概念;所以,除了「境界相」之外,前五識、第六意識、第七末那識等「流注」,和它們各自作為「相分」的「相」、統稱「轉相」(即尺標四、三、二),都被歸類在「相」的範疇。

「名」者,乃是意識為諸「相」權立的名稱。

「妄想」者,乃是能攝受外在訊息的諸識;但,既然前述幾個識的「流注」、和它們各自作為「相分」的「相」,已被歸類在「相」的範疇,則此處,僅餘第八阿賴耶識的「流注」、和它自己的「相」;又若,將第九菴摩羅識、從第八阿賴耶識的「行相微細究竟邊際」中、另立出來,那麼,此處就有:第八阿賴耶識的「流注」、和它的「藏相」(即尺標一),以及,第九菴摩羅識的「微細流注」、和它的「業相」(即尺標假〇),被歸類在「妄想」的範疇。

「正智」者,一切相對現象界的「相、妄想」、都被佛性的光輝穿透,無此無彼、無去無來,無往而非佛性,此即,《金剛經》的「非A」。

「如如」者,證悟佛性時,其光輝、照澍熙澤法界,若由無病的諸識攝之,一切相對現象界的「相」、與未明心見性以前所視、都無異別,此即,《金剛經》的「是名A」。

五法、可總歸為「識、智」二類:

相、名、妄想,屬於「識」的一類。

正智、如如,則屬「智」的一類。

《經》云:「大慧!彼生滅者,是識,不生不滅者,是智;復次,墮相、無相,及墮有、無種種相因,是識,超有、無相,是智。」

「識」、指靈魂的作用,包括受、想、行、識四個部分。

受、即前五識,想、即第六意識,行、即第七末那識,識、即第八阿賴耶識,此乃由淺至深的靈魂作用。

受、想、行,屬於「有」的部分;識,屬於「無」的部分。

「智」、指佛性的觀察,包括定、慧二種面向。

定、慧,乃是一體兩面的、二種面向之觀察;有、無,則是相對互斥的、兩個不能兼容的端點。

「識」、是「人心」的具稱;「人心」、是「識」的通稱。

「智」、是「佛心」的具稱;「佛心」、是「智」的通稱。

所以,一個「心」字、有兩個意義:一是「人心」,一是「佛心」。

《經》云:「超度諸心量,如來智清淨。」

佛心的範圍、超越人心之區隅,並將所有的人心、含容吸納在它遍滿虛空的廣袤之中。

依此,佛心、與人心的關係,就好比是遍滿虛空的太陽光輝、與高掛天空中的片片烏雲一般。

太陽光輝、既然位於烏雲之上、並含容吸納烏雲、在它的空間範圍之內,就不能僅將「人心」清洗潔淨、便叫它為「佛心」,而應該知道:在「人心」之外,還有一個包括萬有的「佛心」,修行者必須證悟此「佛心」,再經由它的光輝之照澍,使烏雲轉變成為潔淨的白雲,這時的潔凈,才是真正的、絕對的潔凈。

2

什麼是三自性?

《經》云:「云何三自性?謂:妄想自性、緣起自性、成自性。」

若將前述的五法、納入三自性,則:

「相、名」二者,「妄想自性」攝。

「妄想」者,「緣起自性」攝。

「正智、如如」二者,「成自性」攝。

是為:三自性、攝五法。

《攝大乘論》也立三自性,分別是: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

名相稍作更改,似乎意在、使人誤以為:它們與《楞伽經》的三自性之內容、仍然一一對應,但,事實上,這卻是把《楞伽經》的「頓法」、降格為《攝大乘論》的「漸法」、的模稜魚目之舉。

首先,《攝大乘論》令「依他起性」對應於「緣起自性」,認為:「依他起性」指的就是阿賴耶識。

但當《攝大乘論》將遍計所執性、視為是依他起性的雜染有漏分,又將圓成實性、視為是依他起性的清淨無漏分時,就使得如來法身遍滿虛空的畢竟清淨、究竟圓滿之追求、降格為類似將髒污的抹布搓洗潔淨般、囚囿於阿賴耶識窟宅內、作三大阿僧祇劫的「悟後修、修後悟」之徒勞冥坐了。

「圓成實性」絕非「依他起性」之清淨無漏分,它無涯無垠的廣袤、乃超越於阿賴耶識,而更必須「轉解」阿賴耶識的雜染有漏分、「轉滅」阿賴耶識的清淨無漏分 (即菴摩羅識、和它的業相假〇),「轉得」惑識尺矩範圍以外的佛性光輝,「轉捨而成」該為佛性光輝映照、而與未明心見性以前所視、都無異別的、諸識和諸境,方可謂是。

所以,修行者如果未能殄滅「依他起性」內的無始虛偽習氣種子、又稱「不思議變易死」(即菴摩羅識、和它的業相假〇),就不能說是「究竟轉依」。

另一方面,面對阿賴耶識的雜染有漏分,修行者的態度應該是「轉解」、而不是「轉滅」:當方便般若突破惑識活動阻礙的最後關卡時,被「轉滅」的,僅限於菴摩羅識、和它的業相 (即尺標假〇) 而已,其餘的諸識、和諸相,都不會消滅;為什麼呢?這是因為,當修行者運用六根往內回溯觀察時,只是借道、經過諸識,撥開那些會阻礙方便般若向前邁進的、惑識活動之部分而已,而非透過止念的方法,將諸識的作用、全數停止滅除,這就好比是爬山時,只是借道、經過山路,撥開那些會妨礙人向上攀爬的蔓草樹藤而已,而不是要將山上的花草樹木、全數砍除。

3

四種相、四種識,配當三自性。

《經》云:「大慧!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大慧!略說有三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

「流注」、即:猶如海浪的識性自性。

「相」、即:因計著識性自性、所生的妄想。

流注有三種識,謂:轉識 (即分別事識)、藏識 (即現識)、諸真識。

配當三種相,謂:轉相、業相、(自) 真相。

若將第九菴摩羅識、從第八阿賴耶識的「行相微細究竟邊際」中、另立出來,那麼:

流注就有四種識,謂:轉識 (即分別事識)、藏識 (即現識)、白淨識、諸真識。

配當四種相,謂:轉相、藏相、業相、(自) 真相。

《經》云:「大慧!藏識攝、所攝相、轉。」

四種相、四種識,與三自性的關係,乃:

轉相、轉識,配當「妄想自性」。

藏相、業相、藏識、白淨識,配當「緣起自性」。

自真相、諸真識,配當「成自性」。

是為:四種相、四種識,配當三自性。

自真相、並非業相,諸真識、亦非白淨識,更不能用「緣起自性」的清淨無漏分、來模稜魚目;因為,所謂「真」,應該是轉相、藏相、轉識 、藏識、的「轉妄成真」,而不是把應該被殄滅的業相、白淨識、叫做「真」,再把除此以外的轉相、藏相、轉識、藏識、都叫做「妄」;若果如此,則不僅不能稱為「轉識成智」,而反而不啻是把「孰為珍珠、孰為魚目」整個都「轉顛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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