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1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很想一起過聖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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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常是什麼代表的他已經很受歡迎,活動和女孩子都一大堆的等著他。本來我們都一起上、下課,但後來他總是要晨練,得早些回校;放了學不是要去見老師學長,便是要參加什麼訓練、額外補課、或者去比賽。

我覺得寂寞也沒辦法。他回來後都會興奮地告訴我們成績和所見所聞,眼裏閃出耀眼的光芒,有時甚至是一團火!看到他這麼開心,投入地做喜歡的事,一次又一次取得美滿的成績,我也替他開心。

他每次贏到的奬座和獎杯,不是送給自己的父母,便是送給我。

「除了我父母,妳便是我最重要的人。」直到拿了最佳男歌手獎項,他還是這樣說。

沒錯,他後來進入了娛樂圈,當上了藝人。本來全是無心插柳的,只是有次他被幾個朋友拉去充當臨時歌迷,就是在舉牌那種,結果被一齣電視劇的監製看中,問他有沒有興趣演路人甲乙丙,酬勞五十元。剛巧那時他想存錢買遊戲機便答應了。最後演的不是甲乙丙,而是主角的弟弟,因為傳聞本來那個演員仗著自己演過幾齣,有點名氣便驕起來,結果遭到雪藏,改為捧阿耀;也本來以為他只是玩票性質,誰料他越演越開心投入,也很有觀眾緣,星途一帆風順。

他演了電視劇,風頭更出眾,無論是學校內,我們住的村子,甚至是生活的社區內,總有人認出他。他也沒什麼架子,跟誰都可以打招呼和拍照。

跟我一起也沒很大問題,社區內的人都知道我住在他隔壁,自小便一起出沒。

在學校對他癡迷的女同學也知道我:「阿耀的鄰居嘛。」不怎麼在意我—認為我跟他的關係僅此而已,沒有威脅和殺傷力。他的生活圈子裏又不是沒美女,光是田徑社的經理人已經是個公認的美人了,他沒可能選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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